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宠物
它是一只人见人爱的高级宠物。
可以这样说,尽管它不属于人类,但它却比如今有些所谓的人还要生活得美满、幸福和快乐。
它有一个非常美丽、动听的名字——贝伦。
平心而论,贝伦是很幸运的,它的命运之所以幸运完全取决于主人的有权有势,并且,难能可贵的是主人自始至终都把它看成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盘“菜”,对它可谓是宠爱有加,要知道,得到主人的宠幸并非是一件容易事,人类不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是大讲特讲“事在人为”吗,在这方面,需要更正一下,贝伦并非人类,因此,贝伦又实在没有资格引用这句本来只能够属于人类的至理名言,不过,请人类千万不要产生误会,贝伦只是实在寻找不到一句除此以外更加合适的话来加以说明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好在贝伦的思想并不象人类那样深邃、缜密和复杂,更不希望跟人类攀上任何的关系,贝伦就是贝伦,一只名不见经传但却人见人爱的高级宠物,除此以外,就什么也不是了。
尽管人类时时处处都在标榜自己是什么万物之灵,是这个世界上的所谓主宰者,可贝伦却始终都是自恃清高的,它并没有任何往做人道路上走的意思,这是因为贝伦的心里非常清楚,这只不过是异想天开的事情,既然这种想法根本就不可能实现,贝伦又何必即劳心费神的去做一些没有结果的事情呢,贝伦觉得,就目前的境况而言,它还不如脚踏实地本本分分规规矩矩的去做它的人类高级宠物,只有这样,才是它最明智的选择。
不管怎么说贝伦还是比较有头脑的,它已经考虑了很长时间,这做人究竟有什么好处呢?在贝伦的意识里,人类实在是做人难人难做难做人啊!不是这样吗?人类其实在很多时候生活得很辛苦很无奈很茫然的,尤其是在当今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现代社会里,竞争是越来越激烈,其节奏快得简直让人喘不过气来,令人可悲的是,人类为了生存居然还要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沽名钓誉有的甚至“熊掌难熟”手足相残不择手段,做个好人吧,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也正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根基和不断向前发展的主流,可是让人类颇感失望的是,好人有的时候却时常得不到好报,去做个坏人吧,却又时时处处遭到道德与正义的严正谴责,同时,又难免落下一个人人唾骂并且遗臭万年的恶名,掐头去尾做个不好不坏的普通人吧,却又总是觉得生活在即不显山也不露水的氛围里实在太无聊太没有进取精神,更重要的是还缺少一种刺激色彩,尽管人类一再倡导所谓“平平淡淡才是真”的人生哲理,可是,人一旦真正到了“平平淡淡才是真”的境地又有几人能够心安理得,这俗话说得好,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此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因此,前面所提到的人难做难做人做人难也就充分体现在这里。客观上说,人类在很多时候真的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思来想去贝伦还是为自己投胎成为一只如今的人类高级宠物而感到庆幸。
言归正传,主人家的人口并不多,可他们家的房子却不少,真可谓奢侈得可以。男主人姓钱,至于他叫什么名字对于贝伦来说似乎无关紧要,反正贝伦经常听到周围的人们都毕恭毕敬地称呼他为钱总,而女主人则长得白白胖胖,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女主人是一个很有福相的富婆,再有,就是小主人了,小主人是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年郎,调皮捣蛋那是已经出了名的,他叫鑫鑫,人们都听听,这小名字起的可有多怪多邪乎啊,鑫鑫,简直就是一座金山,除了钱就是钱了,由此可见,钱总夫妇真不愧为是世上少有的拜金主义者。
其实,话又得说回来,拜金也没有什么不好,是吧,人们毕竟生活在现实当中,虽说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又是万万不能的,因此,在很多时候人们就必须要实际一些,试想,如果贝伦的主人即没有钱也没有权,它贝伦还能够象现在这样舒舒服服地生活下去吗,谁那讲话,在没有人的地方贝伦就自己偷偷的去乐吧。
很多年以来,钱总夫妇有一个遛弯的习惯,每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钱总夫妇都要带上贝伦去遛弯,这时候,贝伦就觉得自己格外神气,它趾高气扬人模狗样地夹杂在钱总夫妇中间,只见贝伦摇头晃脑一副狗仗人势的样子,贝伦一会儿跑到钱总夫妇的前面,一会儿又落到钱总夫妇的后边,每在这个时候,女主人就会非常关心地朝着贝伦高声喊道:“贝伦,慢着点,当心路上的车辆!”那种神态、口吻似乎并不是在跟贝伦说话,反倒像是千叮万嘱她们家的宝贝儿子——鑫鑫似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都在说狗通人性。可是贝伦却一直认为人们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这里,贝伦还可以非常骄傲地告诉人们,狗在某种程度上不但精通人性,重要的是它还懂得人言,更加神奇的是,有极个别智商高的狗还能够揣摩主人的心思,当然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即便是同样的宠物,它们之间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其悟性同样存在着高低之分,贝伦之所以能够得到主人的欢心、宠爱,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贝伦的悟性要比一般的宠物要高得多!贝伦不但悟性高,而且它还相当聪明、伶俐,更会来事,同时,还能够看出一些眉眼高低来,比如说吧,当贝伦跟着钱总夫妇遛弯回来以后,它便会非常巧妙地把钱总夫妇的拖鞋分别送到他们跟前,然后,又把女主人的眉笔、口红以及一些化妆用品分别送到她的手里,这时候,女主人就会很习惯地伸出她那一双玉手在贝伦的身体上抚摸一会儿,值得一提的是,当女主人兴致好的时候还可以意外地得到她一个热情洋溢且又非常浪漫的吻。自然,在这方面,贝伦根本用不着担心钱总为了眼前这些情节而吃醋,因为贝伦与钱总毕竟不属于同类,所以,对于钱总来说贝伦无论如何也不会给他带来任何麻烦与威胁,另外,贝伦十分了解钱总这个人,他不但人聪明、能干,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颇是“善解狗意”,然后,女主人便会和蔼可亲地对贝伦说道;“我的心肝、宝贝,真乖!”
