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同情之心不是爱情。
在生活中经常遇到这样情况:一个人在遭到不幸或在生活,事业上受到挫折时,他的异性朋友非常同情他,也在某种程度上安慰他。出于这种同情双方建立了感情,进而缔结姻缘。这种情况虽然经常出现,但应该看到,出于同情而建立的婚姻是不巩固的。同情不是爱情,它只能是在特定环境下的一种感情冲动,至多不过是在困难之中所建立的友谊。如果在婚后,这种感情不能发展和深化,那么环境一旦由困难转向顺利,同情心就会淡化,可能会造成婚姻家庭的不幸。也有另外一种情况,一个女性拼命追求一个男性,虽然那男性对她没有爱情,但出于同情,也就接受了这种爱。这种爱也是不巩固的,一旦结婚,便会感到缺乏感情基础。同情不是爱情,应该加以区别。
239。爱情应该是专一的吗?
爱情是在男女平等,恋爱自由的基础上产生的。这就要求相爱的双方互相保持对对方的忠贞性。爱情的专一和封建社会的“从一而终”不同。封建社会的“从一而终”是单方面的,只是对女性的要求,是封建丰L教对女性的一种束缚。而爱情的专一性,则是在自主、自愿的原则下,自由选择自己所爱的人。因此,对待爱情必须忠贞、专一。不可‘脚踩两只船”,同时和两个人建立恋爱关系。
错觉就是指对事物不正确的反应。人们在许多场合下,会接触和结交一些朋友。在交往之中,对方会表现出一种热情,这本来是生活社交中的正常现象。但有的人却把这种对朋友的热情,误解为对方爱上了自己,于是自己也有了爱情的反应。这样常常把对方的言行纳入自己主观需要的轨道上来理解,造成对对方言行的错误判断。这种“自作多情”的爱情错觉,在青年交往中经常出现,而且由此也会产生痛苦感。
241。如何避免爱情错觉产生?
1。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感觉”,不要用自己的主观感觉来判断对方,以免发生错觉。
2。要明确友谊和爱情的界限。爱情的错觉往往出于对方对自己有好感的表示。但应该认识到对方的好感,可能是友谊的表现,而不是爱情的表现。对此,可以采用直接方式,即直接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感情,或间接方式,即以暗示的方法表达自己的心情,以观察对方的反映,从而消除自己的错觉。因为,爱情错觉的时间越长,给自己造成的痛苦越深.
3。要及时解脱.一旦发现自己产生爱情错觉以后,就可寻求一种解脱方法。
242。在初识朋友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经人介绍而初次接触的朋友,虽然双方都很明确介绍的目的是选择配偶,但初识时仍属朋友范围,在交友过程中逐步发展友谊,以致达到爱情阶级。如双方经过了解,有一方认为不可能向爱情方向发展,则还可以停留和保持友谊,作一个好朋友,这样不会使一方感到不愉快。即使双方一见钟情,也不要一时冲动,草率行事。只有经过较长时间了解后,才能使感情逐步深化。
在双方初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双方初识时,即使对对方条件不满意也不要冷淡对方。应该以礼相待,更不应傲视对方或刺激对方。
2。双方交往时,应努力使对方了解自己,既使对方了解自己的优点,也使对方了解自己的缺点。这样既是对对方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3。在双方交往时,都不要触及对方的隐私,有些话最好由对方自白。
4。如果一方提出中止和不再发展友谊时,应该作到好识好散,不能产生怨恨之心。因为你如果真的喜欢对方,就应尊重对方的选择。
243。在交友过程中能否接受对方礼品?
在交友过程中,双方都处于友谊范围之内,一般朋友之间互赠礼品,也是社交中常见的事,可以作为朋友接受对方的礼品.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朋友之间互赠礼品,应该只限于富有纪念意义的纪念品或者是日常交往的普通礼品.例如,在对方生日时,赠送一点纪念品或生日蛋糕等,并不超过社交范围。同时,赠送礼品都是对等的,作到礼尚往来.
3。对于对方赠送的珍贵礼品,更应慎重对待。因为即使双方已达到爱情阶段,也不应接受珍贵礼品,以免在经济上产生纠葛。只有在婚后,双方拥有共同财产时,赠送和接受这种礼品才比较合适.
244。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伴侣?
