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秋水伊人(1)
那一夜的雨
纷纷扬扬,细雨如丝的季节,是多愁善感的人喜欢的日子。这样的美好的在许多人眼里都是沉闷与失落,可在我这样亦是多愁善感的人来看,却是享受浪漫情怀的温馨时光。
走在落雨的街头,走在记忆深处的片段,每一段都是我视若珍宝的印象,丝丝点点,如同这夜雨一般,亲吻着我的脸,浸透着我的心,冲刷着我的情,让我最后得到一片清朗,一片清静。只是那一夜的雨,却至今深深地滞留在心田的一洼之地。
那夜的雨好大,我的身上一片透湿,心里一片汪洋,我是喜欢下雨的,可那夜的雨让我觉得冷若冰霜,走在身旁的那个人脸上一副漠然与不懈的微笑,这是我见过最冷最无情的微笑,与其说是一个笑,不如说是一把刀,刺得我的心流完了海一样多的血,和海一样多的泪。走在街口的十字路口,我知道,这是做决定的时候了,从小到大一直是站在十字路口为难的,只是这个时候,不是我做决定。我只有接受。终于在沉默之后,这个人提出了分手,是笑着说的,我却是在大雨中淋着雨流着泪听完的,面对这样冷漠的脸,我没有看一眼,什么也没说,选择了离开,选择了他的决定。正如当初相识相爱,也都是选择他的决定。记不清回家的那段路是怎么走完的,只记得雨水给了我一个洗礼,从头到脚,从发根到脚底,只记得那夜的雨不再和我儿时穿着雨衣在嬉戏时的雨,那是快乐和天真融合的一条小河,我心中的快乐之河,可这时,却像是冰山融化的水,带着冰刺,从外到内伤得我体无完肤。
时光过得好快,我努力想找回曾经儿时的快乐,哪怕是一点点,一分钟,但终没能如愿,唯一没有变的还是站在十字路口无耐与痛苦交织的心情下的选择,虽说人到中年,却还不如年小时那般洒脱,做个决定竟如此的难。
我是个多愁善感的女人,以前是,现在也是,只是我不再喜欢下雨,不会在下雨的夜走向街头,因为,在我心里,在我生命里,那是一种自我折磨,不是自我享受,它的美好已经不再了,被那个冰冷麻木的微笑玷污了.那一夜的雨,好冷,好可怕,像一个噩梦,只是,这个梦只会在我最平静,最快乐的时候想起,而不是在我失意的时候,因为,那一段痛苦的回忆,己被我的善良改变了,正如我开始写到的一样,它现在是我生命里视若珍宝的记忆,因为,这一段记忆让我勇敢的面对了后来几年来的感情挫折,让我坚强的走了下来.我想,做为人,应该学会去感激,感激幸运,感激困苦,感激每一次遭遇!本来活着,就是痛并快乐着的.
那一夜的雨,在我心里留有一洼之地,它不会干涸,而我,会更坚强!
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
灯红酒绿,乌烟瘴气。我无奈地坐在这间据说是全城最热闹的酒吧。我又回到了这座城市,相隔五年,我对这座城市感到即陌生又熟悉,如果不是永辉——二哥的好朋友,极力相劝,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再踏足这座城市的。我不想再面对过去的一切,更害怕会遇到晨雨,让我难忘的晨雨。五年,我希望晨雨已经把我忘掉,忘掉这个曾经带给她痛苦的男人,总之,我不希望再遇到曾被伤害的晨雨。
永辉和他的太太都是极热情的人,永辉希望我能出任他们公司的副总经理一职,我对商场已厌倦,平静的生活渐渐平复曾伤痕累累的我,我本不想放弃过平静的生活。永辉是回流的移民,他在国内投资做食品生意,资金方面还有很多不到位,人力,物力方面更是有所欠缺。永辉知道我在食品方面很有经验,他发动二哥,我最尊敬的一位兄长劝说我帮他的忙。在二哥的一番分析后,我答应了永辉,但条件是只干两年。永辉满口答应,还开了相当优厚的条件给我,永辉的诚意很受用。
永辉的太太慧玲是个爱热闹的人,我刚一到,她就拉着我来到这个充满狂放音乐和嘈杂的酒吧。永辉和慧玲的兴致很高,他们东跑跑,西跳跳,全情投入。而我向来喜欢清净,我一个人坐在吧台旁喝东西。五颜六色的灯光打在舞池里,晃动的人影重重叠叠,有点眼花缭乱,舞者的脸一点也看不清。我正百无聊赖之际,一把很有磁性的女声穿透嘈杂声传到我耳里:“先生,我能坐在这里吗?”我回头看看,一个瘦小的身影,看不清脸,手中端着一杯饮料。我几乎是喊着说:“对不起,我的朋友刚走开,他们一会儿就回来。”那个瘦小的身影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径直将凳子拉开,坐了下来。她的脸对着我,一道灯光打来,我看清了她的脸。天,是我最不想看到的脸,又是我想了五年的脸,那双眼睛,那双让我无法忘怀的眼睛,还是那么黑,那么亮,晨雨,是晨雨。我差点窒息,我竟说不出话。灯光很暗,我看不清晨雨的脸,只知道她似乎在微笑,她轻轻地拍拍我的手,我的手僵硬着,我已全无意识,她递给我一张纸条,起身走了。
我依旧僵硬着,直到慧玲走过来推我,喊着说:“唉,小陈,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刚才那人是谁,你没事吧。”
我缓过神来,捏紧纸条,勉强说:“哦,没事,没事,我不认识那人,你们玩够了吗?咱们走吧。”永辉结了帐,我们走出了酒吧。
走在街上,永辉笑着说:“小陈,你不是听觉失灵了吧,我看你气色不太对。”
我摇摇头说:“没事,只是里面实在太吵了,有点受不了。”
慧玲说:“来这些地方就是要吵才有气氛,刚才我看到那个女的坐在我们的桌子旁,你认识她吗?”
