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奸杀婿
【原文】
粤东某生聘某氏,国色也。偶出观剧,被为富不仁者所见,重贿女母,私之,往来甚密。恐旁人执奸,乃于女卧榻下穿一地道通后院空室中,为潜避计。未几,某生入泮,使媒来订婚期。富室与其母女谋,使生入赘而毙之,母女皆诺。告媒曰:“婿家无父母,老妇亦无夫无子,两无依倚。婿如肯入赘,两得其便。否则姑缓,俾女待我卒也,而后于归。”媒覆之,生欣然愿赘。
及完婚时,男女亲朋集贺者数十人,同观花烛,无不啧啧羡新妇美者。生喜甚,送客入席,即归新房与妇对酌。新妇不作恒常羞涩状,执爵相酬饮,生入醉乡。时外客闻内宅惨呼一声,共骇愕问,见新郎衣履如故,散发覆面,狂跃而出。群欲询之,已疾奔出外。客皆追随,行里许,遇大河,即跃入水而没。客呼渔舟捞救,不得,皆叹息而返。新妇与母俱惶急,候于中堂,见客回,泣问新郎安在。客告之故,并叩其由来。妇曰:“婿方在房中筵宴,忽发狂冲门出,我等不知其所以。谅出外,俱亲友必阻之使归,何任其投河而没耶?是客杀我婿也!”遂鸣诸官。
官讯客,皆曰:“我等猝不及防,追之无及。事出意外,岂有至亲好友见死不救哉?”讯诸新妇及母,则哀求还尸而已。遂为疑案。
未几易一令,有明察声。见前官移交有是案,反复推求,恍然曰:“婿投河而反诬客,非诬客也,欲证新郎之死以实之也。是必有故。”变服为星卜之流,访诸其邻。邻人曰:“有某富室,素与妇女无亲故,忽往来甚密,我侪亦疑有故。但是日新郎发狂投河,众目共睹,岂有他哉?”令曰:“汝见之否?”对曰:“我亦在座。”令曰:“汝视新郎貌作何状?”曰:“披发覆面不及见。”令曰:“富室安在?”曰:“今日犹见其入新妇家也。”令辞去,易服,率健役百余,突至妇家,围其前后户而搜之,仅有母女在。将入闺中,老妇横身阻曰:“此嫠女室。三尺童子,不许入门,况为民父母而不知礼乎?”令微晒曰:“欲为汝婿明冤耳。”妇曰:“倘入室而无冤可明,将何如?”令曰:“我偿汝婿命!”乃呼役掖老妇出。令入房,见铺陈精洁,皆常用什物,无可疑者。正踌躇间,俯视床下,见有男子履。回顾新妇,骇然失色。令呼众役入,移床而观,见地板有新垫者,命役举之,则地道见。令乃带役入,穿出,至一空室。室隅鲜衣少年伏焉。执之,推门至院落,见地有新挖状,命役启之,生尸在焉。经夏不变,喉间扼痕显然。遂出,聚案内人证。一讯服辜,论如律。
乃知生醉后,妇女与富室共扼其喉而毙之,从地道舁入后院埋之。投水之人,系富以重价觅善泅者为之也。
《客窗闲话》
【译文】
粤东某生已与某氏定了婚约,某氏长得美貌标致,算得上天香国色了。某氏偶尔外出看戏,被一个不义的富人看见,便花重金买通某氏的母亲,私下里与某氏勾搭私通,往来非常密切。富人怕被别人捉奸,就在某氏的卧榻下凿了一条地道直通后院空房中,这样可以躲避起来,不为人知。不久,某生考进县学,派了媒人来商定婚期。富人与母女俩商量,要让某生入赘,然后杀了他,母女俩都同意这么干。那母亲就对媒人说:“某生家没有父母,我老妇也没有丈夫、儿子,双方都没个依靠。某生假如愿意入赘,那么两家都得到方便。否则只能暂缓一段时间,让女儿侍奉我归天后,才能嫁给他。”媒人把这话转告某生,他也很高兴上门做女婿。
