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尸滴血
【原文】
绍兴富翁某,有三子,而并取妇,先后皆死。有女赘婿于家,为司管钥。老年乏嗣,意甚郁郁,遂复置篷室,未逾年生子,而翁遂弃世。
家无男丁,一切丧事惟婿指挥。举殡日,适与邻村丧家同,鼓吹仪仗各争道,至于交斗,停丧路侧。斗罢而葬,其俗然也。
既葬,女控于官,谓抱中儿非翁出。长妇闻之怒,诣官自诉谓实系翁子,如不信,请启棺滴血。官责状,长妇甘诬抵罪。验之不入,长妇系狱。次妇控于上台提审,委验如前,次妇亦坐收。三妇愤甚,走而控于京。适大僚某公在浙按事,就便查办。
大僚吊集卷宗,熟思无策,谓非翁子,而儿妇三人凿凿指认,且甘罪迭控,自系真情;谓是翁子,而屡次滴血不入,访之刑仵,亦别无弊窦,不解所由。
闻某幕以折狱名,卑礼厚币聘之来。幕思之数日,忽拍案曰:“得之矣。”因请于大僚先滴女血为验。大僚顿悟,召女谓曰:“尔弟非翁出,尔非翁出乎?盍先试汝?”女色变,滴之亦不入。大僚怒,严鞫之。女不能禁,泣曰:“此事悉由婿。”急逮婿,一讯而服。
盖于举殡时,故与邻村同日而路旁争斗,乘乱易棺。老谋深算,人情所不及料也。为按律治罪,而释妇。
《谈屑》
【译文】
绍兴某富翁,有三个儿子,都已娶妻成亲,但三个儿子先后都死了。有个女婿入赘,全家钥匙都在他手里,由他管家。富翁年老却没有后嗣,情绪抑郁,于是又娶一妾,不到一年就生了个儿子,而富翁不久就去世了。
因为家里没有成年男子,全部丧事只能靠女婿指挥。出殡那天,恰巧与邻村一户丧家同时出殡,两家奏乐、送葬的人争道而行,以至谩骂殴打,只好把棺材临时放在路边。等吵闹争斗结束,两家又各自把棺材抬到墓地下葬,当时习俗就是这样。
等富翁下葬后,他女儿告到官府,称现在抱的小孩不是富翁生的。富翁的大媳妇听了很生气,到官府诉称这小孩确实是富翁的儿子,如若不信,可以开棺滴血来验证。官吏要她具结保证,大媳妇称如果她说假话甘愿因蒙骗官府抵罪。结果小孩的血滴在富翁尸骨上并没有渗入,于是大媳妇被投入大牢。二媳妇告到上级官府要求再审,而再次采用滴血方法的结果仍同上次一样,于是二媳妇也被抓进大牢。三媳妇气愤极了,干脆跑到京城控告。正好有个大官在浙江巡行查看,就让他就近查办此案。
大官集中了全部卷宗,思考许久也没想出解决良方,心想如果小孩不是富翁的儿子,而三个媳妇如此言之凿凿地指认,甚至甘愿受刑而屡告不止,自然她们说的是实情;但说这孩子是富翁的儿子,却多次用滴血方法不能证实,再问滴血检验的人,检验中并没有什么漏洞,也不知道为什么滴血时小孩的血不会渗入富翁尸骨。
听说衙门有个幕友断案很出名,大官就谦恭地备了厚礼将他请来。幕友考虑了好几天,忽然拍案道:“找到办法了。”于是他请大官先对富翁的女儿也用滴血的方法试一试。大官顿时明白过来,把富翁的女儿召来说:“你这小弟弟不是你父亲亲生,你难道不是你父亲亲生的吗?何不先由你用滴血的方法来试一下呢?”富翁女儿一听大官这么说,顿时脸色大变,她的血滴在富翁的尸骨上,果然也不渗入。大官怒不可遏,下令严加审讯。富翁女儿再也瞒不住了,边哭边说道:“这事全是由我丈夫操办的。”大官立即下令将富翁女婿捉拿到案,一审他就全部供认了。
原来在出殡那天,富翁女婿故意与邻村丧家选在同一天出殡,又故意在路边挑衅争斗,乘混乱之际换了棺材。富翁的女婿老谋深算,正是人心难料啊。结果对富翁女婿按法律处刑,而把富翁的媳妇都释放出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