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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我们看不到彼此(第4页)

他对我说:“风是我QQ上的第一个好友,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天,而他说得最多的就是你。他说了许多有关你的事,于是,你的样子便一点点在我脑海中清晰起来——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孩儿,留着一头长发、白皙的面孔和柔弱的身姿。当我把这种感觉告诉风的时候,他和你的反应一样,被吓坏了,还以为我是个既认识你又认识他的人。”

“是风告诉你我的QQ号的?”

“是我找他要的,因为我很想知道,这个能让一个男孩子有着如此深刻追忆和不舍的女孩儿,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

我一时无语,心中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冥冥中有股神秘的力量决定了我们的相遇。

绣书说她是新时代的女子,并不迷信,也不相信宿命,但如果不是“注定”、不是“缘分”,又如何解释她和他在浩渺网络中的相识呢?

也许是因为我对他最初的好感,也许是因为我和他都认识风,自从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后,我很自然地就把他当成了朋友。

和他聊天感觉很舒服,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他是个很健谈的人,知识丰富又思维敏捷,语言时而幽默时而犀利,顺畅如行云流水,又跳跃如山间的小溪,和他聊天,我常常会忘了时间,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让我有种错觉,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似的。有时我会忍不住感谢老天,送给我这样一个谈得来的好朋友。

他的名字里有个“树”字,我便叫他老树,虽然他并不老,只比我大三岁,但他的阅历却是我的几倍。他是东北人,小时候很聪明,一路上的都是重点学校,可是高中的时候,他却厌倦了学校里枯燥呆板的生活,执意放弃学业去了深圳。当时,他父亲在深圳开创事业已经有所成就,但他想要靠自己的能力来证明,没有老爸的光环他也是出色的,于是孤身应聘,换了几家公司,从普通工人做起,直到现在,已是一家知名公司的采购部部长。

他说,他们家族中的人都有种不服输的精神,要做就做最出色的,否则就不做。

我很钦佩他的勇气和才华,他身上的这些闪光点正是我所没有的。在我心里,他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是一棵苍劲挺拔的老树,稳稳地站在那儿,给人以强有力的支撑和依靠。这样的男人,天生就该是坚强的,即便有脆弱的时候,也会被他深埋在心底,绝不会轻易暴露。但没多久,他就让我看到了他脆弱的一面。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在网上相遇,互相打着招呼。我觉察出他的状态不是很好,言语中流露出一种浓浓的忧伤和痛楚的情绪。直觉告诉我,他一定有心事,但我拿不定主意,是该追问,还是该安静地等着别去打扰他。

正当我犹豫不定的时候,他发给我一句话:“绣书,我的心都碎了。”

我的心揪起来,记忆中从没见他如此慌乱过,虽然我看不到他的样子,但我知道他一定发生了很严重的事,他受伤了,而且伤得很重。

我急忙问:“老树,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不是我,是我的初恋女友,她在吸毒!是她的新男朋友**她吸的!绣书,你知道吗?她沾了那东西,这辈子就毁了呀,她曾经是那么单纯、善良的女孩儿,就像你一样!”

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吸毒”两个字是那么狰狞恐怖,那是个距离我很遥远的字眼,却真实地发生在老树的身边,让我一下子对这个痛心的男人充满同情。我很想劝慰他,可任何语言在此刻都变得那么苍白无力,我只好闭嘴,静静地听他说话。

他对我说了很多很多,有关他的初恋以及那个曾经清纯得水一般的女孩儿。他说他们虽然早已分手,但在他心目中,她永远是个天使,现在天使堕落了,他除了痛心还是痛心,却什么也不能为她做。

我心疼地听着,忽然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拉近了许多,一个男人,能把自己的心事讲给我听,至少说明他对我是信任的吧?我很珍惜这样的信任。

那以后,我们就成了一对最熟悉的“陌生人”,甚至可以说是知心朋友。虽然我们从没见过面,但他在我面前不会戴任何面具,我在他面前,也可以无所顾忌地开开玩笑,或者使点小坏让他生气,每次他都会很配合地假装生气,让我在屏幕这边偷笑。

我见过老树的照片,看着镜头的是个沉稳、俊朗的男人,我用想象给他加上表情和动作,无数次地猜想着现实中他的样子。

绣书设想过一千种她和老树见面时的情形,现实却偏偏是第一千零一种。看见老树第一眼时,绣书就在心里对自己说:“你完了。”

在老树来天津之前,我们谁都没特意提出过要见面,有些感觉也许还是保留在网络中比较好,就像他说的那样,把好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真的见了面,也许会失望,也许会失控,两种结果都不是我们想要的。

但是,那年秋天,他要来天津参加一个展销会,知道这个消息时,我的心竟然怦怦乱跳,但还是装作没心没肺地说:“好啊,你来了,我请你吃狗不理包子。”并给了他我的电话号码。

到了天津以后,他的行程一直安排得很满,直到离开天津的前一天中午,我才接到他的电话。他约我在国展中心的门口见面,说他只有几个小时的空闲,可以陪我吃午饭。

挂了电话,我就往公交车站跑。那还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坐车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好不容易到了国展中心,门口热热闹闹的,有一个巨大的红色充气拱门,还有很多彩旗,熙熙攘攘的人群进进出出,每一个面孔都那么陌生,不知道哪个才是我要找的人?

我给他打手机,话筒里竟然说对方关机,我以为我拨错了号码,又打了一遍,还是关机——不会吧?难道他骗我?

我茫然地站在国展中心门口,人流从我身边掠过,没有人理我,偶尔有人看我一眼,也很快就走过去了。我想转身回去,但是不甘心,我不相信他会骗我,说不定,他也正在不远处等着我呢。我决定走进去,也许会遇上他,总比站在门口傻等要好。我边往国展中心里面走,边继续给他打电话,真要命,还是关机。我叹口气把手机从耳朵边拿开,停下来向四周张望,忽然,我看到了一个背影,只是那么一个背影,我就知道,那一定是他了。

他的笑容更深了,轻轻点点头说:“是我,绣书。”

我也笑了,眼睛不争气地有些潮湿,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什么是“一见钟情”,也终于知道了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

老树对傻笑着的我说:“对不起,我手机没电了,我还担心等不到你呢。走吧,我请你吃午饭。”

“别,我请你,我说过要尽地主之谊的,我请你吃狗不理包子。”

他笑笑没说话,抬手叫了一辆出租车,为我打开车门,我坐进去后,他又帮我关上了车门,然后自己坐到了司机旁边。一路上他都和司机不停地聊着,我就看着车窗外的人流,安静地听着。

到了狗不理总店才发现,那里人满为患,看样子不等上半个小时是不会有座位的。我们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等待上,只好改变路线,去了滨江道。繁华的商业街上,永远人潮拥挤,充斥了各种混杂的流行音乐和叫卖声。我们漫无目的地随着人流向前走,随意地说些没有主题的话,我始终和他保持着两三步远的距离,不敢离他太近,也不想离他太远,不知为什么,只要在他的身边就觉得很安全。

后来,我们去了麦当劳,没办法,时间不早了,而快餐是最便捷的填饱肚子的方式。他还开玩笑地说,如果被他同事知道他吃了这么小儿科的东西,一定会笑话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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