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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绛雪丹书 血症论(第1页)

卷之三·绛雪丹书血症论

属性:客有问于余曰。失血一证。危急骇人。医疗鲜效。或暴来而顷刻即逝。或暂止而终亦必亡。敢问有一定之方。可获万全之利否。余曰。是未可以执一论也。请备言之。

凡血证。先分阴阳。有阴虚。有阳虚。阳虚补阳。阴虚补阴。此直治之法。人所共知。又有真阴真阳。

**于阴。阴根于阳。真阳虚者。从阴引阳。真阴虚者。从阳引阴。复有假阴假阳。似是而非。多以误人。

此真假二字。旷世之所不讲。举世之所未闻。在杂病不可不知。在血证为尤甚也。汝知之乎。

既分阴阳。又须分三因。风寒暑湿燥火外因也。(过食生冷。好啖炙。醉饱无度。外之内也。)喜怒忧思恐。内因也。(劳心好色。内之内也。)跌扑闪。伤重瘀蓄者。不内外因也。

既分三因。而必以吾身之阴阳为主。或阴虚而挟内外因也。或阳虚而挟内外因也。盖阴阳虚者。在我之正气虚也。三因者。在外之邪气有余也。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不治其虚。安问其余。

客问曰。吐衄血者。从下炎上之火。暑热燥火。固宜有之。何得有风寒之证。曰此六**之气。俱能伤人。暑热者十之一二。火燥者半。风寒者半。而火燥之后。卒又归于虚寒矣。

内经曰。岁火太过。炎暑流行。肺金受刑。民病血溢血泄。又曰少阳之复。火气内发。血溢血泄。是火气能使人失血也。而又云太阳司天。寒**所胜。血变于中。民病呕血血泄鼽衄善悲。又太阳在泉。寒**所胜。民病血见。是寒气能使人失血也。又云太阴在泉。湿**所胜。民病血见。是湿气使人失血也。又云少阴司天之政。水火寒热持于气交。热病生于上。冷病生于下。寒热凌犯。能使人失血者也。太阴司天之政。初之气。风湿相薄。民病血溢。是风湿相搏血溢也。又云岁金太过。燥气流行。民病反侧咳逆。甚而血溢。是燥气亦能使人血溢也。六气俱能使人血溢。何独火乎。况火有阴火阳火之不同。日月之火。与灯烛之火不同。垆中之火。与龙雷之火不同。又有五志过极之火。惊而动血者。火起于心。怒而动血者。火起于肝。忧而动血者。火起于

肺。思而动血者。火起于脾。劳而动血者。火起于肾。能明乎火之一字。而于血之理。思过半矣。

刘河间先生。特以五运六气暑火立论。故专用寒凉以治火。而后人宗之。不知河间之论。但欲与仲景伤寒论对讲。各发其所未发之旨耳。非通论种种不同之火也。自东垣先生出。而论脾胃之火。必须温养。始禁用寒凉。自丹溪先生出。而立阴虚火动之论。亦发前人所未发。可惜大补阴丸补阴丸二丸中。俱以黄柏知母为君。而寒凉之弊又盛行矣。嗟乎。丹溪之书不息。岐黄之道不着。余特撰阴阳五行之论。以申明火不可以水灭。药不可以寒攻也。

六**中虽俱能病血。其中独寒气致病者居多。何也。盖寒伪荣。风伤卫。自然之理。又太阳寒水少阴肾水。俱易以感寒。一有所感。皮毛先入。肺主皮毛。水冷金寒。肺经先受。血亦水也。故经中之水与血。一得寒气。皆凝滞而不行。咳嗽带痰而出。问其人必恶寒。切其脉必紧。视其血中间。必有或紫或黑数点。此皆寒浮之验也。医者不详审其证。便以为阴虚火动。而概用滋阴降火之剂。病日深而死日迫矣。余尝用麻黄桂枝汤而愈者数人。皆一服得微汗而愈。盖汗与血一物也。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余读兰室秘藏而得此意。因备记以广其传。

