枷号“好人”
【原文】
元和令常公养蒙,爱民重士,神于折狱。
里中有恶奴与主妇通,而碍于其子,唆主妇以忤逆控县。公廉得其情,拘叔氏、舅氏一并听鞫。
至日,唤恶奴上,问:“两党亲族俱不列名,尔何抱主妇控?”恶奴曰:“小人蒙主人豢养,日望小主成家。不意下流自居,主母责之,反肆抵触。赴想两党亲族,视同秦、越,不得已冒嫌抱控。”公曰:“忠心为主,劳怨不辞,汝可谓义仆矣。”恶奴叩首曰:“小人素有好人之目,里党所共知也。”公颔之。
唤忤逆儿上,年十四五,恂恂儒雅。讯其逆母之故,但流涕不言。公伪怒曰:“不孝之罪,律有明条。三尺法何可轻宥?”遂飞签下。儿痛哭,叔与舅代为哀免,而恶奴面有喜色。公顾而笑曰:“尔小主尚在童年,刑杖一下,立当毙命。汝索有‘好人’之目,且受主人数年豢养,盍代受杖?”呼隶曳下,曰:“代不孝者杖,勿从轻也。”责至四十,血肉交飞。
继又罪其叔,曰:“尔与乃父为同胞,而不能禁约尔侄,至令以忤逆播闻,亦当受责。”叔伏地乞恩,公笑曰:“一客不烦二主。有‘好人’在,汝勿畏也。”又曳下代责二十。
并唤舅氏上,曰:“母子之恩,本于天性。汝妹即欲控告,何难一言劝阻?乃袖手旁观,酿成家变。本应重责,但年迈龙钟,不堪受杖,奈何?”因顾恶奴曰:“本县今日勉出大力,成全汝‘好人’之名。”又飞签欲责,恶奴势难再杖,叩头乞免。公大笑曰:“汝推主母情面,亦当为其兄稍效微劳。”卒杖之。
复命取枷至,曰:“杖已代矣,枷又何辞?”大书:“枷号‘好人,一名,俟忤逆儿改过日释放。”恶奴杖痕已重,复荷重枷,不旬日竟死。
阖邑称快。
《谐铎》
【译文】
元和县令常养蒙,爱护百姓,尊重读书人,办案治狱就像神灵一样明察。
乡里有个恶奴与他主人的妻子私通,又觉得主人的儿子碍手碍脚,就挑唆主人的妻子称儿子忤逆不孝而把他告到县里。常养蒙查明其中情况,就把孩子的叔叔、舅舅一起抓来听审。
到开庭那一天,常养蒙下令把恶奴传唤上堂,问道:“孩子父母两边亲属都没在诉状上署名,你有什么权力代主人妻子来上告?”恶奴回道:“小人承蒙主人豢养,天天盼小主人长大成家。没想到这小主人处处以品行卑污自居,夫人责备几句,反倒肆意抵触。小人告诉小主人父母两边亲属,不料他们把小人视作外人,根本不予理睬。不得已小人只好不顾嫌疑,代夫人来上告。”常养蒙说:“你为主人一片忠心,不辞劳苦怨恨,真可称得上是义仆。”恶奴叩头道:“小人一向被人家看做好人,这是乡里人都知道的。”常养蒙点点头。
常养蒙又下令将那忤逆小儿带上来,一看,年纪不过十四五岁,一副恭顺文雅的样子。常养蒙讯问他对母亲忤逆不孝的情形,他只是哭泣流泪,一言不发。常养蒙假作生气的样子:“不孝的罪状,该怎么处置法律上写得明明白白。法律怎么能轻纵你这种行为?”于是扔下一根竹签要施杖刑。小儿怕得大哭起来,他叔叔和舅舅都代他苦苦哀求,只求能免于杖责,而那恶奴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常养蒙回头看看那恶奴,笑着说:“你小主人年纪尚小,一动刑杖,立刻送命。你一向有‘好人’的名声,况且受你主人多年豢养,何不代小主人受杖刑呢?”常养蒙喝令衙役将那恶奴拖下去,又说道:“这是代不孝的罪人受刑,下手可不要轻哪。”打到第四十下,只见恶奴已被打得血肉横飞。
常养蒙转而又指责小儿的叔叔:“你与这孩子的父亲是同胞手足,却不能管教约束你侄子,以致他忤逆不孝的臭名远播,你也应当受杖责处罚。”小孩的叔叔伏在地上祈求恩免,常养蒙笑着说:“一个客人用不着麻烦两个主人。现在有‘好人’在这儿,你不用怕。”又喝令衙役将恶奴拖下去代小儿的叔叔受杖刑二十下。
接下来常养蒙又把小儿的舅舅传上堂,说道:“母子之间浓浓之情,本是天性使然。你妹妹就算要告她儿子,你说一句话加以劝阻,又有什么难处?你却袖手旁观,以致酿成家庭矛盾,甚至对簿公堂。对你本应严刑重责,但念你年迈龙钟,显然受不了杖刑,那又怎么惩处你呢?”于是又掉头对恶奴说:“本县令今天是倾尽全力,成全你‘好人’的名声。”说着又拿起竹签准备对恶奴再施杖责,恶奴肯定再经不起一顿杖责,只得不停地叩头请求赦免。常养蒙大笑道:“你再三推说出于夫人情面而打官司,那么也应该为夫人的兄长略为出力做点事啊。”仍下令让他代小儿的舅舅受杖刑。
常养蒙又下令将木枷取来,说:“杖刑都代人受了,木枷又何必推掉呢?”于是大笔一挥,写道:“给号称‘好人’的一个人戴上木枷,等那忤逆小儿悔罪改过之日再予释放。”那恶奴本来受了杖刑,已是遍体伤痕,再加上戴了重重的木枷,不出十天便一命呜呼了。整个县城的人听说这事都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