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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魂对质(第1页)

冤魂对质

【原文】

尝闻东台老吏陈廷栋云:予于蒋朱氏一案,而知有鬼神也。蒋朱氏者,兴化人,寄居东台。其亲夫日蒋凤歧,其奸夫日陈加咸。妇与陈共以酒醉蒋而勒之死,已私埋矣。葛大令起元访拿通详,尸伤显然,而二犯坚不承。

道光二十五年七月十八日,扬州会检宪委钟太守殿选、扬州桂太守超万、其他会检之员尚多,前一日于五台山择地布幕围之,四面各百二十步,题曰“枉死城”。中设一几、一正座、一偏座。正座设木主一,曰“扬州府城隍”;偏座设木主一,曰“东台县城隍”;其下乃各官位。又植竹竿一书曰:“蒋凤岐冤魂在此听审”。届期极热,挥汗如雨,及至布城中,则阴气袭人。各官皆讶其寒,予幸带夹袄,往衣之,仍不足。各官先拈香祀神,乃各就公坐。仵作检明,后漆棹伤痕宛然。奸夫奸妇从狱中出,舁而往,犹洋洋如平时,甫入布城,神色顿异,跪下战栗不胜,视竹竿曰:“对头在此,尚何言?”官略问数语,乃各吐实,立时定谳。及事毕出外,依然炎热,扇不停挥。

《潜庵漫笔》

【译文】

我曾经听江苏东台县一个资深官员陈廷栋对我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通过蒋朱氏这一案件,才知道真有鬼神。蒋朱氏是江苏兴化人,借居东台。她的丈夫叫蒋凤歧,奸夫叫陈加咸。蒋朱氏与陈加咸一起用酒灌醉蒋凤歧,然后把他勒死,而且已偷偷地把尸体掩埋了。县令葛起元查找到尸体并上报说,尸身伤痕明显,但蒋朱氏、陈加咸两人死活不承认。

道光二十五年(1845)七月十八日,扬州一起查验的上司让太守钟殿选、扬州太守桂超万,还有一些参与查验的官员,前一天在五台山选一块四面各一百二十步的地方用布围起来,起了个名字叫“枉死城”。当中摆了一张桌子,一个正座,一个偏座。正座上设一木牌位,叫“扬州府城隍”;偏座上设一木牌位,叫“东台县城隍”;下面摆设了各官员的座位,还树了一根竹竿,上面写着:“蒋风歧冤魂在此听审”。审问的那天恰逢酷暑,人人都挥汗如雨,但一到布城中,个个又都觉得寒气逼人。其他官员对这么阴冷感到奇怪,我幸好带了一件夹袄,只是穿了以后仍觉得不足以御寒。各位官员先点香向神灵祈祷,然后才各自入座。验尸的仵作验明,尸身后面清清楚楚地有上漆木棍击打的伤痕。奸夫、奸妇从狱中押出,被抬着带来时还像平时一样轻松自如,等一抬进布城,神色霎时全变了,跪在地上浑身颤栗不止,边看着竹竿边说:“死对头在此,还有什么好说的?”审案官员只简单问了几句,他们就详细地招供了实一情,这案件立刻就审结了。等到审完案走出布城,依然暑气逼人,炎热异常,众人只能不停地挥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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