一贫者冬天居大室中。卧大热炕。得吐血。求治于余。余料此病大虚弱而有火。热在内。上气不足。阳气外虚。当补表之阳气。泻其里之虚热。是其法也。冬天居大室。衣盖单薄。是重虚其阳。表有大寒壅遏。里热火邪不得舒伸。故血出于口。忆张仲景所着伤寒论中一证。太阳伤寒当以麻黄汤发汗而不与。遂成衄血。却以麻黄汤。立愈。

独有伤暑吐衄者。可用河间法。必审其证面垢口渴喜饮。干呕腹痛或不痛。发热或不发热。其脉必虚大汗出者。黄连解

毒主汤之。甚者白虎汤。

金匮方云。心气不足。吐血衄血者。泻心汤主之。大黄二两。黄连黄芩各一两。水三升。煮取一升。顿服之。此正谓手少阴心经之阴气不足。本经之阳火亢甚。无所辅。肺肝俱受其火而病作。以致阴血妄行而飞越。故用大黄泄去亢甚之火。黄芩救肺。黄连救肝。使之和平。则阴血自复而归经矣。

愚按暑伤心。心气既虚。暑气故乘而入之。心主血。故吐衄。心既虚而不能主血。恐不宜过用寒凉以泻心。须以清暑益气汤中。加丹皮生地。兼犀角地黄治之。盖暑伤心。亦伤气。其人必无气以动。脉必虚。以参助气。使气能摄血。斯无弊也。

客问曰。既云须分阴阳。则吐衄血者。阴血受病。以四物汤补血是矣。参补气。奚为用之。而复有谓阳虚补阳之说何耶。曰子正溺于世俗之浅见也。自王节斋制本草集要。有云阴虚吐血者。忌人参。服之则阳愈旺。而阴愈消。过服人参者死。自节斋一言。而世之受病治病者。无问阳虚阴虚而并弃之若砒毒矣。冤哉冤哉。盖天地间之理。阳统乎阴。血随乎气。故治血必先理气。血脱必先益气。古人之妙用也。

凡内伤暴吐血不止。或劳力过度。其血妄行。出如涌泉。口鼻皆流。须臾不救即死。急用人参一两或二两为细末。入飞罗面一钱。新汲水调如稀糊。不拘时啜服。或用独参汤亦可。古方纯用补气。不入血药何也。盖有形之血。不能速生。无形之气。所当急固。无形自能生有形也。若有真阴失守。虚阳泛上。亦大吐血。又须八味地黄汤固其真阴。以引火归原。正不宜用人参。及火既引之而归矣。人参又所不禁。阴阳不可不辨。而先后之分。神而明之。存乎人耳。

凡失血之后。必大发热。名曰血虚发热。古方立当归补血汤。用黄一两。当归六钱。名曰补血。

而以黄为主。阳旺能

生阴血也。如丹溪于产后发热。用参归芎黑姜以佐之。或问曰。干姜辛热。何以用之。曰姜味辛。能引血药入气分。而生新血。神而明之。不明此理。见其大热。六脉洪大。而误用发散之剂。或以其象白虎汤证。而误用白虎。立见危殆。慎之哉。

客又问曰。阳能统阴。闻命矣。伤寒吐血。亦闻命矣。然除伤寒外。或者寒凉之药。不能不少加一二。以杀其火气。至于辛热之品。以火济火。恐一入口而直冲不止。奈何。宁和平守中。以免谤怨。何如。若丹溪产后用干姜者。为有恶露凝留。故用之以化其瘀。未必可为典耍也。余见先生治血证。不惟不用寒凉。

