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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绛雪丹书 血症论(第2页)

又问曰。既是火之为害。正宜以水治之。而先生独曰火不可水灭。反欲用辛热何耶。曰子但知火之为火。

而不知火有不同也。有天上之火。如暑月伤暑之病是也。方可以井水沃之。可以寒凉折之。若垆中之火。得水则灭。在人身即脾胃之火。脾胃之中无火。将以何者蒸腐水谷。而分温四体耶。至于相火者。龙雷之火。水中之火也。龙雷之火。得雨而益炽。惟太阳一照。而龙雷自息。及秋冬阳气伏藏。而雷始收声。龙归大海矣。

此火不可水灭。而用辛热之义也。当今方书亦知龙雷之火。不可水灭。不可直折。但其注皆曰黄柏知母之类是也。若是依旧。是水灭直折矣。误天下苍生者。此言也。哀哉。

又问曰。黄柏知母既所禁用。治之将何如。若与前所论。理中温中无异。法何必分真阴真阳乎。曰温中者。

理中焦也。非下焦也。此系下焦两肾中先天之真气。与心肺脾胃后天有形之体。毫不相干。且干姜甘草当归等药。俱入不到肾经。惟仲景八味肾气丸斯为对证。肾中一水一火。地黄壮水之主。桂附益火之原。水火既济之道。盖阴虚火动者。若肾中寒冷。龙宫无可安之穴宅。不得已而游行于上。故血亦随火而妄行。今用桂附二味纯阳之火。加于六味纯阴水中。使肾中温暖。如冬月一阳来复于水土之中。龙雷之火。自然归就于原宅。

不用寒凉而火自

降。不必止血而血自安矣。若阴中水干而火炎者。去桂附而纯用六味。以补水配火。血亦自安。亦不必去火。

总之保火为主。此仲景二千余年之玄秘。岂后人可能笔削一字哉。

客又问曰。假寒假热之说何如。曰此真病之状。惑者误以为假也。经曰。少阴司天之政。水火寒热持于气交。热病生于上。冷病生于下。寒热凌犯而争于中。民病血溢血泄。内经盖指人之脏腑而言。言少阴司天者。肾经也。凡肾经吐血者。俱是下寒上热。阴盛于下。逼阳于上之假证。世人不识而为其所误者多矣。吾独窥其微。而以假寒治之。所谓假对假也。但此证有二。有一等少阴伤寒之证。寒气自下肾经。而感小腹痛。或不痛。或呕或不呕。面赤口渴不能饮水。胸中烦躁。此作少阴经外感伤寒看。须用仲景白通汤之法治之。一服即愈。不再作。又有一等真阴失守。命门火衰。火不归元。水盛而逼其浮游之火于上。上焦咳嗽气喘恶热面红呕吐痰涎出血。此系假阳之证。须用八味地黄。引火归元。兹二方俱用大热之药。倘有方无法。则上焦烦热正甚。复以热药投之。入口即吐矣。须以水探冷。假寒驱之。下嗌之后。冷性既除。热性始发。因而呕哕皆除。

此加人尿猪胆汁于白通汤。下以通拒格之寒也。用八味汤者。亦复如是。倘一服寒凉。顷刻立死。慎之哉。

客曰。真假之说。至矣精矣。吾何以辨其为假而识之耶。又何以识其为伤寒与肾虚而辨之耶。曰此未可以易言也。将欲望而知之。是但可以神遇。而不可以目遇也。将欲闻而知之。是可以气听。而不可以心符也。将欲问而知之。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也。将欲切而知之。得之心而应之手。巧则在其人。父不能传之子也。若必欲言之。姑妄言乎。余辨之舌耳。凡有实热者。舌胎必燥而焦。甚则黑。假热者。舌虽有白胎而必滑。口虽渴而不能饮水。饮水不过一二口。甚者少顷亦吐出。面虽赤而色必娇嫩。身作躁而欲坐卧于泥水中。此为辨也。伤寒者。寒从下受之。女人多有此证。大小便闭。一剂即愈。此暴病也。阴虚者。大小便俱利。吐痰必多。此阴虚火衰之极。不能以一二药愈。男女俱有之。纵使引得火归。

又须以参补阳兼补阴。岁月调理。倘不节欲。终亦必亡而已。余所传如此。此不过糟粕耳。所望于吾子者。得意而忘言。斯得之矣。

凡治血证。前后调理。须按三经用药。心主血。脾裹血。肝藏血。归脾汤一方。三经之方也。远志枣仁补肝以生心火。茯神补心以生脾土。参甘草补脾以固肺气。木香者。香先入脾。总欲使血归于脾。故曰归脾。

