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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曾很用心的爱着你(第3页)

冰激凌要吃最普通的三颗球,而不是香蕉船或者装满水果的大盅,她有点滔滔不绝,讲《百年孤独》和一本港版的《红楼解梦》,你相信吗,曹雪芹笔下的女子就是一个人,我们班的小亭,她就像薛宝钗,她很有心计哪!她自顾自地说,如果稍稍停顿,便冷场下来。我在她对面抽烟,感觉空气有点聒噪。空气一聒噪,男人就爱赌气,所以我坏坏地问她,你看过《尤里西斯》吗?那可是一本好书。我没有撒谎,但也止于我想请她立即闭嘴的心情。她就果真闭了嘴,嘴角还在偷笑。

后来,她便常来店里找我,手里提着樱桃或者杏子,拿到吧台上吃。同窗提醒我不要感情至上,犯了店里外食莫入的规矩,我哪里有什么感情,我不服却还是由着她。胡桃有点寂寞,我也有点寂寞,就是这样。

我从没想过去爱胡桃,我想问题出在胡桃不够美丽上。男人都是以貌取人的动物,我不能免俗。有时候我是相信宿命的,在这个时间里只有胡桃出现,她充满了我的生活,以她聒噪的心灵和粗糙的装扮,不是只有美丽才可以填满生活,就像空气里不只有氧气和水一样,生活如此真实,谁来填空,本由不得我。因此,更应注重规则。

错就错在,我吻了她。是圣诞夜,她说有急事找我出去,去了才知道她要随父亲去外地一段,明天就要启程。我与他在小茶吧喝小瓶的啤酒,她话少了,用凄楚的眼神望住我,我心下突然软成一片,送她回家,拐过巷口,她说上楼了,径直走进去,我偏偏叫住了她,在那个夜晚,我亲吻他的嘴唇,她的嘴唇上有少女的芳香,不似绿箭口香糖熏出的香。那是混合了奶味,薄荷味和不知名气味的香。我流连于他的嘴唇,暂且放下她是谁。她却哭着勾住我的脖子,问我可不可以留下?关键时刻,我还是摇头了,我对她撒了一个谎,我说我是一个不知前途的人,但这座城市是不属于我的。我想这个理由足够充分,且不伤人。

事实是,她对我也撒了一个谎。三天后,我在嘉陵江边的长椅上找到了她,她在看江面上行走的货船,腿上放着一本奇厚无比的书,不用猜也知道,是《尤里西斯》。彼时,我正一个人意兴阑珊地散步,说是散步,不如说我在想念她,从那次吻过以后,我想我有点认真起来,如果她不出现,她就会以一种凄美的姿态留在我的记忆里,另我想念。这个蠢货,她挨不过想念,这样,她就又回复白天的样子,那个丑小鸭,没有因我的一吻而变为天鹅。

但是,初见她我是有惊喜的,如果不是她发现我后扮的那个难受的鬼脸,然后嬉笑着把脸藏到书本里去的做作表情,我也许不会立即生厌。

这是我要告诉一些女孩的,如果不是美女,你的表情应该如衣物一般朴素。可是为什么所有女孩都把自己当成美女呢?

我突然就有点不想走上去了。

我们终于到了非说清楚不可的时候。

那一阵,她天天来书店,带着大大的塑料水壶和一个鸡腿。她命令我把鸡腿吃掉,她管吃掉叫消灭。我在消灭掉十一只鸡腿后准备跟她谈谈,可我无从说起,说什么呢?说对不起吗?我又做过什么?可除了对不起我能说什么?扪心自问后我决定冷淡她,我坚信女孩都是敏感的,这样的冷淡会让她坚持不下去。

我们的店里也常活跃着另一帮女孩。她们爱打扮,爱赖在书店的电脑上打扑克。我也不赶她们走。这样,便熟络起来。比如美佳,她披散着卷曲的长发像一只蝴蝶一样落在我的眼前,甜蜜地叫着哥哥。不久,半个城市的人就都知道,美佳是我的妹妹,亲亲的妹妹。但这路女孩,我们彼此心知肚明,她只对常年包酒店住的商人感兴趣,我对她们,亦没有非分之想。

美佳的游戏总打不过我,所以她常常来。不来,她也没其他事可以做。胡桃在时,我就故意跟美佳特别亲热,把她抱在大腿上教她打通关。美佳在我大腿上嘻嘻哈哈地笑,她的呼吸伸到我的脖子后面,吹得我直痒痒。我告诉自己,不要去理睬胡桃,不能往胡桃的方向看,我害怕看到她受伤的眼睛再次心软。奇怪的是,胡桃也不走,她就那么坐着,安静地看书,一直到打佯才离开。

