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在一些所谓的“是非”问题上为了表示你的“公平”、“正义”而与他们产生纠葛,也不必为一些小事纠缠不清。让“猴子”们在心理上和实际上占点小便宜,显示一下你的胸襟。当然,这是比较被动的做法。
二、学会与”猴子”们“交朋友”
既可防止“猴子”暗算自己,又可利用“猴子朋友”们去做事。有些难办的事情,你不愿做或不会做,那么,交给“猴子朋友”好了。他们是这方面的高手。古代孟尝君都会养“鸡鸣狗盗”之士,你交两个“猴子朋友”又有何妨。只是“猴子朋友”难交、难养,全靠你的精心策划和临场发挥了。但有一点,远离是交不上任何朋友的。
三、适当地制约“猴子”们
“猴子”终归是“猴子”。无论你对他多么“有恩”,总免不了有时会咬到你头上,或坏你的事。所谓制约他们,首先得让他们知道你不是一匹“善马”,叫起真儿来,是比他们还“猴子”的“猴子”。其次,最好能掌握“猴子”的弱点与把柄。“猴子”也是人,总有一些忌讳之事。
四、对猴子部属要“杀鸡儆猴”
显然,在用人行为中,运用杀鸡儆猴策略,将有助于树立猛兽的威严,增强对猛兽的控制力。然而,杀鸡儆猴之策略也不能随便滥用。猛兽必须根据管理需要,选择最适当的时机和方法,偶尔用之,方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应注意的原则是——
(1)决不轻易放过第一个以身试法的“鸡”:上司及时捕捉第一个以身试法的“鸡”,坚决从严处置,这种治理方法,又叫“枪打出头鸟”。第一个以身试法的“鸡”犹如出头之鸟,一来数量最少,容易惩治;二来影响极坏,倘若不及时打掉,后面势必跟上来一群。因此,就凭这两点,上司也不应轻易放过这第一个以身试法的“鸡”。
(2)重点惩处性质恶劣的“鸡”:有时候,上司会同时遇到好几个违反法规的“鸡”。倘若不分清红皂白,一律严加惩处,一来打击面过宽,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二来对工作也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甚至会因此而蒙受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三来上司树敌过多,不利于今后搞好上下关系。
为此,上司从严处置时不能不讲究方法和策略,尽可能缩小打击面。上司应从若干个违法之“鸡”中,精心挑选性质最恶劣、影响最坏的予以重点惩处,同时对其他情节较轻,态度也较好的下属,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这样做,不仅能教育多数下属,而且也能使受到严惩的“鸡”陷于孤立的境地,从而切实收到惩一儆百的良好效果,
(3)惩处违法之”鸡”,应做到合情合理:在用人行为中,任何惩罚手段,都是无情的。但是,上司在运用这一无情手段时,应该做到合情合理。所谓合情,就是合乎人之常情,惩处方式不过火,不偏激,适当为对方留有余地,能被对方所接受,所谓合理,就是要惩之有理,符合有关法规、制度,使人心服口服。
(4)辅以必要的怀柔手段:杀“鸡”过多、过滥,“猴”们也就疲了,不感到有什么可怕,甚至会把“杀鸡”看作是一种有趣的表演。有时候,还会惹起人们反感,进而视上司为无能,缺乏灵活巧妙的治理手段。惟有在运用杀鸡儆猴策略的过程中刚柔相济,上司才可能使下属心悦诚服地接受管束,甚至接受惩处。这样既实行了铁腕政策,又没有失去人心,一个可敬又可畏的上司形象自然就树立起来了。
在具体运用中,选“鸡”和杀“鸡”的方法还可以更加巧妙。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对象,有时亲临杀“鸡”现场,担任执刀手的角色,有时隐居二线,指挥别人杀“鸡”,充当导演等等,不一而足。要使你的猴子下属在你面前循规蹈矩,就赶紧记住并贯彻以上这些吧。
五、对猴子部属“容短护短”
要用好猴子,容短护短策略尤为重要。美国管理学家杜拉克在《有效的管理者》一书中曾经说过:“须知任何人均必有甚多弱点,而弱点几乎是不可能改变的。”猴子的弱点更是如此。既然“积习难改”,上司与其将自己的主要精力徒劳地用于改变这些积习上,不如放在设法使他们的积习不起作用上。惟有这样才是最经济最有效的用人方法。所以,容短护短可以说是用猴子的必要前提。