有郁怒伤脾思虑伤脾者尤宜。火旺者加山栀丹皮。火衰者加丹皮肉桂。又有八味丸。以培先天之根。治无余法矣。

薛立斋遇星士张东谷谈命时。出中庭。吐血一二口。云久有此证。遇劳即发。余意此劳伤肺气。其血必散。视之果然。与补中益气汤。加门冬五味山药熟地茯神远志。服之而愈。翌早请见。云服四物黄连山栀之类。

血益多而倦益甚。得公一匕。吐血顿止。精神如故。何也。薛曰脾统血。肺主气。此劳伤脾肺。致血妄行。故用前药。健脾肺之气。而嘘血归元耳。

一男子咳嗽吐血。热渴痰盛。盗汗遗精。用六味地黄料。加门冬五味治之愈。后因劳怒。忽吐紫血块。先用花蕊石散。化其紫血。又用独参汤渐愈。后劳则咳血一二口。脾肺肾三脉。皆洪数。用归脾汤六味丸而全愈。

一童子年十四。发热吐血。余谓宜补中益气。以滋化源。不信。用寒凉降火愈甚。始谓余曰。童子未室。

何肾虚之有。参用之奚为。余述丹溪云。肾主闭藏。肝主疏泄。二脏俱有相火。而其系上属于心。为物所感。则易于动。心动则相火翕然而起。虽不交会。其精已暗耗。又褚氏精血篇云。男子精未满而御女。

以通其精。则五脏有不满之处。异日必有难状之疾。遂与补中益气六味地黄而瘥。

愚谓童子之证。须看先天父母之气。而母气为尤重。凡惊风痘疹。肾虚发热。俱以母气为主。如母有火者。其子必有火。母脾虚者。子必多脾病。母火衰者。子必从幼有肾虚证。如齿迟语迟行迟囟门开大肾疳等证。皆先天不足。从幼填补。亦有可复之天。不必如上所言暗泄。方有血证。客问曰。吐血衄血。同是上炎之火。一出于口。一出于鼻。何也。

东垣云。衄血出于肺。从鼻中出也。呕血出于胃。吐出成碗成盆也。咯唾血者。出于肾。血如红缕。在痰中唾中。咳咯而出也。痰涎血者。出于脾。涎唾中有少血散漫而出也。

东垣论虽如此。然肺不特衄血。亦能咳血唾血。不特胃呕血。肝亦呕血。盖肺主气。肝藏血。肝血不藏。

乱气自两胁中。逆而出之。然总之是肾水随相火炎上之血也。肾主水。水化液为痰为唾为血。肾脉上入肺。

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病则俱病也。但衄血出于经。衄行清道。吐血出于胃。吐行浊道。喉与咽二管不同也。盖经者走经之血。走而不守。随气而行。火气急。故随经直犯清道而出于鼻。其不出于鼻者。则为咳咯。从肺窍而出于咽也。胃者守营之血。守而不走。存于胃中。胃气虚不能摄血。故令人呕吐。从喉而出于口也。今人一见吐衄。便以犀角地黄为必用之药。然耶否耶。曰犀角地黄乃是衄血之的方。若阴虚火动吐血与咳咯者。可以借用成功。若阳虚劳力及脾胃虚者。俱不宜。盖犀水兽也。焚犀可以分水。可以通天。鼻衄之血。从任督而至巅顶。入鼻中。惟犀角能下入肾水。由肾脉而上引。

地黄滋阴之品。故为对证。今方书中所载云。如无犀角。以升麻代之。犀角升麻气味形性。迥不相同。何以代之。曰此又有说焉。盖缘任冲二脉。附阳明胃经之脉。亦入鼻中。火郁于阳明而不得泄。因成衄者。故升麻可代。升麻阳明药。非阳明经衄者。不可代。衄亦有阴虚火衰者。其血必点滴不成流。须用壮火之剂。不可概用犀角。有伤寒病五六日。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小便自利。渴饮水浆。此瘀血证也。宜犀角地黄汤桃仁承气汤。看上下虚实。用犀角地黄汤治上。桃仁承气汤治中。抵当汤丸治下也。

