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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红颜已逝(第2页)

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可以让我放下傲慢与矜持,和她毫无芥蒂的接触;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可以使我摒弃冷漠与自大,和她真心真意的交流。每当和我在一起,她总是亲切的拥着我,叫着那令我心意绵软的“雪儿”,对我的衣着认真的欣赏、对我的风采热情的赞美。我知道我的外表也许不够靓丽,我的气度也许远远不及她的妖娆,但是我知道她是毫不阿谀的称道,是一点也不掺假的喜欢……每每此际,我在身心受用的同时,更多的是钦佩她的谦卑和诚恳。而后来,我就越发变得像她一样,再不目空一切、再不自命不凡、再不恃才自傲、再不狂妄自大、再不……

那年,她所在的单位要举行两周年庆典,我在石青的要求下,为她们的单位写了长篇诗朗诵。当石青看了稿子以后,禁不住为我的诗句拍案,甚至感动的泪光盈盈。她说我虽非她单位的人,但是我的诗句中,处处洋溢着对本单位的热情与关注。其实,是因为她的详尽描述与提示,我才得意洋洋洒洒,写出**澎湃的句子。也可以说,是因为我对石青的一片赤城之心,才兢兢业业写出了她所需要的诗篇。其实我知道,若是石青自己来写,也未必不如我写的精彩,只是她对我信任而推崇,才使得我在她的单位,赢得了上下的首肯与赞美。当这首诗因为石青的朗诵而得到单位最高奖的时候,她却在众人面前毫不保留的宣称:“这首诗朗诵是雪儿的作品。”。她设宴请我喝酒,溢美之词自不待言,但是我,没有因为自己的诗作被看好而沾沾自喜,而是由衷的感谢我的朋友石青,给我机会,让我发光!

我坚信石青是有极高的文学鉴赏能力的。当她看了我写的《少儿礼仪诗歌》初稿的时候,她赞叹连连,并一再叮嘱我,出版以后,一定要送给她一本,她要好好拜读。真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啊,她在我的诗集尚未出版前,就早已让世界知道,她有个才华横溢的妹妹,要出书了!最后,书是出版了,只不过不是她期待的诗集,而是我的长篇小说《回家,因为爱你》,当我告诉她该书已经出版的时候,她那兴奋的眸子露出欣喜的光芒,一叠声的要求我,尽快把书拿给她,好叫她一睹为快。

那次我特意带上书,去她的单位找她,人说她出去办事了。打她的电话,欠费了,我只好怏怏而回……

记得最后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极力挽留我,要请我去饭店喝酒,以便和我好好叙谈一番别后的心里话,可是我因为另有应酬,竟没能满足她的愿望……

今天,我应邀去参加朋友聚会,恰好有石青的同事在座。当他们纷纷把我的书捧在手心细细品读的时候,我说:“你们帮我把书带给石青一本……”

“快别提石青了……”

接下来就是文章开头的一幕,我泪湿衣襟……

石青,我的好姐妹,我们那次的约定还没有兑现;我出版的小说你还没有品评;我的诗集还没有被你校正;我的很多话语还没有向你倾吐;我对你的绵绵思念还没有得到慰藉。我最近买了很多的时尚衣装,还没有穿到你面前,听你哄孩子一样的鼓励;我如今变得比以前稳重成熟,还没有得到你如爱抚妹妹一样的赞美……

呜呼哀哉,我的挚友,我的知音,我的具有太多默契、太多温良的兰心慧质的好姐妹!!!

为什么,那个爱你的男人对你拔刀相向?为什么,那个你爱的男人把珍惜挥洒殆尽?为什么,曾经的海誓山盟一朝坍塌?为什么,以往的温存浪漫瞬间飘逝?为什么……

石青,那个中午之前,你可曾预感二度的婚姻即将走到尽头?那个中午之前,你可曾计划下午或者明天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那个中午之前,你可曾准备给将至的春天,唱上一首清丽的歌,跳上一支优美的舞?那个中午之前,你可曾设想为父母和女儿购置换季的衣衫和用品?那个中午之前,你可曾期待和朋友们再续情缘,或者和我,重温以往的快乐与开心?

石青,石青,石青——

不该逝去的生命

秋雨冰冷的打在脸上,身子早已麻木的杵在那里,看着眼前刚刚立起的墓碑,眼泪早已模糊了视线。听着撕心裂肺的哭声,透着覆盖坟上的层层花圈,久远的记忆如春雨冲刷过的大地,逐渐变得清晰,儿时的片断如被剪辑的电影,断断续续、反反复复、无休止的在脑海中放影着。

在70年代的时候,我家隔壁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有两个儿子,大的叫军,小的叫奎,军比我小3岁,我常带他们一起玩,妈妈总说,他们是一个有福之家。

70年代中期,我们这大面积种植罂粟,一播种就是几百亩地,每逢罂粟开花之即,你站在地头,放眼望去,满眼花儿尽收眼底,五彩缤纷的罂粟花争奇斗艳般的怒放着,形成一片花的海洋。罂粟花凄美绚烂、妖艳而惨烈、浓郁绽放着死亡绝望般的美丽,那种场景真的是无比的壮观,无比的奇丽,美的另人不敢碰触。

