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敞察冤
【原文】
刘敞知扬州。天长县鞫王甲杀人,既具狱,敞见而察其冤。甲畏吏不敢自直,敞以委户曹杜诱。诱不能平反,而傅致益牢。将论囚,敞白“冤也。”亲按问之。甲知敞为己直,乃敢告。盖杀人者,富人陈氏也。相传以为神明。
辨析于是非之间,非至明其孰能之?
【译文】
刘敞任扬州知州时,所属天长县正在审问王甲杀人一案。此案业已审结。刘敞见罪犯时,看出他受冤枉的表情。王甲因害怕狱吏,所以不敢自己申辩。刘敞委托户曹杜诱复审,杜诱不但不能给予平反,反而加紧搜罗“罪证”,硬要“证明”王甲确有杀人罪行。复审完结,就要量刑了,刘敞说道:“这是个冤案。”他亲自临案审问。王甲知道刘敞要为自己伸冤,才敢把真情说出来。原来杀人凶犯,是一个姓陈的富翁。真凶终于捕获,王甲得以伸雪。老百姓互相传颂刘敞办案的神明!
在似是而非之中,能够辨明是非曲直,这除非是极为精明的,否则谁能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