而反常用大辛热之药。屡以奏功。不已霸乎。曰子之言。不读古书。不穷至理。不图活人之命者也。试检古人已验之名言以示之。

金匮方云。吐血不止。柏叶汤主之。柏叶干姜各二两。艾三把。以水五升。取马通一升。合煮取一升。

分温再服。

凡吐血不已。则气血皆虚。虚则生寒。是故用柏叶。柏叶生而西向。乃禀兑金之气而生。可制肝木。木主升。金主降。取其升降相配。夫妇之道和。则血得以归藏于肝矣。故用是为君。干姜性热。炒黑则止而不走。

用补虚寒之血。艾叶之温。能入内而不炎于上。可使阴阳之气。反归于里。以补其寒。用二味为佐。取马通者为血生于心。心属午。故用午兽之通。主降火消停血。引领而行为使。仲景治吐血准绳。可以触类而长之。

仁斋直指云。血遇热则宣流。故止血多用凉药。然亦有气虚挟寒。阴阳不相为守。荣气虚散。血亦错行。

所谓阳虚阴必走耳。外必有虚冷之状。法当温中。使血自归于经络。可用理中汤加南木香。或干姜甘草汤。其效甚着。又有饮食伤胃。或胃虚不能传化。其气逆上。亦能吐衄。木香理中汤甘草干姜汤。出血诸证。每以胃药收功。

曹氏必用方。吐血须煎干姜甘草作汤与服。或四物理中汤亦可。如此无不愈者。若服生地黄藕汁竹茹。去生便远。

三因方云。理中汤能止伤胃吐血。以其方最理中脘。分别阴阳。安定气血。按患人果身受寒气。口受冷物。邪入血分。血得冷而凝。不归经络而妄行者。其血必黑黯。其色必白而夭。其脉必微迟。其身必清凉。不用姜桂而用凉血之剂。殆矣。临病之工。宜详审焉。

褚氏遗书云。喉有窍咳血伤人。肠有窍便血杀人。便血犹可治。咳血不易医。饮溲溺百不一死。服寒凉百不一生。血虽阴类。运之者其阳和乎。玩阳和二字。褚氏深达阴阳之妙者矣。

海藏云。胸中聚集之残火。腹里积久之太阴。上下隔绝。脉络部分阴阳不通。用苦热以定于中。使辛热以行于外。升以甘温。降以辛润。化严肃为春温。变凛冽为和气。汗而愈也。然余毒土苴。犹有存者。周身阳和。尚未泰然。胸中微燥而思凉饮。因食冷物服凉剂。阳气复消。余阴再作。脉退而小。弦细而迟。激而为衄血吐血者有之。心肺受邪也。下而为便血溺血者有之。肾肝受邪也。三焦出血。色紫不鲜。此重沓寒湿化毒。

凝泣水谷道路。浸溃而成。若见血证。不详本末。便用凉折。变乃生矣。

客又问曰。吐血可用辛热。为扶阳抑阴。始闻命矣。然复有真阴真阳之说。可得闻乎。答曰。世之言阴阳者。气血尽之矣。岂知火为阳气之根。水为阴血之根乎。吾所谓水与火者。又非心与肾之谓。人身五行之外。

另有一无形之火。无形之水。流行于五脏六腑之间。惟其无形。故人莫得而知之。试观之天。日为火之精。故气随之。月为水之精。故潮随之。如星家看五行者。必以太阳太阴为主。然此无形之水火。又有一太极为之主宰。

则又微乎微矣。此天地之正气。而人得以生者。是立命之门。谓之元神。无形之火。谓之元气。无形之水。谓之元精。俱寄于两肾中间。故曰五脏之中。惟肾为真。此真水真火真阴真阳之说也。

又问曰。真阴真阳。与血何干乎。曰子但知血之为血。而不知血之为水也。人身涕唾津液痰汗便溺。皆水也。独血之水。随火而行。故其色独红。肾中之真水干。则真火炎。血亦随火而沸腾矣。肾中之真火衰。则真水盛。血亦无附而泛上矣。惟水火奠其位。而气血各顺布焉。故以真阴真阳为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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