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砒馍冤
【原文】
邓中丞廷桢知西安府时,有汉中营卒郑魁坐置砒馍中杀人,论死。卖砒者、卖馍者及邻妇之为左验者皆具。狱成,公疑之。乃密呼卖馍者前曰:“汝卖馍,日几何枚?”曰:“二三百。”“一人约买几何?”曰:“三四枚。”“然则汝日阅百余人矣。”曰:“然。”“百余人形状、名姓、日月,汝皆识之耶?”曰:“不能。”曰:“然则汝何以独识郑魁以某日买汝馍也?”其人愕然,固问之,曰:“我不知也。县役来告曰:‘官讯杀人者,已服矣,惟少一卖馍者,尔盍为之证?’”讯邻妇,言为役所使如前言,惟卖砒者为真。盖死者尝与郑魁有违言,以疯犬死,其唇青。而魁买砒,实以毒鼠也。
《先正事略》
【译文】
邓廷桢中丞任西安知府时,有个汉中军营的士兵郑魁因为把砒霜放在馍中杀人而被处死刑,卖砒者、卖馍者及作为证人的邻居妇女都具备。案子已经了结,邓公却有怀疑。他暗暗叫来卖馍者,说:“你卖馍,一天能卖多少个?”答:“二三百个。”“平均每人大约买几个?”“三四个。”“这么说来,你每天要与一百多人打交道了。”“是的。”“一百多人的模样、姓名以及碰到他们的时间,你都能记住?”“不能。”“那么,你又怎么单单记住郑魁在某日买你的馍呢?”那人被问住了,在一再追问下,回答说:“我其实不知道,是县府衙役来告诉我说:‘官府正在审讯杀人凶犯,凶犯已经供认,只是少一个卖馍者,你何不为他作证呢?”’问邻妇,也说是为衙役所驱使,与卖馍者说的一样,只有卖砒霜者是真的。原来死者曾经与郑魁争吵,他被疯犬咬死了,嘴唇发青。而郑魁买砒霜,其实是用来毒老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