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盗窃案的侦破
【原文】
闽人黄绍林通判云:嘉庆年间,有漳州知府某莅任,城中叠出盗案,巨室富户,珍宝重器,被窃尤多。某严比捕役,刑责惨酷,勒限擒缉,扰攘月余,盗无一获而巨案日增。有名捕年六十余,退役已久,其甥现充役头,被责垂毙。妹向之乞哀,求为助力。捕冥搜数日,绝无影响,念必外来巨盗。一日偶过府署,见诸捕累累入,随闻呼声甚惨,因入观之,良久始出;向署中人询问,新任大老爷从何处升任到此。云系山东人,由监生报捐知府,得任此缺。捕密告其甥曰:“盗已得矣,但万不能说破”。遂于府署花园外墙缺处,登大树伺之。二更后,一人浑身黑色,飞掠而过,四更余仍飞入。明日城中又有富家被盗矣。捕善用弩弹,夜夜伺之。数日后,又见飞出,以弹击之,中其左额,返身飞入。明日城中未出盗案,而府署喧传太守病。半月后病愈,出署行香,捕从旁察见两太阳穴,各贴膏药如钱大,知已受伤,贴以掩人耳目者。遂遍集徒党,密告其事,择技最精者四人,伏于近处。一夜,复见飞出,捕率其徒,掩入府搜其箱箧,原赃悉在。珠花、金钏等物各取其半,先行避出。明日城中又报盗案,而府署被盗事,绝不声张,捕取各物,与失主承认,悉与失单所报相符。遂进省密自其事于臬司,亦无能为计。未几兼署藩篆,遂调之来省,令阍人授意将檄署首府;某因城中所盗已多,欲离此地,欣然问计。因云:“大人近日嫁女,若送首饰十余件,事无不济。”某力允愿送,又云:“恐式样不合,不如将金珠与我,代为觅工制造,无不合式矣。”某取金珠一匣,交与阍人,即吊捕所呈原赃核对,无不吻合。因白其事于制府,乘禀见时,当场擒下。督同司道,坐大堂鞫之,捕役、失主及原赃均在,某俯首无词。遂置之法。
《拍案惊会异》
【译文】
福建人黄绍林通判说:清仁宗嘉庆年间,有一个知府到漳州府上任,城中不断出现盗窃案件,富有的大户人家、珍宝、贵重器皿,被盗窃的特别多。知府某严厉限期捕役破案擒盗,用刑责罚残酷,勒令限期擒拿。**,混乱一月多,没有捕获一个强盗,而大案一天比一天增加。有一个著名的捕役六十多岁,退役已经很久了。他的外甥现在充任捕役的头领,被责打得快要死了。妹妹向他哀求,请他帮助侦破口老捕役暗中搜索了几天,一点踪影也没有找到,心想一定是外来的大盗。一天偶然经过州府衙门,看见许多捕役一个跟着一个走进去,随即听到十分惨痛的呼叫声,因而进去看是怎么回事,很久才出来。向官府中的人询问,新任大老爷从什么地方升任到这里。回答说是山东人,由监生申报捐款买知府,得到任漳州知府这个空缺。老捕役秘密告诉他的外甥说:“强盗已经找到了,但是万万不能说破。”于是在州府衙门花园外墙缺口的地方,爬上大树窥伺。二更天过后,一个浑身黑色的人,飞快掠过,四更过后又飞入府中。第二天城中又有富裕人家被盗。捕役会使用弹弓,每天夜晚窥伺他。几天后,又见浑身黑色的人飞出,就用弹子打他,打中了他的左额,那浑身黑色的人又返身飞进墙内。第二天城内没有发生盗窃案,而府衙门乱哄哄地传说太守病了。半月后病好,走出官府去进香,捕役从旁观察发现太守两边太阳穴上各贴了铜钱一般大的膏药,知道他已经受伤,贴上膏药以便掩人耳目。就普遍召集同伙,秘密告知这件事,挑选技术最精湛的四个人,埋伏在近处。一天夜里,又见浑身黑色的人飞出,捕役率领他的同伙,乘其不备进入府衙搜查他的大小箱子,原来赃物都在。珠花、金钏等物各取其中的一半,先行一步躲出去。第二天城中又报来盗窃案件,而府衙被盗的事,一点也不声张。捕役取出的各种宝物,给失主辨认,完全和失物单上所报的相符合。于是到省里秘密向按察使司禀报了这件事。提刑按察使也束手无策。没过多久,提刑按察使暂时兼任布政使,于是调知府某来省,叫看门人传出旨意:将发出公文调他来首府代理职务:知府某因为在城里盗窃的珍宝已经很多,想离开此地,就高兴地向他讨教。因而说:“大人最近嫁女儿,如果送十几件首饰作礼物,这件事没有办不成的。”知府某极力表示愿意送礼。那看门人又说:“怕式样不合适,不如将金银珠宝给我,代你寻找工匠制造,就不怕不合适了。”知府就取来一匣金银珠宝,交给看门人。立即调取捕役呈交的原赃物核对,没有一件不吻合的。因而把这个案件禀报给总督,乘知府某进见时,当场拿下。总督同司、道官员,坐在大堂上审讯他,捕役、失主和原物赃证都在,知府某低下头无话可说,于是对他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