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坟莫决
【原文】
天下有极细之事,而皋陶不能断者。门人折生遇兰,健令也。官安定日,有两家争一坟山,讼四五十年,阅两世矣。其地广阔不盈亩,中有二冢,两家各以为祖茔。问邻证,则万山之中,裹粮挈水乃能至,四无居人。问契券,则皆称前明兵燹,已不存。问地粮串票,则两造俱在。其词皆曰:“此地万不足耕,无锱铢之利,而有地丁之额。所以百控不已者,徒以祖宗丘陇,不欲为他人占耳。”又皆曰:“苟非先人之体魄,谁肯涉词数十年,认他人为祖宗者。”或疑为谋占吉地,则又皆曰:“秦陇素不讲此事,实无此心,亦彼此不疑有此心;且四围皆石,不能再容一棺,如得地之后,掘而别葬,是反授不得者以间。谁敢为之?”竞无以折服,又无均分理,无人官理,亦莫能判定。大抵每祭必斗,每斗必讼官。惟就斗论斗,更不问其所因矣。
后蔡西斋为甘肃藩司,闻之曰:“此争祭非争产也,盍以理喻之。”曰:“尔既自以为祖墓,应听尔祭。其来争祭者既愿以尔祖为祖,于尔祖无损,于尔亦无损也,听其享荐亦大佳,何必拒乎?”亦不得已之权词,然迄不知其遵否也。
《姑妄听之》
【译文】
天下有些极为细小的事,即使明察秋毫的皋陶也决断不了。门人折生遇兰,是个办事干练的县令。他在安定县任职时,有两家争夺一块坟地,争讼打官司长达四五十年,已经整整两代了。所争的那块坟地大小不到一亩,当中有两个坟墓,两家各把它当作祖坟。要找邻家作证吧,那墓地在万山丛中,你要携粮带水才能赶去,四周根本没有人烟。要问地契凭据吧,这两家都说因为明朝战火,早已丢失了。要问征收钱粮后发的收据吧,那么这两家都有。这两家都说:“这块地根本不值得耕种,没有一丁点的利益,还要交地捐赋税。我家之所以一再争讼不已,只是因为这是祖宗坟墓,不能被别人占了。”他们又都说:“要不是祖宗的遗体在那里,谁肯涉讼几十年,把别人认作自己祖宗呢?”有人怀疑他们是想占一块风水宝地,他们又都说:“秦地风俗素来不讲什么风水宝地,我家也实在没这想法,而且我们彼此也不信对方有这想法;况且坟地四面全是石头,已经再容放不下一口棺材,假如我家得了这块地,我还要把先人遗骸挖出来移地另葬,这反倒还授人以柄。谁敢这么做呢?”县令竟不能说服这两家,既没有把坟地平均分配的道理,也没有把坟地收归官府的道理,所以不能作出判决结案。这样一来,两户人家大致上只要祭祖就要打斗,只要打斗就到官府打官司。官府只好就打斗处理打斗,也不去追问打斗的原因了。
后来蔡西斋任甘肃布政司,听说此案后便说:“这是在争祭祖而不是在争地产,何不用道理劝说他们呢?”于是对他们说:“你们既然自认为是自己的祖墓,那当然应听任你们祭祖。争着来祭祀的人既然把你祖宗当作他自己的祖宗,对你祖宗毫发无损,对你也是毫发无损,那么听任他进献祭品算得上是太好事,又何必不让他进献而争讼不止呢?”这也是不得已而作的权变之词,只是不知道这两户人家是不是真听了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