诣姑请验
【原文】
吴惠叔言:太湖有渔户嫁女者。舟至波心,风浪陡作,舵师失措,已欹仄欲沉。众皆相抱哭。突新妇破帘出,一手把舵,一手牵篷索,折戗飞行,直抵婿家,吉时犹未过也。洞庭人传以为奇。或有以越礼讥者,惠叔曰:“此本渔户女,日日船头持篙橹,不能责以必为宋伯姬也。”
又闻吾郡有焦氏女,不记何县人,已受聘矣。有谋为媵者,中以蜚语,婿家欲离婚。父讼于官,而谋者陷穽已深,非惟证佐凿凿,且有自承为所欢者。女见事急,竞倩邻媪导至婿家,升堂拜姑曰:“女非妇比。贞不贞,有明证也。儿与其献丑于官媒,仍为所诬;不如献丑于母前,真伪自见。”遂阖户弛服,请姑验。讼立解。此较操舟之新妇更越礼矣。然危急存亡之时,有不得不如是者。讲学家动以一死责人,非通论也。
此等案件,每令官媒验之,然官媒或受财贿,必有诬枉者矣。不若使夫家女眷往就女家验之,则闺女既不出头,而是非亦立判也。故录此以备一法。
【译文】
这是吴惠叔说的一件事:太湖有户渔家女儿出嫁。船到湖心的时候,突然风浪大作,掌舵的一时惊惶失措,眼看着船要倾侧翻沉。船上众人都抱在一起痛哭。这时只见新嫁妇扯开帘子走了出来,一手掌舵,一手紧牵篷索,船逆向飞行,直抵男家,这时喜庆吉时还没过。洞庭人传说纷纷,都觉得真是件奇事。也有人认为新嫁妇如此做,太不合礼制,还讥讽取笑她,吴惠叔说:“她本来就是渔家女子,天天在船头撑篙摇橹,不能要求她一定要像宋伯姬那样。”
又听说我们郡里有个姓焦的女子,不记得她是哪个县的,已经许配人家了。有个人想娶她为妾,于是散播流言蜚语对她诬陷中伤,闹得男家要悔婚分手。她父亲告到官府,而那个想娶她为妾的人早已挖好陷阱,不但证据确凿,而且还有个自己承认与她私通的人。那姓焦的女子见事情急迫,竞请邻家老妇带她去男家,登堂拜见婆婆道:“未婚女子与已婚女子完全不一样。贞与不贞,自有明证。小女子与其在衙门女役前丢怪献丑,结果还要被他诬陷中伤;不如就在母亲面前出一下丑,真假自然明白。”说着她就关门宽农,请婆婆当场验看。那场官司只好立刻撤讼完事。这事比起前面操舟掌舵的新嫁妇更是越礼了。但在危急存亡之时,有时不得不这么做。那些道学家动辄要人家以死表清白,这根本不是通达的说法。
官府碰到这种案子,往往叫衙门女役来验看,但衙门女役或许得了钱财贿赂,于是必定有被诬告冤枉的。不如让男家女眷前往女家验看一下,那么闺女既不用出头,而是非又立刻可以分清。所以我记下来备作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