有血从齿缝中。或牙龈中出。名曰齿衄。亦系阳明少阴二经之证。盖肾主骨。齿者骨之标。其龈则属胃土。又上齿止而不动属土。下齿动而不止属水。凡阳明病者。口臭不可近。根肉腐烂。痛不可忍。血出或如涌。而齿不动摇。其人必好饮。或多啖炙肥甘。豢养所致。内服清胃汤。外敷石膏散。甚者服调胃承气汤。下黑粪而愈。或有胸虚热者。以补中益气加丹皮黄连亦得。少阴病者。口不臭。但浮动。或脱落出血。或缝中痛而出血。或不痛。此火乘水虚而出。服安肾丸而愈。余尝以水虚有火者。用六味加骨碎补。无火者八味加骨碎补。随手而应。外以雄鼠骨散敷之。齿动复固。又有齿痛连脑者。此系少阴伤寒。用麻黄附子细辛汤。不可不知。又小儿疳证。出血口臭肉烂者。芦荟丸主之。

有怒气伤肝。而成吐衄者。其人必唇青面青脉弦。须用柴胡栀子清肝散。

有郁气伤脾者。须用归脾汤。加丹皮山栀。推而广之。世人因郁而致血病者多。凡郁皆肝病也。木中有火。郁甚则火不得舒。血不得藏而妄行。但郁之一字。不但怒为郁。忧为郁。怒与忧固其一也。若其人素有阴虚火证。外为风寒暑湿所感。皮毛闭塞即为郁。郁则火不得泄。血随火而妄行。郁于经络。则从鼻而出。郁于胃脘。则从吐而出。凡系郁者。其脉必涩。其人必恶风恶寒。不知者便以为虚而温补之。误矣。须视其面色必滞。必喜呕。或口苦。或口酸。审有如是证。必当舒散其郁为主。木郁则达之。火郁则发之是也。其方惟逍遥散为的药。外加丹皮茱连。随手而应。血止后。若不用六味地黄以滋其阴。翌日必发。余于五郁论中。言之详矣。

有饮酒过多。伤胃而吐血。从吐后出者。以葛花解酲汤。加丹皮倍黄连。使之上下分消。酒病愈。血亦愈矣。有过啖炙辛热等物而得者。上焦壅热。胸腹满痛。血出紫黑成块者。可用桃仁承气汤。从大便导之。此釜底抽薪之法。

以上二证。虽属内伤。犹作有余之证。可用前法。

有妇人发热。经水适来适止。谵语昼轻夜重。如见鬼。小便利或不禁。此名热入血室。须用小柴胡汤。

加红花生地丹皮官桂归尾破血之剂。详见伤寒门。

有坠车坠马。跌扑损折。失血瘀蓄肿痛发热者。先以桃仁大黄川芎当归赤芍丹皮红花。行血破瘀之剂。折其锐气。而后区别治之以和血消毒之药。张子和尝以通经散神丸。大下数十行。病去如扫。不致有癃残跛之患。又尝以此法治杖疮痛肿发热绝者。十余行而肿退热消。真不虚语也。

有产后恶露未尽。儿枕作痛者。须用桃仁红花当归川芎赤芍丹皮等。行血破血之药。加姜桂辛热。以行其瘀。又有虚痛无瘀血者。当另行温补。不可概用破血之剂。且以今时之弊言之。夫人之吐衄。非阴虚则阳虚。

余备言矣。今人一见血证。以为阴虚者。血虚也。舍四物何法乎。火动者热也。非芩连栀柏何药乎。

咳嗽者火也非紫菀百部知母贝母何物乎。丹溪节斋。俱有明训。岂能外之。谁知阴虚之证。大抵上热下寒者多。始而以寒凉进之。上焦非不爽快。医者病者无不以为道在是矣。稍久则食减。

又以为食不化。加神曲山楂。再久而热愈盛。痰嗽愈多。烦躁愈甚。又以药力欠到。寒凉增进。而泄泻腹胀之证作矣。乃以枳壳大腹皮宽中快气之品进矣。至此不毙。将待何时。是故咳嗽吐血。时时发热。未必成瘵也。服四物黄柏知母之类不已。则瘵成矣。胸满膨胀。悒悒不快。未必成胀也。服山楂神曲之药不已。则胀成矣。面浮肿。小便秘涩。未必成水也。服渗利之药不已。则水成矣。气滞膈塞。未必成噎也。服青皮枳壳宽快之药不已。则噎成矣。成则不可复药及阽于危。乃曰病犯条款。

虽对证之药。无可奈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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