1。双方必须具有深厚,真挚的爱情。所谓真挚的爱情,既包括一见钟情,又包括长时间的相互了解而形成的内在的,深厚的感情。如果只是由于一些物质要求,如对方经济条件优越,地位较高等条件,而促成婚姻要求,必然会在结婚后因感情基础差而导致家庭,婚姻的破裂。因此,双方的感情基础是首要的条件。
2。双方在气质、修养和文化水平上,要互相接近。不同的文化层次,对生活的要求都会有所不同。这种不同的生活要求发展下去,可能会使双方感情破裂.
245。选择爱人是否考虑物质条件
有些人认为爱情是不应该受物质条件影响的,这在理论上应该说是对的。爱情是双方感情的结合,是自发产生的,不应该受物质条件的制约。有许多文学作品描述真挚爱情的纯洁性,这是人对爱情的一种理想和愿望。但在事实上,由爱情发展到婚姻以致组织家庭,是要受物质条件的制约的。特别是组织家庭后,家庭不仅仅包含着感情生活,还有生育功能,抚养功能,家务劳动功能等等,完成这些功能都会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因此,双方除有一定的感情选择之外,还必须从双方生活兴趣出发,适当地考虑物质条件.
246。择偶是否应考虑职业性质
爱情作为自然属性来说,只包括双方的情爱和**,是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的。但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共同的生活基础,经济条件都对爱情有着制约作用,这是爱情的社会属性。为了双方在爱情发展到婚姻后,能够有共同的生活基础,就不能不考虑到除**和情爱以外的其他条件。职业就是社会条件之一。由于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人和人海之间还有很多的差别,如文化水平、工作能力、品质修养等车:都存在着差异,职业的差异,往往表现了社会的不同文化层次,职业不同的人,在生活情趣、爱好等方面都可能存在较太差异。因此,在选择爱情对象时,职业条件是应该加以考虑的。但在同一职业中,还要因人而异。所以职业条件又不是主要条件.
247。选择对象是否考虑家庭条件
爱情是男女双方感情的结合,因此,必须根据双方的自身条件来确定恋爱关系。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种种因素,在选择恋爱对象时,不得不考虑其他条件,其中主要的是家庭条件。但在选择爱情对象时,由于动机不同,在考虑家庭条件时,其出发点也不尽相同。有些人只从物质方面来考虑对方的家庭条件。即考虑在结婚前后,对方的家庭能不能在经济上给予援助;对方家庭的社会地位如何,对自己的“发展前途”有无协助。这些考虑包含着许多世俗观念。这种考虑显然是错误的,因为由爱到婚姻,以及未来的生活,应该靠自身努力奋斗,丽不能依靠家庭.另一些人对家庭条件的考虑,主要着眼于对方家庭的文化素质、性格特点、道德品质,以此决定今后如何建立家庭关系。甚至通过对家庭条件的了解,更加熟悉自己恋爱对象的全面情况。这种考虑应该是属于正常现象.
人的身体素质,主要是指人的健康状态。人体各种组织器官的健康和对疾病的易感性与遗传有关。同病的一般不宜于相恋,因为男女双方如果有同样疾病,婚后育子就易形成遗传性疾病,造成子女的先天性病症。对遗传性疾病,可参考家中长辈的病史来判断。在婚配对象选择时,主要考虑心血管病、高度近视、结核及恶性肿瘤。应该坚持凡是双方家族中,有同样疾病者通常不宜结合。否则,下一代更易患同样病症.
249。选择对象应考虑智力因素
人的智力因素,对一生的成就有很大关系。智力因素首先取决于先天因素,而后天的环境影响却是次要的。在智力遗传方面,男方相对比女方有优势,即男性的智商容易传给下一代。因此,在选择婚配对象时,男方智商最好高于女方。男女双方智力水平都较高比较好,但要避免男女双方在智力方面存在共同缺点。例如男女双方都喜欢文学,又均不喜欢数,理,化和音乐,造成双方好恶一致,这不符合优生原则。人们都知道遗传学上的杂交优势,这种杂交也适合于不同智力项目的相互婚配,
250。择偶应考虑长寿因素
人的寿命与遗传有密切关系。“福寿”二字是生活美满的一种表现。科学研究证明,如果母亲长寿,其女儿的寿命都长。而父亲的长寿只与儿子有关,与女儿无关。显然女性长寿遗传占优势。按照遗传规律,短寿世家的男性找一个长寿世家的女性婚配比较合适,因为男性遗传上的缺陷,可由女性弥补,从而使后代子女都能够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