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恶吏罪,以去守病
【原文】
薛仪殿丞通判渭州,守将武人,不能谨廉,大吏郝正把其阴事,招权受赂,人莫敢诘。仪请治之,将内窘,以情告。仪曰:“止欲去恶吏,必不使及君。”将即移疾,仪摄州事;乃发正私出塞市马,收案伏法。将不染辞,深德之。
君子之惩恶,不必皆于法外诛戮也。若豪猾之人,恣为奸利,莫敢治之以法,而独以法绳之,亦足以惩恶矣。故著此二事,使折狱者以为鉴也。
【译文】
薛仪殿中丞通判渭州的时候,守边的武将兼知州是个行武出身的人;他不够谨慎廉洁,手下的将领郝正掌握了他的阴私之事后,就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别人不敢责问。薛仪请守将惩治他,守将显出内疚为难的样子,把实际情况告诉了薛仪。薛仪说:“我只是想除掉奸恶的官吏,一定不会让这些事牵连到您。”守将就上书称病离职休养,薛仪兼管了州里的事务。于是薛仪发现了郝正偷着越过边塞买卖马匹,就逮捕了他并判处死刑。守将的事在案卷中一点也没有涉及,守将很感激薛仪。
君子惩治坏人,不一定都要在法律规定以外杀人。比如违法乱纪的地方豪强,任意妄为,谋取暴利,没有人敢依法审查处治他们。周沆、薛仪唯独不惧权势,绳之以法,也完全可以惩治坏人了。因此记述这两件事,让断案的作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