婚礼那天,男女双方亲朋好友前来祝贺的有数十人,大家一边观赏热闹的婚礼,一边都啧啧羡慕新娘正是画中仙人。某生听了喜形于色,待送客入席后,立即进入新房与新娘斟酒对酌。新娘一点没有平常羞涩的样子,举起酒器频频劝酒,某生很快便进入醉乡。这时外面的客人忽听得里屋一声惨叫,正吃惊害怕之际,只见新郎仍然那身打扮,披头散发,把整个脸都遮住了,从里屋狂跳而出。大家正待询问出了什么事,他已经飞奔着跑到外面去了。众宾客一起追赶,跑了一里地左右,迎面遇到一条大河,新郎跳入水中,旋即不见了踪影。众宾客赶紧喊来渔船救捞,结果一无所获,只得叹息着回来了。新娘和她母亲都惊慌紧张得不成样子,坐立不安地等在庭院中,见众宾客回来,泣不成声地询问新郎下落。众宾客告诉她们追赶的情况,并询问里屋发生了什么事。新娘哭道:“新郎正在里屋筵宴,突然发狂似地从门里冲出去,我们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想想他跑出去,外面亲友一定会拦住他让他回来,怎么会任他投河而被淹没了呢?这等于众宾客杀了我的新郎啊。”于是把这事告到官府。
县令询问众宾客,大家都说:“我们猝不及防,追也追不上。事情发生得如此突然,哪有至亲好友见死不救的道理?”县令又问新娘和她母亲,她们只是哭着要求还她们尸体。这一来此案就成了个疑案。
没多久换了个县令,新县令颇有见微知著、明察秋毫的名声。他见前任移交的案子中有这么一件案子,反复思量、仔细推敲后恍然大悟道:“新郎投河而反过来诬陷宾客,实际上并不是要诬陷宾客,而是为了要证明新郎死掉,让宾客出来做个证人罢了。这中间必有缘故。”于是新县令换装易服装作占星测卜的人,到左邻右舍中去探访。有个邻居说:“有某富人,一向与新娘无亲无故,忽然来往很密切,我们也怀疑其中有缘故。但那天新郎发狂跳河,大家都亲眼目睹,还会是其他人吗?”县令问他:“你看见了吗?”那人答道:“我也在现场啊。”县令再问:“你看见新郎的脸是什么样子?”那人便说:“他披头散发,把整个脸都遮住了,我都来不及看清他的脸是什么样子。”县令又问:“那富人在哪里?”那人说:“我今天还看见他到新娘家去。”县令向他告辞后回到县衙,又换上一身官服,率领健壮衙役一百多人,突然冲进新娘家里,围住前后门细细搜索,只有母女俩在家里。县令要进新娘屋里搜查,她母亲横身挡住说:“这是寡妇的房间。三尺幼童,尚不许进门,何况为民父母的县令大人反倒不懂礼吗?”县令微微笑道:“我要为你女婿申冤昭雪啊。”新娘母亲反问道:“倘若进了屋,而又无冤可申,那又该怎么办呢?”县令吼道:“那我还你女婿一条命!”县令喝令衙役将新娘母亲搀扶出去。县令进入里屋,只见摆设精巧整洁,都是些日常用品,没什么值得怀疑的东西。正在踌躇之间,俯看床下,却看到一双男人鞋子。回头再看新娘,早已吓得花容失色。县令把众衙役叫进来,移开床一看,见地板有新近铺上的,叫衙役把这些地板起开,则一条地道赫然显现出来。县令带领衙役进去,穿过地道,到了一间空房。屋角一个穿着亮丽服饰的年轻人伏在那里。把他捆绑后,推门到庭院里,地上有新近挖过的痕迹,叫衙役挖开一看,某生的尸体埋在那里。虽已过了一年,尸体一点没有变样,喉咙间遭扼杀的印痕清清楚楚。于是县令出了庭院,将此案的凶犯、证人一起带来。一加审讯,那些家伙全都供认不讳,县令按法律量刑定了案。
大家这才知道某生喝醉后,新娘和富人一起紧紧扼住他喉咙使他送了命,又从地道把他抬到后院掩埋掉。至于那个跳河投水的人,则是富人出高价找了个水性好的人假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