杀娼救母
【原文】
崔鉴,京师人。父嗜酒狎娼,召与同居。媳恃宠,时时陵鉴母,父又被酒,数侵辱之。一日,娼恶言詈母,母复之,娼遂击败母面。母不胜愤,入室将自尽。鉴时年十三,自学舍归,问之,母告以故。曰:“母无死。”即走至学舍,挟刃还。娼适扫地,且扫且詈。鉴拔刃刺其左胁,立毙,乃匿刃牖下,亡走数里,忽自念曰:“父不知我杀娼,必累我母。”急趋归,父果诉于官,将絷其母矣。鉴至,告捕者曰:“此我所为,非母也。”众见其幼,不信。鉴曰:“汝等不信,请问凶器安在?”自出刃示之,众乃释母,絷鉴置狱。事闻,下刑部谳。尚书闻渊奏,鉴志在救母,且年少可矜,难拘常律。帝亦贷其罪。
《明史》
【译文】
崔鉴,京城人。他父亲嗜酒如命,又整天与娼妓鬼混,后来干脆把那女子带回家,住在同一间屋子里。这女子自恃得宠,常常欺侮崔鉴的母亲,而父亲又老是喝得醉醺醺的,经常辱骂母亲。一天,这女子对崔鉴母亲恶语相加,母亲也骂了她几句,她竟然打伤了崔鉴母亲的脸。崔鉴母亲气愤难抑,进屋后就想自杀。当时崔鉴只有十三岁,从学舍回家,见状便问是怎么回事,母亲把事情原委都告诉了他。崔鉴对母亲说:“你不能去死。”然后他就走回学舍,拿了把刀后回家。那女子正在扫地,边扫还边骂。崔鉴拔刀刺向她左胁,她立刻就断了气,崔鉴把刀藏在窗下,一口气跑了好几里地,忽然想到:“父亲不知道是我杀了这女子,一定会牵连到母亲身上。”他赶紧又往家跑,果然父亲已告到官府,将要来抓捕母亲。崔鉴赶到后对衙役说:“这女子是我杀的,不是我母亲干的。”大家见他年纪还小,都不相信。崔鉴说:“你们都不相信,那么请问,凶器在哪里呢?”崔鉴把刀找出来给大家看,于是大家把他母亲放了,把他抓到牢里。明武宗知道这事后,把案子交刑部议办。刑部尚书闻渊上奏,崔鉴志在救母,况且年纪幼小,值得怜悯,难以按照常律定案。明武宗也就赦免了崔鉴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