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俌重赂兴大狱
【原文】
初,魏国公徐俌,与无锡县民邹塾等及妙相院僧争田,巡按御史曾大有委苏、常二府推官往勘,以俌奏无实。复差兵科给事中徐忱、锦衣千户屠璋,往会巡抚璞同大有覆勘,忱等履俌查究,询之乡民,皆云“俌家初无田土”,乃断给僧、民。俌复奏改大臣勘问,诏户部左侍郎王佐同大理少卿王鼎、锦衣指挥佥事周贤往勘。于是佐等奏:“查文案黄册,并无洪武初钦赐魏国公庄田之卷,仅有俌家所收无锡佃户勘合二纸可据。又据无锡乡民许禄等供称,‘中山王以平吴、越有功,赐庄一所。其后子孙以永乐初发凤阳闲住,田遂荒芜。塾等以己业相邻,混收入册。’请断还魏国府。”于是上怒大有等扶同妄极,命锦衣卫差官械送京师,下璞于狱,杖之五十,全家迁南海为民。余俱谪降有差。是役也,以重赂刘瑾,得之。许禄则罢黜之县吏,欲以媚俌,为作供证,故佐等所具狱词皆出禄口。因之连坐前后勘官,遂兴大狱,盖皆承瑾指也。
《明通鉴·纪四十二·武宗正德二年》
【译文】
起初,魏国公徐俌与无锡县的百姓邹塾等人以及寺庙妙相院的和尚为土地而引起争执,巡按御史曾大有委派苏州、常州二地区的推官前去调查,结果是徐俌所述的情况并无根据。于是上面又重新派兵科给事中徐忱、锦衣千户屠璋,去会同苏州松江巡抚都御史艾璞与曾大有再作复查,徐忱等人丈量田亩反复核实,并向乡民们查询了解,都说“徐俌家当初并没有这些田地”,于是把有争议的田地断给了妙相院的和尚和百姓。徐俌又上疏皇帝要求改派大臣重新审理,于是武宗下令户部左侍郎王佐与大理寺少卿王鼎、锦衣指挥佥事周贤前去查核。对此,王佐等人向皇帝上报的结果是:“查有关的文书档案,并没有见到洪武初年皇帝封赠给魏国公庄田的证书,只有徐俌家收藏的无锡佃户的两张契约可作为凭证。又根据无锡乡民许禄等人所提供的证词说:‘中山王徐达因攻取江浙一带立了大功。得到所奖赏的庄园一处。这以后因为他的子孙在成祖时被遣送到凤阳闲居,庄田也就荒芜了。邹塾等人因为这些田地更靠近自己的田地,也就将这些田地收入自己的名下。’请将其断还给徐俌家。”于是武宗非常恼怒曾大有等连通一起胡乱上报情况,下令锦衣卫差官将他们押送到京城,并把艾璞关进监狱,杖责五十,削职为民,还将其全家迁徙到南海。其他的人都作了降职或罢官的处分。之所以会有王佐等人重来复查这一件事,全都是徐俌以重金贿赂的结果。许禄本是个被免职的县吏,想要巴结徐俌,替他作了伪证。所以王佐等人用来结案的证词都出于许禄之口,由于这个缘故,前后审理这个案件的官吏都受到了不公正的处理,造成了这一起严重的冤狱,这一切都是太监刘瑾在幕后指使的。
明代功臣之后徐俌,仗势兼并乡里的土地,为地方官员所抑制,但他以重金贿赂刘瑾,制造伪证,将此案翻了过来,而且使一大批秉公执法的官吏受到了不公正的处理。这一案件的反复,说明了明王朝官场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