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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诬妇奸(第1页)

姑诬妇奸

【原文】

太原有民家,姑妇皆寡。姑中年,不能自洁,村无赖频来就之。妇不善其行,阴于门户墙垣阻拒之。姑惭,借端出妇;妇不去,颇有勃谿。姑益恚,反以相诬,讼诸官。官问奸夫姓名。媪曰:“夜来宵去,实不知其何谁,鞫妇自知。”因唤妇,妇果知之,而以奸情归媪,苦相抵。拘无赖至,又哗辩谓:“两无所私,彼姑妇不相能,故妄言相诋毁耳。”官曰:“一村百人,何独诬汝?”重笞之。无赖叩乞免责,自认与妇通。械妇,妇终不承。逐去之。妇忿告宪院,仍如前,久不决。

时吾邑孙进士柳下令临晋,推折狱才,遂下其案于临晋。人犯到,公略讯一过,寄监讫,便使隶人备砖石刀锥,质明听用。共疑曰:“严刑自有桎梏,何将以非刑折狱耶?”不解其意,姑备之。明日升堂,问知诸具已备,命悉置堂上。乃唤犯者,又一一略讯之。乃谓姑妇:“此事亦不必求甚清析。**妇虽未定,而奸夫则确。汝家本清门,不过一时为匪人所诱,罪全在某。堂上刀石具在,可自取击杀之。”姑妇趑趄,恐邂逅抵偿,公曰:“无虑,有我在。”于是媪妇并起,掇石交投。妇衔恨已久,两手举巨石,恨不即立毙之;媪惟以小石击臂腿而已。又命用刀,媪犹逡巡,公止之曰:“**妇我知之矣。”命执媪严梏之,遂得其情,其案乃结。

《聊斋志异》

【译文】

太原有户百姓,婆媳俩全都守寡。婆婆虽年纪已大,却轻佻**不自爱,村里一个无赖常常到她那儿鬼混。媳妇觉得这样不好,暗暗地在门口墙角把无赖堵住,不让无赖进来。婆婆心里羞愧,面子上下不来,就找借口要把媳妇赶出去;媳妇不肯走,婆媳间便常闹矛盾。婆婆更是怨恨,倒过来诬陷媳妇与无赖私通,并且还告到官府。县官询问奸夫姓名。婆婆说:“那奸夫半夜来,一早去,实在不知道是谁,只要一审我媳妇自然明白。”县官于是把媳妇传到公堂,媳妇果然知道奸夫姓名,不过她说私通的是她婆婆,坚决不承认自己跟无赖私通。县官又把无赖拘拿到案,那无赖大声嚷道:“我与他们婆媳俩谁也没有私情,她们俩自己闲矛盾,所以故意瞎编一通诋毁我。”县官质问道:“一个村里百十来口人,为什么只诬陷你一个人?”下令严刑拷打。无赖不停地磕头请求别再打了,自己招认与媳妇私通。县官转而对媳妇施刑,媳妇始终不肯承认,于是把她从公堂赶出去。媳妇气愤地告到都察院,审理下来仍与以前一样,所以案子久拖不决。

当时淄川县进士孙柳下任临晋县令,办案治狱颇有才干,于是都察院把案子交到临晋审理。人犯押到后,孙柳下略略审讯一遍,就把他们关进牢里,又叫衙役准备砖石、刀锥,天亮的时候要用。衙役都疑惑不解:“严刑自有桎梏等等刑具,哪有用不是刑具的东西来断案的?”他们心里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做,也只好姑且准备了再说。第二天升堂,孙柳下问知砖石、刀锥等等都已准备齐全,命令把这些东西全搬到堂上来。他这才把人犯传唤到堂,又一一略略讯问一遍。孙柳下接着对婆媳俩说:“这案子也不必分得清清楚楚。**妇虽然还没确定,但奸夫则是确定无疑的。你们家本来是清白之家,不过一时受了坏蛋**,罪过全在那无赖身上。现在堂上砖石、刀锥都在,你们可以自己拿件东西去把他打死。”婆媳俩都徘徊不敢向前,都怕以后突然要偿命,孙柳下对她们保证:“别怕,有我在。”于是婆媳俩一起站起来,挑了石头向那无赖砸去。媳妇早已对他恨之入骨,双手举起大石头,恨不得一下将他砸死;婆婆却只挑小石头朝他手臂和腿上打去。孙柳下又命令她们用刀刺,婆婆还在犹豫,孙柳下已经叫她们不用刺了:“谁是**妇我已经知道了。”他下令把婆婆绑起来严加拷打,结果把案情全部查清楚,这案子才得以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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