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苔藓把棒槌裹得严严实实,还顺手多揣了几块,急匆匆往回赶。
一到原先歇脚的地儿,放下包裹,正要迈步去看儿子有没有新发现。
忽然,远处飘来一声怪叫,
“嗷呜,!!”
夏建国猛地一顿,脸变了色。
下一秒,像被针扎了似的,抄起手边的56式半自动,两眼扫着四面八方,浑身绷紧。
南方来的老百姓,总以为狼不过是个头大点的狗。
凶是凶,但没多大事。
跟老虎、黑瞎子比,差着十万八千里。
可只有真正在山里混过的老猎人才清楚:
狼,比啥猛兽都难缠。
宁可碰上熊,也不敢招惹狼群。
为啥?
因为狼抱团,还贼精!
遇上黑瞎子,你慢慢退,它一般不追。
只要看不见人了,它立马就忘了这茬。
在它眼里,人不算啥香的肉。
可狼不一样。一旦被盯上,缠你没完。
那些家伙一旦盯上猎物,下手可狠了,根本不会留情。
甚至能悄悄跟在后头好几天都不露脸!!
夏东青以前在西北待过,听人讲过真事,一群狼为了报仇,一路跟着猎人摸回村子。
过了三个月,突然夜里杀出来,把那人的老婆和闺女全给咬死了!!
都说,你能当一辈子贼,可谁又能防贼防上一辈子?
像这种有耐性、会算账的畜生,北边的人都怕得不行,听见名字腿都软!!
相比之下,夏建国有点紧张,额头上都冒汗了。
可夏东青却一脸平静。
“没啥事,它们离咱们远着呢……”
狼再吓人,只要没冲到眼前来,就掀不起风浪。
再说了。
真碰上了,他手里还有56式半自动步枪撑腰呢,根本不怕硬刚!
以前猎户怕狼群,是因为老式枪打一枪得手动上膛。
狼一群扑上来,打完一发还没来得及填第二发,就得拼刺刀。
那样当然容易出人命。
但现在不一样了。
这枪一个弹夹能装十发子弹,加上夏东青这手准头和熟练劲儿。
实话讲,要是真撞上小股狼群。
要撒腿跑的,估计也不是他们!
当然,要是碰上那种几十只成群的大狼队,那还是凶多吉少。
不过话说回来,这山里也养不了那么大的狼群。
地盘不够,食物也不足,成不了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