花落之时,罂粟会结球形蒴果,俗称为罂壳。大人们会用小刀在壳上划开,就会流出奶桨般的汁液,这就是毒品。壳干燥后,内有细小而众多的种子,那种子香极了。

在那个贫瘠的年代,几乎没有什么零食可用,罂粟的种子便成了孩子们的可食乐园。每到午休时间,孩子们都会趁着大人们的熟睡,成群接队的来往于罂粟之地。

每吃过中饭,我便心怀鬼胎的坐立不安,无奈父母的的威严,只好乖乖躺下就寝,眼睛却睁的大大的望着窗外,我每每都能看到一个探头探脑的小脑壳在窗外兴奋的晃动,那可真是心有灵犀、一拍即合。于是我悄悄下床,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生怕弄出一点声响,惊动了父母就不能再继续我们的快乐之旅。一出房门,我便拉着他哥俩飞奔的狂跑,径直去往那片神奇的土地。

记得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大伙都聚在门前早餐。军端着饭碗,凑到我跟前小声说:“我们吃过早饭就去吧。”“不行,我们今天还得去学校,下午才放假呢。”我一边说着,一边斜眼望望父母。军咧咧嘴:“中午我叫你。”我示意的点了下头。

没到中午,天就变的阴沉起来,乌云翻滚、雷鸣掁耳的。随记得军说的话,但看天公不做美,我也就死了心,塌塌实实的躺在**,安然入睡。

不知道睡了多久,听见有人敲窗,我顺声而望,只看见军在窗外向我招手,我立马翻身起床,悄悄出门。

军拉着我就跑,我便惊奇问道:“奎呢?”“不带他,走路太慢,回家还告我状。”军一边跑着,一边对我说:“我把奎的鞋子藏到了炉子里,他肯定找不到,让他这个跟屁虫再告我的状……快点,他们让我来叫你,都在大路上等着呢……”

军拉着我一直跑,直到上了大路,看到了我们的同伴,这才放慢了脚步。

天一直阴沉个脸,好像抓把空气就能拧出水来。我和我的同伴们并不介意,有说有笑、浩浩****的队伍直开罂粟地,想象着马上就可以自由随意的食之那些罂粟之种,又不用担心上课迟到之事,好不惬意,每个人都兴奋的小脸通红,叽叽喳喳的声音分不清是谁在发表着言论,更不知是谁喊了声:“军,你看,奎在后面”。

听到此言,我迅速扭头向后望去,远远只能看到奎那胖乎乎的小身子一扭一晃的向前跑动,就象北极的企鹅,可爱极了。

待奎走到我们跟前,我才看到,他光着小脚,泪还在脸上掛着,小脸被他小手涂的脏的象个小花猫,虽停止了哭声但身子还在一个劲的颤。看他那可怜样,我不得不伸手勉强地将他抱起,没料这一抱,他便嚎啕大哭起来,象受了什么奇耻大辱、不白之冤似的。

我只好将他背在身上前行,这时才有人看到他的脚在流血。我小心将他放下,命令军回去取鞋和“包扎物品”,直到军再次回来,我为奎的脚上绑上布条,穿上鞋子,我们的队伍才继续出发,直达罂粟地。

一到罂粟地,我们便欢呼着冲向地里,不容分说,伸出双手就采罂壳。脱掉上衣,把采的罂壳放到衣服上,然后兜起再放到地边的林带沟里,这样往返几次,只到认为够我们食用为止。

所谓的林带沟其实是灌溉庄稼的一支农渠,渠的两边种了两排杨树,奎就一直坐在那里,即凉快又隐蔽。那时候奎也就四岁多点,胖乎乎的,一双眼睛又亮又大,小嘴总是向上翘着,让人感觉他总在笑,甚是可爱。

奎特别喜欢吃这些罂粟之籽,每次都是我把籽子倒出后再给他吃,看他满脸沾的全是罂粟之籽,却不屑一顾的还是贪婪的自顾往嘴里送,我都忍不住便会大笑。奎看我笑,他也会笑,只是他不知我为何而笑,我更不知他为何而笑。

这天也不例外,我把罂粟之籽从壳中倒出,再一一给奎吃。奎倒也不客气,我倒出多少他吃多少,军说他是个小猪,他也不在意,自顾吃他自己的。

奎很香的吃着罂粟之籽,吃着吃着眼睛却没了神,我知道他又要睡着了,我将外衣铺在地上,将他放在上面,不一会,他就进入了梦香。

看着奎睡着了,我们就开始玩我们的打仗游戏。我们在地头地边疯狂的来回奔跑,四处“开枪”,全然忘了奎的存在。也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到奎“啊”的一声,我回头忘去,只看见奎满嘴白沫,迎面倒地的来回翻滚,手里还紧紧握着他刚刚啃食过的罂粟壳。

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不知何去何从。这时正好路过一个大人(我都想不起是谁了),只见那人抱起奎就跑,一边跑一边对我们喊:“快去,叫奎他爸妈到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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