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亲立爱
【原文】
绍兴为广东令时,曾断争嗣一案,颇颂人口。
邑有富人某伯仲,早析居,仲殁而伯存。伯有两子,仲无子,欲以次子嗣仲。妇衔之,择族人子为嗣,而伯不许。于是伯以应嗣诉,妇以立所爱者诉,各李铁桥廉访控于令。令无能屈也。历数任,讼不决。
李下车,复来告,示期集讯。李召两造于堂下,语伯曰:“尔弟果绝嗣乎?”曰:“然。”“尔几子?”曰:“两子。应以一子延仲绪。”复问族众邻右:“信否?”皆曰:“信。”李作沉吟态曰:“然则词直。妇奚讼?”进妇诘之,妇曰:“律设大法,礼顺人情。应嗣者,法也;立所爱者,情也。且其子好游**,来则败吾业。性又顽悖,逆者屡矣。吾行将老,何所恃?不如立所爱便。”李作怒色曰:“吾今莅者法堂,知执法而已。何汝便之从?”伯闻言默喜,即泥首谢。众亦交口和之。
乃命各署结状,而召其子前,指妇曰;“父既具结,则若为汝母矣。可于庭下拜跪以正名,免滋讼。”子向仲妇拜如仪。妇大哭曰:“是杀我也,我不如死!”李曰:“有说乎?”妇曰;“向已白使君,何乃相强?而其子素无行,且以仲既乏后,产必归己,时忤仲妇。”李曰:“吾虑汝诳耳。尔子悖逆,能为我指实否?”妇遂言之历历,李顾伯曰:“律载:父母首子忤逆,罪合诛。今为若子,当依律断。”立命隶人毙逆子于杖下。
伯大窘,乞哀。李不可,促进杖。众咸失色,膝行而祈免。李良久乃曰:“我法吏也,何敢屈法?计惟不为妇也,子者即不为母也死。”伯崩角亟称如命。因令众改结状来,而听妇立所爱者。
《谈屑》
【译文】
绍兴人李铁桥巡查到广东某县令时,曾经处理争嗣一案,很得百姓好评。
县里有富户兄弟俩,早已分家,弟弟已亡而兄长健在。兄长有两个儿子,弟弟没有儿子,于是兄长想把第二个儿子过继给弟弟家做嗣子。但第二个儿子一向品行恶劣,而且认为叔叔既没有儿子,他的财产早晚必定归自己所有,所以常常顶撞婶婶。弟媳心里怨恨得很,想选同族亲人的孩子为嗣,而兄长不答应。于是兄长坚持认为应以第二个儿子做他弟弟的嗣子,弟媳则坚持认为应立自己喜欢的孩子为嗣,双方各自告到县令那儿。但县令也没法说服其中任何一方。几任县令下来,他们之间的争讼仍不能了断。
李铁桥才到该县,他们又告到官府,于是李铁桥准备择日审讯。那天李铁桥将原告、被告双方都召到公堂,先问兄长:“你弟弟真的没有儿子吗?”兄长答道:“是。”李铁桥又问:“那你有几个儿子?”兄长又答道:“我有两个儿子。应该让一个儿子过继到弟弟家做嗣子。”李铁桥又转而讯问同族众人及左邻右舍:“他说的话可信吗?”大家都说:“可信。”李铁桥故作沉吟状:“如此说来,他的讼词有道理。那弟媳又为什么要打官司?”他将弟媳传上来审讯,弟媳说:“法律要定严法,礼义要讲人情。兄长要他第二个儿子做我嗣子,法律上当然能成立;我要立我喜欢的人为嗣,情理上完全可说通。况且兄长的第二个儿子终日游**,无所事事,他来做嗣子反而会把我的家业折腾光了。加上他品行又愚顽狂悖,多次对我唐突顶撞。我年纪大了,还能依靠谁?不如立个自己喜欢的人为嗣,我生活也方便些。”李铁桥沉下脸斥道:“我现在来到公堂,只知道按法行事而已。怎么会顺从你这种所谓‘生活也方便些’的要求呢?”兄长听李铁桥这么说,暗自高兴,一面假意认错,一面再三称谢。堂上众人也齐声附和。
于是李铁桥下令县衙结案,把那兄长的第二个儿子喊到跟前,指着弟媳说:“你父亲已具结让你到叔叔家为嗣,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婶婶就是你母亲。你马上在庭上下跪拜母,以正名声,免得以后又争讼不休。”兄长的第二个儿子立刻在堂上向婶婶行拜母大礼。这时弟媳在公堂上放声大哭:“这好比判我死刑啊,我不如现在就去死!”李铁桥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弟媳边哭边答:“我刚才已和大人说过了,为什么还要强逼我同意立他为嗣呢?”李铁桥回答说:“我怕你刚才是骗我。既然你说他怎么怎么狂悖顶撞,那你能给我举出一些事实吗?”于是弟媳一五一十,把兄长第二个儿子的恶劣品行全说了出来,李铁桥回头对兄长说:“法律上写得很清楚:父母举告儿子狂悖顶撞,那么做儿子的就该被处死刑。现在既然他是你弟媳的嗣子,那就应按法律论处。”他立刻下令众衙役将这逆子乱棒打死。
兄长顿时窘迫不堪,连连哀求饶儿子一命。李铁桥毫不通融,只是下令快打。公堂上旁观众人全都脸色大变,都跪地前行,祈求李铁桥免处死刑。过了好久,李铁桥才说:“我是个执法的官员,怎么能枉法从事?我想,只要不是为弟媳着想,那么做儿子的不孝顺母亲只能是死路一条。”兄长叩头不停,声响竟如同山崩,连连说:“照大人命令办,照大人命令办。”于是李铁桥下令众人另立字据,同意弟媳立自己喜欢的人为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