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正也没事,没了人管,又没有阿青陪,无聊时就去街角酒吧喝点清酒度日。
那天正喝着酒,肩膀被人大力的击了一记:“哗!方家杰!真的是方家杰!”
不要看脸,只听声音,我的眉毛就皱了起来,除了陶陶,还能有谁。
果然是陶陶,穿着一件低胸的伧俗的绿色吊带衣,一条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火红短裙,偏偏又蹬了一对长靴,光着大腿,正在瞪着我笑---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妈妈叫她健美小姐,她已经完全长开,皮肤是紧绷的,虽然打扮的十分奇突,但到底年轻健康,让人不由觉得充满阳光。
“你这种大少爷,怎么会来这里?”
我已长大,再不能不管不顾掉头就跑,只得回答她:“没事,喝一杯就走。”
她干脆拿起我桌上的酒,嗅一下,猫似的耸动鼻尖:“哗,喝雪莱酒?你有没有搞错,哈哈,男人做成你这样干脆不要做好了。”
我皱着眉头不理她,同这种人讲品味讲道理,如对牛谈琴,她懂得什么,何必与她计较。
她大力的拍吧台:“给我来杯白兰地!”
拿起酒,轻佻的挑我的下巴:“大少爷,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用最快的刀,杀最狠的人,你听过没有?那才是男人干的事。”
我再忍不住,站起来,放下钱往出走,都快走出门了,还是没忍住,回头还了她一句:“那段话是风四娘说的,风四娘是女人。”
陶陶在我身后哗哗声大笑:“原来大少爷还知道风四娘啊,可是光知道没有用,你并不懂欣赏她!”
我回头去看她,酒吧灯光昏暗。她那一身亮闪闪的装扮,让她尤如一个灯泡似的显著。
她像风四娘?
那真是抱歉了,我确实不懂得欣赏。
阿青有电话回来,说她一切顺利,已开始修学分,她妈妈也跟了过去,照顾她的起居,她很适应,让我不必担心。
她的声音在电话中听起来有点远,飘飘忽忽的,有点捉摸不定的样子。
算了,不去想这些了,天高地远,各自珍重吧。
陶陶的照片开始出现在杂志封面上,说她是本世纪最有潜力的摄影艺术家。
杂志里用大篇幅写她的思想,写她的技术,写她一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言论。
我完全不吃惊,她那样极端的人,早晚会闯出名堂来,这不是个会怀才不遇的年代。
杂志上的她,不像现实中那么讨人厌,因为不会说话,所以眉目看起来清秀些。
采访就在她的家中进行,一大套全部拆的清光的雪白房间,床,椅,厨房,都在那一间房里,倒也别致。
她这样表面上看去七彩的人,怎么会喜欢全白色装修房间,也真奇怪。
如果说陶陶的出名只是让我小惊讶的话,那么,妈妈的决定,几乎将我的世界震翻。
妈妈告诉我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家杰,我要结婚。”
我斯文传统的妈妈,在爸爸走后与我相依为命的妈妈,她说:“我要结婚。”
我怀疑自己是否听力出了毛病,可妈妈脸上的幸福光辉再骗不了人:“家杰,他是个很好的人,为他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妈妈相信值得。”
我很想说声恭喜,祝您幸福。可是我说不出来,嗫嚅半天,只卑微的问出一句:“那……我还住这儿?”
妈妈诧异了:“怎么,家杰,你已经25岁了。”
坦白说,我并不知道怎么租房子---我的遗产一直是妈妈在打理,我不想开口向她要,更不想动用爸爸的遗产去给自己安家。
我一个人漫无边际的在路上四处乱晃,眼前是一幢幢的高楼,里面有无数层房子,也许有一些是空置的,可我并不得其门而入。
返程的途中,我试着搭公车,结果坐错站,又搭计程车回去,弄的一身的汗,我很失落,开始见到生活的真面目。而奇怪的是,我竟觉得这些事理所当然,并不渴望回去以前的生活中。和妈妈家里的清香空气相比,不知为什么,公车中的浑浊味道更让我安心。
忽然之间我觉得同她很远,远到不可估量的距离。
也许,这才是事实?
街角有家地产仲介,我走进去,一个穿白衣的长发女孩迎上来,同我打招呼,问我要找什么样的房子。
我接过她递来的水,一饮而尽,考虑一下才问她:“价钱不要太高,要独立清静一些的小单位,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