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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董不法之判(第1页)

乡董不法之判

【原文】

灵寿有乡董顾锡泉者,孝廉公也。素以武断乡曲、包揽词讼著称。乡人畏其势,莫敢如之何。陆公到任后,顾知不免,于晋谒时,自投一禀,历述从前在乡曲种种恶德,一事不遗。末谓从今后应革面洗心,不再为恶,以副盛德。唯愿特恩宽宥,赦其既往。公许之,且曰:“今后须好好作人,勿再蹈覆辙,不汝宥也。”顾欢然而去。初极敛迹,半岁后,故态又萌。公大怒,立擒至案,声诉其罪而讨之。顾再三哀求,公不许。判孝廉详革,杖二百,徒十五年,一时民心大快。其判文如左:

审得乡董顾锡泉者,以孝廉之官身,司乡曲之祭酒,勾结官吏,欺压小民,十载以来,无恶不作,数其罪状,何止千数?小民惮其威势,莫敢与较,怨气沸天,道路以目。历任县令,虽明知地方害马,不可不除,而或牵于情面,或怵于威势,利人民之缄口,亦行所无事。本县莅任伊始,即访闻顾锡泉种种恶行,正拟饬差访拿,加以王章,而顾锡泉己先自求饶,哀哀涕泣,至不忍听。本县不追既往,不逆将来,宥其前犯,朂以后事,力戒从今而后,须革面洗心,勿再蹈故。方谓顾锡泉经此惩创,或可一返故常。乃五月而后,故态又萌。卖寡妇赵潘氏;唆王德金涉讼;恃强以侵夺宋风鸣之田;受贿以庇卢梅氏之奸,种种故伎,又来试渲。本县宥尔于前,原本善善从长之旨。今再不问,直纵虎以噬人民。为民牧圉之谓何,而可小不忍以害群伦?应按律革去举人,杖二百,徒十五年。所有在乡党任时经手公家各款项,勒令家属于五日内缴出,不得有误。最近侵夺宋凤鸣田三亩七分,亦应如数缴还。孀妇赵潘氏,既供愿嫁后夫关德林,应听自便。但孀妇非买卖之物,所有价银五十两,亦着顾锡泉家属缴出,全数捐入清节堂。卢梅氏掌颊五百,由夫叔具结领回。除详禀抚臬宪外,此判。

《困勉录》

【译文】

灵寿县有一个乡董叫顾锡泉,是一名举人。他素来以在乡间依仗权势,妄断是非、替人包打官司闻名。乡里人害怕他的权势,没有人敢对他怎么样。陆公稼书到任后,顾锡泉自己知道不能幸免,就在拜见的时候,自动投递了一份禀文,——说明了从前在乡里种种罪恶,一件坏事也没有遗漏。结束时说,从今以后要洗心革面,不再作恶,以便和您的大德相称。只不过希望破例加恩宽恕,赦免我已往的罪恶。陆公答应了他的要求,并且说:“今后必须好好作人,不要再走老路;如果再走老路,不会宽恕你。”顾锡泉高高兴兴地走了。他开始非常谨慎小心,半年以后老毛病又犯了。陆公大怒,立即把他捉拿归案,揭发他的种种罪恶并加以惩处。顾锡泉再三哀求,陆公稼书不许。判决后详文呈报上级官府,革除举人的功名,打二百刑杖,徒刑十五年,一时人心大快。其判文如下:

审查出乡董顾锡泉,凭借举人的身份,掌管乡里学校,是学校的负责人,却勾结官吏,欺压百姓,十年以来,无恶不作,列举他的罪状,何止成千上万?百姓害怕他的威风权势,不敢和他较量,背地里怨气冲天,在路上相遇,不敢正面看他。历任县令,虽然明知道他是害群之马,不能不除掉,却因为有的县令牵涉到情面,有的县令怕他的威风权势,把老百姓缄口不言看作可以利用,也就不采取措施加以惩治了。本县令到任之初,就察访到顾锡泉的种种恶行,正准备命令差役访查捉拿,用王法加以制裁,顾锡泉却先来求饶,哀哀哭泣,以至不忍心听下去。本县令不追究已经过去的往事,不预料将来可能发生的事,饶恕他从前犯过的罪孽,勉励他今后好好作人,极力告戒他从今以后,洗心革面,不要再走老路。正说顾锡泉经过这次惩戒,或许可以完全改变旧日的恶习吧!却没有料到五个月以后老毛病又犯了。卖寡妇赵潘氏;唆使王德金打官司;依仗强权侵占宋凤呜的田;接受贿赂包庇卢梅氏的奸情,种种往日的不正当的手段,又开始跃跃欲试。本县令宽恕你在前,原先是本着鼓励向善从长计议的宗旨出发的。今天再不管不问,简直是放纵老虎去咬百姓。说什么自己是治理百姓的官员,而可以小不忍以危害人民群众。理应按照法律革去举人的功名,打二百烈杖,处十五年徒刑。所有在乡董任上经手的公家各种款项,勒命家属在五天内交出,不得有误。最近侵占的宋凤鸣的三亩七分田,也要按数交还。寡妇赵潘氏既然供认愿意嫁给后夫关德林。应听她自便。但是,寡妇不是买卖的商品,所有的五十两身价银子,也责令顾锡泉家属交出全部交给清节堂。卢梅氏打五百耳光,由丈夫的叔叔签字画押领回去。除了详文禀报巡抚、臬台大人以外,特写出此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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