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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溪杀人(第1页)

隔溪杀人

【原文】

某县有甲、乙二人,姻娅也,素相嘲谑,见即喋喋不休。其地有深溪,阔数丈,而湍急不可涉。一日,甲、乙各约数人,将往游某处。路经溪侧,隔岸边相值。一水盈盈,聊通笑语。众中亦多相识,且言且行。二人复相谑,同游者靡不粲然。乙忽拔所佩小刀,戏谓甲曰:“忤奴勿再言,言将杀汝!”甲大笑,詈曰:“畜产!尔思弑父耶?生汝不肖,杀我固宜。”语次,以膺相向,嘻嘻不已。乙亦笑,挺白刃,作击刺状。众方为之捧腹,甲忽颓然倒地。亟视之,喋血朱殷,刃已陷胸矣,甲竟死。众大骇,视乙犹含笑操刀,锋锷皆赤色。两岸喧噪,行人胥惊,观者如堵墙。乙始觉其杀人,欲遁不能矣。众夺其刃,逮以见官。

邑令某公素号神明,闻即驰往检验。验讫,即命人遏溪上流,俟其涸而穷其异。果有脚迹自此岸而达彼岸,往来皆有迹。细阅之,纤细如锥,不类丈夫。亦愕然,更命人深掘其泥,甫数尺,便得一箧。启之,内藏女舄一双,鲜若朱莲,崭然未朽。令顿悟,即呼乙,当场语之曰:“此夙孽也。汝虽未杀伯仁,伯仁由汝而死。嬉笑兴戎,罪实自取。”乙亦俯首无词,遂论抵。

先大人每以其事戒人,以为嬉戏无益,且更贾祸如此,可不慎欤!

《萤窗异草》

【译文】

某县有甲乙二人,是姻亲,素来喜欢互相嘲讽,一见面就喋喋不休。当地有一条深溪,宽几丈,水流湍急,不能徒步走过去。一天,甲乙分别约了几个人去某地游览。路过溪边,正好隔岸照面。只见水波**漾,双方互相说笑。双方同游者之间也有不少熟人,于是边说边走。甲乙二人又开始互相打趣,同游者都笑个不停。乙忽然拔出所佩带的小刀,对甲开玩笑地说:“小子闭嘴!再说话,就杀了你!”甲大笑,骂道:“畜生!你要杀你老子吗?生出你这么个不肖子,我被杀了倒不冤枉。”说着,便挺胸相对,笑个不停。乙也笑着举起明光闪闪的刀子,作出刺杀的样子。正在同伴们捧腹大笑的时候,甲忽然倒了下去。众人急忙察看,只见甲流血不止,刀刃已经插入其胸,竟然死去。众人大惊,回头看乙,他还在那里含笑握刀,刀锋都变成红色了。顿时,两岸喧哗起来,行人都惊讶不已,围观者纷纷上前,围了个水泄不通。到这时,乙才知道自己杀了人,想逃走,已经来不及了。众人夺下他的刀,将他带到官府。

县令某公号称神明,一听说这事,就前往现场勘验。验完,他命人堵住上游水流,等到溪水干涸后再查究异常情况。果然发现了脚印,从这岸走到那岸,往来都留有痕迹。仔细观看,发现脚印细小如锥印,不像男人的。县令也吃惊了,于是命人深挖河泥,才挖了几尺,就挖到一个小盒子。打开盒子一看,里面藏着一双女鞋,色彩鲜艳如红莲,还是全新的。县令忽然明白了,把乙叫来,当场对他说:“这是‘夙孽’。你虽没有杀伯仁,伯仁却是因为你才死的。开玩笑会导致祸害,实际上是咎由自取。”乙只好低着头,说不出话。于是县令把他判刑抵罪。

先父常常以此事告诫别人,认为嬉戏没有益处,而且会带来如此大祸,怎么可以不谨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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