总之,现代用人理论,从客观实际出发,充分正视人的短处的相对稳定性,主张通过充分发挥猴子的长处,同时适当容忍甚至袒护猴子的短处,来极大地激发猴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容短护短运用得好,可以收到以下效果——
更好地发挥和利用猴子的长处,顺利完成工作;
赢得人心,进一步密切上下级的关系;
极大地提高自己在猴子中的声誉,为自己赢得宽厚、豁达的猛兽形象。
当然,容短护短不是绝对放弃猛兽的权威和对猴子的教育及严厉批评的权力,而是竭力挣脱传统的思维定势和行为定势的束缚,寻求更加灵活巧妙的用人艺术。
本节中容短护短所指的对象是被赋予特定含义的,包括——
顽劣性格倾向不明显或表现很微弱的猴子:
顽劣性格倾向明显,表现强烈,但是由于客观原因(比如上班时间爆发得少,大家对他了解清楚,防范得好等等),没有造成什么现实危害的猴子。
“容短护短”要有一定原则遵循——
(1)严格掌握容短护短的临界线:倘若猴子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是可忍孰不可忍”,那么就不能再容短护短了,而应该果断采取严厉措施。因此,必须本着得大于失的方针行事,只有当这一行为本身不超过临界线时,采用容短护短的方法才是有价值的,可行的。
在通常情况下,容短护短需严格掌握以下4条临界线。
——必须有利于充分发挥和利用猴子的长处,而不是纵容、诱发猴子的短处,以至于影响和限制了猴子的长处;
——必须有利于实现猛兽制定的管理目标,而不是有碍于实现这一目标;
——必须能被其他的猴子所理解,所接受,而不是激起多数人的反感和愤慨,加剧人际之间的矛盾;
——必须有助于提高猛兽在猴子中的声誉和威信,而不是降低和损害他的声誉和威信。
在上述4条临界线中,最重要的是第2条。在正常情况下,猛兽应兼顾这4条临界线,尽量从严掌握。但在情况危急的特殊时刻,也可以只考虑其中的第2条,而对其他3条暂不考虑,待事后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此类例子,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
(2)灵活掌握“容短护短”的度:在不超越临界线的前提下,猛兽在具体运用容短护短策略时,面临着十分广阔的选择余地。这时候,作为一个精明的猛兽,就应该充分利用手中执掌的选择权,灵活掌握容短护短的度,放手大胆地袒护自己的猴子。
——在可宽可严的情况下,只要猴子认识较好,别人又能谅解,就应从宽处置;
——在可早可晚的情况下,对于猴子的过失,不妨拖一拖,搁一搁,待事后再作处理,或者给猴子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视其表现如何,再作处理;
——在可高可低的情况下,不妨将猴子的缺点评估得低些,将猴子的过失性质评估得轻些,充分利用用人行为“伸缩度”向人们提供的选择自由,作出偏袒猴子的选择;
——在可大可小的情况下,对于猴子的短处或过失,不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缩小处理的规模以及处理后产生的影响。
总之,灵活掌握容短护短的度,是在合理的选择圈内进行的,它利用的是人的认识伸缩度和行为伸缩度,而不是认识误差和行为误差。猛兽在具体运用容短护短策略时,应该充分注意这一点。否则,就会步入误区,出现重大失误。
(3)巧妙选择最有效的容短护短方法:获取理想的容短护短效果,不仅需要严格掌握临界线,灵活掌握选择度,而且还需要巧妙运用各种最有效的方法,恰到好处地将猛兽的用意传递给猴子,使猴子既能明白猛兽为什么要偏袒他,以此极大地激发起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使猴子在不感到难堪的情况下愿意接受猛兽对他的偏袒,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猴子的自尊心和自爱心。在这方面,猛兽可供选择的行之有效的容短护短方法有很多,其中比较常见的是——
当猴子偶犯过失,懊悔莫及,已经悄悄采取了补救措施,只要这种过失尚未造成重大后果,性质也不甚严重,猛兽就应该佯作不知,不予过问,以避免损伤猴子的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