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破茧
那二十五天半的煎熬
秋的眼秋的眉秋的水
轻轻的风随落花四处纷飞
黄的花黄的朵黄的蕊
亲爱的人我多想一生把你陪
乌兰托娅有些幽怨凄婉的歌声,把我从这个炎热的午后直接带进秋天。衰草断桥,秋风黄叶,歌声里,一个人独行在这个**残霜满天的深秋。惊诧!那人被夕阳余辉勾勒的脸,竟与我一个模样。
强迫自己去睡觉,因为知道你不会再来。强迫自己去睡觉,就如同强迫自己忘记一个曾经耳鬓厮磨的友人,使尽全身力气去忘记,你越使劲,记忆却越清晰。
忧伤的夜就象那浓浓的咖啡
我的梦我的情我的悲
亲爱的人我多想一生把你陪
思念这杯苦酒怎么喝也不醉
却是睡不着,翻来覆去的,手机一遍遍地拿起,那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十一位数字已经铭记在脑际,又一遍遍地放下,眼前尽是你如清风一般轻柔的微笑,别人正沐浴在那醉人的清风里,不能打扰你,自那个炎热的午后,你悄然而去……你不再是你。
是林媚。是林媚?这名字象古龙武侠小说中的某个摄人心魄的美女的名字。可此时的我没跟你谈到古龙,趁酒后胆壮,我在向你倾吐我的自作多情。是林媚,真真切切的这三个字映在我的眼帘。这头是我,可是你的那头,还有谁?是林媚,这三个字如当头棒喝,让我意识到此时的我就是一只“咕咕”而鸣的癞蛤蟆,你是高傲的天鹅,我的自作多情你当然不屑一顾。女人都善变,特别是美丽温柔的女人,而你恰好是那种人见人爱我见犹怜风情万种美丽温柔的女人。是啊!我应该要知道你凭什么要把青睐加在我一个人身上?我凭什么要你把青睐加在我一个人身上?
是林媚。我努力想象着你的那一头那个人的模样,洒脱英俊的模样。刚才还在说我是主力,我不当替补。罢了罢了!这人世间本就没有不散的宴席,在这情感搏击的绿茵场上,如果要我当替补,我宁愿选择退役。阅尽千帆都不是,我的落日楼头,断鸿声声是我自己唱给自己的挽歌,等待一片孤帆碧影为我稍作停留、为我浅唱低吟。我以为你是,于是我把所有的感激和感谢都交给了你。当这一切都已成空,我对自己说:最失落的时候,连做个卑鄙小人的兴趣都提不起来。
你不在的二十五个日日夜夜里,失落真实而又具体地存在在每一分每一秒里,只有这首歌在心底默默的流淌,爱不在就放手别变成负累,就算痛得心碎也要走出包围。爱不在了,去岁那些不是海誓山盟的海誓山盟还算不算数?!今日那些不是喁喁情话的喁喁情话还能不能当真?!
我不能肯定。我也不敢相信我自己。我告诉自己不能再把感激和感谢给任何人,不管是小惠也好,靖哥哥也罢,都不能。
想陪你一生那是我自己的事,思念这杯苦酒就让我一个人独饮,能不能走出痛得心碎的包围我已别无选择。
想哭。
却仰天笑出声来。
与你人海相望
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便觉得有说不出的亲切。
她是一位老领导介绍过来的干事。他盛情款待,满脸堆笑,递烟倒水,并一口答应会照顾好她,请领导放心。也不时地盯着她看,说了一句俗气透顶的话,我好象在哪见过这小姑娘似的。哦,对了,对了,像那个做洗发水广告的明星叫什么来着?我搞忘记了。真的,特像。老领导乐呵呵的接过话茬说,小王就是会讲话,看把我这外甥女说的多高兴。她哪像什么明星,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才想着考公务员,要不是我上下折腾,不知道将来是什么样儿呢。一点都不知上进的丫头。
她娇笑,对舅舅扮了一个鬼脸,又沉静坐于一旁,听他们高谈阔论,虚情假意的客套,习以为常的适应。不加话,随手拿起他桌上放的那本《圣经》,太厚,有点沉,差点砸着他欲接的手。她微笑慌张着,亦没有言语,没有尊称,似乎认识他很久,不巴结,更不用客套。他则几分好奇,几分迷惑,想她的出身,以及那高贵的眼神。
她就坐在那儿,看那本《圣经》,忘了时间流转般的痴迷。他叫她吃晚饭时候,她啊了一声,书还是散落于地。他忙弯身拾起,疼爱的拍拍灰尘,又问,这书你也喜欢看啊,按说你这样的孩子是不喜欢的。她轻答,有些看不懂,之前也没看过。只是喜欢书中教人的善良。他怔在那里,心打了一个趔趄,一下子,喜欢上了她的不同。
他是她的领导,整个单位里人人敬三分,怕七分的“头儿”。她却不以为然,很少正眼看他,不懂迎合,不知人情的千丝万缕,在帮派之外左右排挤,更不关心同事们的花边新闻,家长里短。她无疑是特别的女子,在他眼里,亦或是他人眼里。他默默的关心她,维护她,不仅仅是因为她是老领导介绍过来的,更多的是她的那种不浮躁,不装饰的美,如雾里飘飘然的仙女。
经年后的某天。他开始给她发短信。满是锥心刺骨的伤感,她的心也跟着一阵阵的抽搐。
在他人生低谷处,陪他说话的人反而是她。他从一把交椅的位子上退居二线,坐在了新来局长旁边。他和他精明能干的妻子的夫妻关系也一度支离破碎,陷入了汪洋大海里,沦为好事者茶余饭后的谈资。他那丰姿卓绝的妻,调到了另一个单位,当上了他的“顶头上司”。据说,是攀上了某某大人物。他的家,像一片口香糖,被众人咀嚼,吐出来的时候,已是千疮百孔。
她开始整夜整夜陪他听忧伤的《斯卡布罗集市》,夜夜流泪,直到手机没电,直到耳朵生疼。
他未曾亲近过她,甚至连手都没有碰过。尊重她,如虔诚的读那本心爱的《圣经》。
他说,请你遗忘我吧,带着这本《圣经》,遗忘我吧。我要你一直这样干净,认识我时,离开我时,都是一样的干净。遗忘我吧,在我没有背叛良心之前。我的眼里,不能再装下你,如果你还在我的视线里,我宁愿瞎了某只眼睛,也不愿意再深望你,久久不移……
她终究还是离开了第一次就让她心动的地点。不言语,既然等待已是无果的花,就任其凋落吧。
她终究没有告诉他,不正眼凝神痴望,不是高傲,是掩饰,掩饰内心那股要玉石俱焚的着迷。
她终究没有告诉他,她从小熟读百书,《圣经》里的章节是妈妈要求背诵的句子。
她终究没有告诉他,她一直,也很爱很爱,从第一眼开始,从那本书开始。这许多年间,如若在人群中找不到他的身影,心莫名的烦躁,呼吸紧促,食不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