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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师系柱(第1页)

讼师系柱

【原文】

宁远之俗,一矜以上皆把持衙门,不与地方官相见。余以衿士为襄治之人,不见则不能周知风俗。属学师谆切传谕,士稍稍来,以礼接之。有呈文字者,教正之。凡见必问其所居之里,种植所宜,有无盗贼、讼师、地棍。有则考其姓名、年貌,一一籍记,升堂必检阅一过,以备稽察。于通衢榜讼师姓名,白丁则详著其绰号,衿士则约举其里居,谕知已往不究,再犯必惩,令洗濯自新。讼多以衿士为邻证,亦先为榜示点名,后概不问。供生员给纸笔,在堂右席地作文。邻证必有白丁,审系左袒,生员即与白丁同罪,请教官当堂朴责。非左袒者,生员亦不取供。季终,将文汇送督学、职员、监生,先责后详。

一日,有黄丹山具词。察其年貌,与籍记南乡讼师绰号智多星、名黄天桂者合,诘实。先命杖,系之堂柱。检其讼案,分别示审。间日,审唆讼一事,则命杖二十,系柱如故。不半月,惫不可支,未审各案,其母求被告人吁息。又系十日,以累母不孝,复予重杖,涕泣悔罪,取结释逐。其弟黄天荣绰号霹雳火,皆挈眷窜居道州矣。

《梦痕录》

【译文】

宁远的民俗,凡是有一点身份的士绅都远离衙门,不与地方官相见。我认为士绅是有助于治理的人,不见他们就不能完全了解风俗。于是我就要求他们的老师反复嘱咐、转告,他们这才渐渐前来,我以礼接待。有的士绅呈上自己写的文章,我就帮他们修改。每次见面,我必定会询问他们乡里的情况,所适宜种植的植物,有没有盗贼、讼师、地方恶霸。如果有,则查核他们的姓名、年龄、相貌,一一记录在册,升堂的时候,必定先看一遍,以备稽查。在街上,则张贴讼师姓名。如果是没有职务的,就详细载明其绰号;如果是有地位的,就大体写出其所在乡里,以告诉他们既往不咎,再犯必惩,使他们洗心革面。官司大多以士绅为旁证,我也先张贴士绅的名字,以后则不再过问。有时,我把纸笔供给生员,让他们在大堂的右边席地写诉状。旁证中一定会有没有身份的白丁,审讯结果,旁证袒护生员的,生员就与白丁同罪,教官当堂给以笞打。没有偏袒的,生员也不必承认。年末,将诉状汇集送到督学、吏员、监生处,对生员先予斥责,然后详加问讯。

一天,有个叫黄丹山的起诉。我观察他的年龄、相貌,与簿籍上记载的南乡讼师绰号智多星、名叫黄天桂的相符合,问讯后果然属实。我先命令对他施以杖刑,绑在堂柱上。接着我检查他起诉的案子,分别给予审理。第二天,我审理教唆词讼一案,就命令对他杖二十,依旧绑在柱子上。不到半个月,他已经疲惫至极,还没有审理其他各案,他母亲就请被告人宽恕。又绑了十天,我以拖累母亲而不孝,再给予重杖。他哭泣着悔罪,写下甘结的保证,我于是放了他。他的弟弟黄天荣绰号霹雳火,都携带亲眷逃往道州居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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