我慌忙说:“不,不认识,她想来搭座。”
永辉哈哈笑着说:“我看八九成是看上你这个靓仔了,想来跟你做交易,这些酒吧里很多这些人,不论男的,女的,你可要小心啊。”
我笑了笑,拍着永辉的肩说:“算了吧,我可不是什么靓仔,你们快回家吧,我自己回去,一星期后去见你这个大老板。”
永辉给我叫了部车,看着我的车开走,才和慧玲转身离去。
坐在车里,我舒了一口气,我觉得刚才自己似乎在做梦,看着手中被手汗浸失的纸条,我又知道自己不是在梦里,我想不到我和晨雨就这样见了阔别五年的后的第一面。
回到以往住的旧式小洋房,这里一切都没有太大的变化,空气依旧很清新,只是城市扩大了,这里附近多了很多人家。我离开这座城市后,房子交由我的姑姑照料,姑姑将房子照料得很好,知道我要回来后,更是将房子的里外重新整理了一遍。此时,已是深夜了,屋里屋外都很安静,满天的星斗,阵阵夜风吹在脸上,很是清凉。这时,我才发现我的脸不知是否因为酒精的缘故,滚烫滚烫的。回到房间,我的躺椅还在,房内的摆设几乎没有一丝改变。我打开小台灯,很小心地打开那张纸条,纸上的字已经有点淡化了,很熟悉的字,是晨雨的字,上面写着:“明天下午三点,我在这个酒吧等你。”没有署名,没有任何的称呼,然而这的的确确是晨雨的字。她想见我,我想见她吗?我的心很乱,五年了,是否她确实已忘掉我带给她的痛苦?我坐在躺椅上,望着窗外的星空,觉得不知如何是好。
第二天下午,我给自己找了很多不去的理由,又给自己找了很多去的理由,但最终我还是应约前往了。
夜晚喧嚣的酒吧在白天很静,轻柔的音乐伴着浅唱低吟。酒吧里的人不多,我一眼就看见坐在窗旁的晨雨。晨雨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头发还是和以前一样,很长,皮肤还是白白的,黑眼睛又黑又亮,只是眼里的那抹忧郁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说不的味道。
晨雨看到我,招招手,示意我过去。她拉开凳子,让我坐下,她微笑着说:“我该怎样称呼你,陈先生还是陈老板?”
我定定神说:“你还是叫我展杰好了。”
“哦?还是如以前一样叫你?”
我皱皱眉说:“晨雨,我知道你恨我,我想我们没有必要讨论过去,如果这次你要见我是为了说些伤我的话,那我来错了。”
她的眼睛盯着杯里的饮料,笑笑说:“恨?我已经不会恨了?当我看见你的时候,我只想知道你过得是否好?”
我耸耸肩:“这几年,过得还行,你呢,你家人好吗,我意思是所有的家人。还有保罗,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他笑着说:“所有的家人?暂时来说,我的家人就只剩下弟弟了,父亲在你走的第二年死了,他实在撑不下去了。弟弟在北京读大学,他读的是电子,很不错的学科。致于保罗,我们分手了。”晨雨的脸上闪过一丝自豪,为的是她的弟弟。
我看着晨雨,这张熟悉的脸,我真想告诉她,这几年我对她的思念和牵挂,尽管内心狂喊着,然而我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晨雨看我沉默着,继续说:“你这次回来是长住吗,有没有去拜忌过宽姐?”
我告诉了她我是应朋友之邀回来工作两年,我问她:“你每年都去看宽姐吗?”
她点点头,说:“在这座城市,她是对我最好的人之一。”
我的手抖了抖,为了掩饰,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可乐,眼睛望着窗外,没有说话。我的失态,没有逃过晨雨的眼睛,她笑笑说:“明天我想去看看宽姐,你去吗?明天是她的忌日,你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