钱总每天都有一个看《生活早报》的习惯。贝伦在侍候好女主人以后,它便把目标又锁定了钱总,只见贝伦用它那非常灵巧的小嘴叼着报纸上蹿下跳跑到钱总的身后,只须轻轻一跃就跳到钱总的肩膀上面,为了引起钱总对它的足够重视,贝伦就颇是活跃地摇摆着自己的尾巴在钱总的肩膀上面蹭来蹭去。钱总便从贝伦的嘴里接过报纸,然后小心翼翼地将贝伦抱在怀里,贝伦就势伸出它那异常柔软的舌头非常友好地在钱总的手心和手背上面舔来舔去,钱总就很开心地大笑起来,之后,钱总这才将贝伦轻轻放在地上,并且用手在贝伦的头上抚摸一下,他从食品柜橱里拿出一根非常精制的火腿肠扔给贝伦,然后向它摆摆手说道;“好了,贝伦,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不要再闹下去了,自己去玩吧。”贝伦便又十分乖巧地狂吠几声,就叼着钱总赏赐给自己的火腿肠在一旁美美地享用去了。
吃完了火腿肠,贝伦就开始百无聊赖起来,它用自己的前爪抓抓这,然后又挠挠那,还是觉得没有意思,贝伦一抬头,它看见了小主人鑫鑫的书包,于是,就灵机一动,何不去找鑫鑫玩呢,对,就是这个主意,找鑫鑫玩去喽!
鑫鑫还真是一位十足的小懒虫,都已经日上三竿了他还没有起床,哇塞!对了,今天是星期天,怪不得这家伙都已经这时候了还敢胆大妄为地呼呼大睡呢。
说起贝伦这个小主人——鑫鑫来,贝伦其实对他一点好感也没有,并且从心里“憷”它,这家伙,怎么说也是个孩子,在平日里是一点正形也没有,高兴的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怎么着都行,要是一遇到哪个鼻子眼不通气了贝伦那就该倒霉了,轻者,他对贝伦是无休无止的谩骂,进行“狗格”上的侮辱,没有一点好脸色,重者,则是拳脚相加,更有甚者,有的时候他还竟然动用棍棒对贝伦进行惨无人道的毒打,直打的贝伦鼻青脸肿遍体鳞伤,疼得它嗷嗷直叫,贝伦可真是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啊!到最后,它还是夹着自己可怜巴巴的尾巴惊慌失措地逃遁而去。
贝伦兴高采烈地来到鑫鑫的卧室,它颇是灵巧地一跃就跳到**来,并且用它的前爪在鑫鑫的脸上抚摸起来,鑫鑫便开始感觉异常奇痒起来,只见他睁开自己那双惺忪的眼睛定睛一看,原来是贝伦这个小畜生在跟自己捣乱,鑫鑫就立刻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用手将贝伦的整个身体紧紧按住,就好像老鹰抓小鸡似的将贝伦狠狠地扔了出去,可怜的贝伦从半空中重重地掉落下来,直摔得它八魂丢掉了七魄。鑫鑫在**怒目圆睁,只见他双手插腰,用一种极其气愤的口吻大吼大叫道:“你他妈的真讨厌,你以为你是谁呀,胆敢在我的面前捣乱,滚!滚!滚!你快点给我滚!”贝伦无可奈何地看了鑫鑫一眼,它的心里委屈极了,就暗暗骂道:真他奶奶的一个活土匪,野蛮、专横、无理。这个有人养没人教的小杂种,老子才懒得搭理你呢。贝伦就异常愤怒地朝着鑫鑫嗷嗷狂吠了几声,以示抗议,之后,就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掉了。
这是哪跟哪呀,天下本无事,贝伦自扰之。
其实,生活本来就是这样,没有那么平平坦坦一帆风顺的。贝伦那些所谓的坑坑坎坎要是跟人类所遇到的坎坷相比较那简直就是麻绳拴豆腐——根本就提不起来的,更何况贝伦所谓的坑坑坎坎的制造者只不过是一位不谙世事的毛孩子。贝伦又岂能跟他一般见识呢,况且,钱总夫妇对自己始终都不错,这常言说得好,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看佛面看体面,这样一想,贝伦就又很快原谅了自己的小主人鑫鑫了。
客观上讲,贝伦的确是一只见过很多世面的人类高级宠物。钱总夫妇平时应酬很多,而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们都要带上贝伦同行的。
有一天,钱总夫妇去参加一个盛大的晚宴,他们驱车来到一家五星级大酒店的门前,钱总夫妇成双成对的从车里走下来,女主人的怀里抱着贝伦,当他们经过正堂的时候,酒店的值班经理走了过来,对女主人非常有礼貌地说:“对不起,夫人,我们酒店有明文规定,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异类是严禁入内的。”钱总听了,顿时勃然大怒说道;“什么狗屁规定,规定还不是人制定的,老子就是规定,你小子是哪个部门的?我看你是不想在这干了,是不是?竟敢管起老子的闲事来,滚开!”女主人也在一旁时不时地跟着钱总敲鼓边,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
不言而喻,贝伦最后还是名正言顺地进入了“大雅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