之后,我发现胡桃总是出现在视线所及的地方,我喜欢散步的嘉陵江边,我购买耗材的电子街,我取货的书店等等。她仍穿着初见我时的蝙蝠裙,在与我擦肩时满怀凄凉地一笑,然后悻悻逃离。她就像个幽灵,把我逼得无处可藏。

同窗因胡桃的事跟我深谈过一次,似乎胡桃去找过他。我总算找到了一个让我发泄愤懑的地方,跟他大谈着游戏规则。游戏自有规则,不应假以爱之名。她如果不懂规则,迟早也要吃亏。同窗走出去时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够我受用一生,他说胡桃还是个孩子,那是她的初吻。

一夜无眠,在清晨洗脸时我对着镜子说,我是对的。

我深信同窗会为我摆平一切。果然,胡桃没有再来。夏天就这样过去了,我亦准备着离开这座城,去寻找我真正的梦想。正当我的生活恢复安宁无趣时,胡桃的电话便打来了。她好像在很热闹的场所,杂音很重。她话语含混,却极为兴奋,她说她喝醉了酒,让我去接她回家。我刚想挂断,她突然就号哭起来,她连号哭都那么聒噪,我不由发怒,冲着电话吼叫,胡桃,你不要自取其辱。

那是我和胡桃的永别。九月底时,我谈妥了一桩生意,与北京的哥哥同开了一家电脑学校。离开南充,我心无旁骛,几个大学同学在喝酒饯行时,逼我喝酒不成,便威胁说,不喝我们便叫胡桃来。我笑笑,一饮而尽,最后那个夜晚,我醉得什么都不知道。

后面十年的事情不必细说,重要的是,现在,胡桃在向我走来,老友在她身侧。

老友像她引见我,我都忘了,如今,她叫桃花。桃花的手又温暖又柔软,拂在我手心里就像一朵随时会飘走的云彩。桃花的眉目很清朗,中间的运道开阔,一定是经过仔细修剪的。如果不是她细如碎米的小黄牙,我还真认不出来她。

她与我微笑,握手,说幸会。我疑似她没看清我,遂自报了家门,她还是说幸会。我摇头苦笑,女人一旦沉下心来,就是这么六亲不认。也好,也好。

是自助餐,我打量她,老友递与她的食物里,除了鸡肉还是鸡肉,我遂想起多年前我曾吃过的十一只鸡腿,那原来是吃掉了她的喜爱。一语成赘,她管吃掉叫做消灭的。

那个十月,我驱车与几个生意伙伴去谈出游的事,几人中,偏不见老友。男人间说话,总离不了生意与女人,消息一向灵通的幕墙商小段暴料,原来老友出了事。

九月时市内有两项楼盘招标,老友买通了对方的高工,漏出了标底,本是十拿九稳的事,结果项目还是被另家公司抢去。漏的标底原来是假的。只能转投另一个楼盘,果然投到,只是原可以奢到的板材水泥,价格突然涨了四层,硬头皮做下去,只赔不赚。老友也知其中有诈,是有人故意在抢他的饭碗,查了查,还是上次抢了风头的公司,但你可知这公司幕后老板是谁?就是桃花。老友无奈,许桃花一枚婚戒,并应下把旗下的茶社和酒店让到她名下,桃花也决绝,竟微笑地拒绝了。做工程这项,不进则退,老友如今算是引狼入室了。

平日里各怀鬼胎的几个男人,说到此竟有些惺惺相惜的情谊,大家纷纷讨伐桃花,一会儿,又变成夸耀自己降服女人的伎俩。我只是不语,推说腹痛,速速地逃离现场。

回家途中,太阳穴振痛,脑际里总是我当日说桃花的话:自取其辱。

红尘滚滚,是谁夺去了桃花的爱情?是盛世里的那些扰乱人心的规则吗?在规则之上,我们赋予了多少真心,来成就这男女间旷世的凄凉?

再遇到老友,是去他的茶社办交接。当初他建立茶社时夸下海口,这是他商业帝国的一小步。如今,也只有这茶社还值些银子,够他背水一战。与老友饮他最后一碗茶,心情不禁也凄凉一片。老友的头上多了些白发,他摆摆手,那原来就在。桃花在时常买一种黑芝麻洗发水,她不在了,就找不到卖那种洗发水的地方了。见我无言以对,老友还是吐了些肺腑之言,我不似你们想像那样恨她,她这些年在我身前,尽的力,得到这些也并不多。只是,我如果早许给她婚姻,也许就不至于此。她原本是有爱的。

我们两个男人,相视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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