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死堂弟
【原文】
余任六安州时,有报堂兄踢毙堂弟者。详细阅之,仅一踢伤尸。将入棺,忽尸妻执一断扁担至案前曰:“凶手之兄亦曾帮殴有伤,以扁担中断为伤证。”余曰:“尔今晨报案祗告踢伤,并无他人扁担之语。此物胡为而来?”尸妻曰:“叔公某交令呈验。”诘其叔公所在,即于人丛中实指之。饬役擒按于地,将扁担先用侧势击下,指示其妻曰:“腿上一击,便有一扁担侧伤尔。夫尸身有此伤否?”又将扁担用平势击下,问曰:“现又一击,便又有一平伤尔。夫尸身有此伤否?”将其人连责二十扁担。讯之,扁担乃伊旧用压断者,因与凶手之兄有隙,故藉此诬陷。具结备案,逐之。
《宦游纪略》
【译文】
我在六安任职时,一次,有人报案,称一堂兄踢死了堂弟。我仔细勘验,只有一具被踢伤的尸体。将要收尸入棺时,死者的妻子忽然手持一根断了的扁担到审案的地方说:“凶手的哥哥也曾参与殴打,还打伤了我丈夫,这截断扁担就是物证。”我说:“你今天早晨报案的时候只说你丈夫被踢伤,并没说什么你丈夫被人用扁担打伤。这截断扁担是怎么来的?”死者的妻子说:“叔公某某交给我让我来交验的。”我责问她叔公在哪里,她便指出人群中的一个人。我让衙役抓住他,把他按在地上,先用扁担的侧面击打,指着伤痕对死者妻子说:“扁担的侧面击打一下,腿上便留下一道扁担侧面的伤痕。你丈夫尸体上有这样的伤吗?”我又让衙役用扁担的平面击打,接着问死者妻子:“现在又击打了一下,腿上便留下一道扁担平面的伤痕。你丈夫尸体上有这样的伤吗?”我下令衙役连打他二十扁担。再一审,原来扁担是叔公某某以前用的时候压断的,因为与凶手的哥哥有矛盾,所以找机会诬陷他。我结案后理好卷宗,下令用乱棒将他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