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昌察赈被杀
【原文】
毓昌,字皋言,山东即墨人。嘉庆十三年进士。以知县发江苏。十四年,总督铁保使勘山阳县赈事,亲行兰曲,钩稽户口,廉得山阳知县王伸汉冒赈状,具清册,将上揭。伸汉患之,赂以重金,不为动,则谋窃其册,使仆包祥与毓昌仆李祥、顾祥、马连升谋,不可得,遂设计死之。毓昌饮于伸汉所,夜归而渴,李祥以药置汤中进。毓昌寝,苦腹痛而起,包祥从后持其头,叱曰:“若何为?”李祥曰:“仆等不能事君矣。”马连升解己所系带缢之。仲汉以毓昌自缢闻。淮安知府王毂遣验视之,报曰:“尸口有血。”毂怒,杖验者,遂以自缢状上。
其族叔李太清与沈某至山阳迎丧,检视其籍,有残稿半纸,曰:“山阳知县冒赈,以利啗毓昌,毓昌不敢受,恐负天子。”盖上总督书稿,诸仆所未及毁去者。丧归,毓昌妻有噩梦,启棺视,面如生。以银针刺之,针黑。李太清走京师诉都察院,命逮王毂、王伸汉及诸仆,至刑部会讯。山东按察使朱锡爵验毓昌尸,惟胸前骨如故,余尽黑,盖受毒未至死,乃以缢死也。仁宗震怒,斩包祥,置顾祥、马连升极刑,剖李祥心祭毓昌墓。毂、伸汉各论如律,总督以下贬谪有差。
《清史稿·李毓昌传》
【译文】
李毓昌,字皋言,山东即墨人。嘉庆十三年1808中进士,后被派往江苏任知县。十四年1809,总督铁保派他核查山阳县救灾情况,李毓昌亲自深入乡村,考索稽查户口,查出山阳县知县王伸汉犯有贪污救灾款物的罪行。于是一一开列清册,准备上报。王伸汉得知后,非常担忧害怕,拿出重金贿赂毓昌,毓昌不为所动。王仲汉无可奈何,转而策划窃取清册,派身边的仆人包祥与李毓昌的仆人李祥、顾祥、马连升勾结合谋,结果未能得逞,于是设计杀害李毓昌。有一天,李毓昌在王伸汉住处饮酒,深夜归来感到口渴,李祥就把放有毒药的茶水端上来,让李毓昌喝了下去。李毓昌睡下后,因腹痛难忍又爬了起来,包祥乘机从身后按住他的头,李毓昌大声叱喝道:“你们要干什么?”李祥回答说:“我们几个不能再侍侯大人了。”在一旁的马连升迅速解下自己的腰带,往毓昌头上一套,一收,立刻就勒死了李毓昌。事后,王伸汉向上报称李毓昌是上吊自杀而死。淮安府知府王毂闻讯后派仵作验尸,仵作报告说:“死者口中有血。”王毂听罢大怒,下令杖责仵作,仵作只得改口报称是自杀症状。
李毓昌的族叔李太清与沈某去山阳县迎丧,在清理查看死者的书册时,发现有半页残稿,残稿上写着:“山阳知县贪污救济款物,又以贿赂手段来引诱毓昌,毓昌不敢接受,恐怕有负天子……”原来这是一封写给总督书信的底稿,几个仆人没有来得及全部毁掉。李太清迎丧回到山东,毓昌的妻子做了一场恶梦,惊醒后去打开棺材探视丈夫,只见李毓昌面容竟像活着一样,用银针刺喉,银针立刻变黑。族叔李太清发现这一情况,立即奔赴京城去都察院告状。朝廷受理后,下令逮捕王毂、王伸汉及有关的仆人,并将他们押往刑部会审。山东按察使朱锡爵查验李毓昌尸体,发现只有前胸骨还呈白色,其余部位已经全都变黑,原来这是因为李毓昌中毒未死,继又被绳带勒死的缘故。仁宗听说后,怒不可遏,传旨将包祥斩首,将顾祥、马连升判处极刑,把李祥的心挖出来供在李毓昌墓前。王毂、王伸汉各按照刑律论罪,总督以下的官员分别受到不同的降职处分。
一个县令,面对同行犯有侵吞救灾钱物的罪行,不讲情面,不受利诱,尽心公职,予以揭露,这在封建时代,可说是难得的清官。然而清官惨遭杀戮,鱼肉百姓、坑害贤良的赃官却上下串通,互相勾结,嚣张一时,这一切反映了有清一代的吏治,到了何等腐败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