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重生之曾记否 了犹未了

了犹未了

目录:重生之曾记否| 作者:| 类别:玄幻奇幻

    庄烨忙忙碌碌的做着新学期的准备,大难不死,本身就是后福,本以为一辆超速行驶的车就给自己惨淡的人生带来了结局,却不成想,竟是另一段自由人生的开始。

    开学前一天,庄烨无所不用其极的打消了了“妈妈”要送自己上学的念头,一个人拖着个行李箱来到B大新生处报到。

    B大是一所排名前十的综合性大学,天南海北的优等生齐聚一堂,庄烨作为艺术学院的“型尖子生”,稍微表现出了一点点局促,这种局促不单来自于成绩不佳的自卑,还有点儿跟不上这个社会认知的无奈。

    虽然只有7年,青年一代各种风格的变化还是让庄烨眼界大开,他还记得千禧年流行的是“水色”—水蓝,水绿,水粉,矮油那一种柔柔的江南烟雨的含蓄颜色,那时候,姑娘们就是姑娘,或温婉淡然,或明媚活泼,都是水做的。小伙儿就是小伙儿,英气挺拔精神阳光。但是现在,猛然间出现了另两种别样的生物---姑娘们留着板寸,穿着宽松的裤子和能罩下两个躯体的T恤衫,霸气侧漏,男孩子们穿着红色粉色嫩黄等紧身裤,露出点儿娇俏的小锁骨,一边手里摇着带香味儿的餐巾纸,嘴里嘀咕着:哎呀热死了防晒霜都不够搽啦!

    此时的庄烨是十分没见识的,他没有好好做功课,不知道“春哥”和“师X姐姐”这两位颠覆了传统审美观的领军人物,更不晓得这世界上除了“水一样的女人”“泥一样的男人”还有“水泥和钢筋混泥土一样的人”。他开始以为这是艺术学院的特征,搞艺术的嘛,总是喜欢打扮怪异以示特立独行,后来渐渐的发现,即使是文豪的摇篮--中文系报到点,和政客及CEO的摇篮—B大管理学院报到点,都聚集了这些生物。

    庄烨向来是很注重品味的,以前在同学之中,他虽然穿衣打扮不是最出格的,但一定是常常让人眼前一亮的。某日庄烨同学穿了一身经典韩剧《妹控之害人又害己》里的男主角经典着装之一—斯文立领小外套,在班上骚包的显摆了一番,于是很多姑娘终于将目光从完美王子庄桦的身上小小的向“完美王子的弟弟”身上转移了一些日子。甚至还有姑娘家记住了庄烨的名字!庄烨当时是很有些激动的。

    而今庄烨普普通通的牛仔裤+T恤的组合---好吧其实亦颇有些人注意,因为在那么多奇装异服里面陡然出现这种中规中矩的装扮,也是很少见的。庄烨拿出自己的录取通知书递给接新生的师兄,当然他事先已经将胥念安那句丢人的话给去掉了,师兄倒是穿的很规矩—其实是太规矩了,三十七八度的天,师兄穿了两件衣服!!师兄略胖,一件白色衬衫,扣子系在最上面一个,这结果就是庄烨没有看见师兄的脖子。衬衫外面还有个黑色的西装外套,庄烨同情的替“二师兄”热了一会儿,转身买了瓶水,递给这位可怜的穿错衣服的前辈:

    “二。。呃。。师兄辛苦了,喝点水吧。”

    二师兄是很有原则的,他像电视里拒绝下级行贿的官员那样摆摆手,严肃说道:

    “小(停顿)同志,不(停顿)要这个样子(停顿)嘛(拖长音)”

    庄烨一时间找不出什么形容词形容这位师兄,但是他觉得他特有必要结实这么一位奇葩:“师兄同志,请问您的名字?”

    “我叫朱(停顿)窦尚。”

    “恩,名字很好听,很有文化的样子。”太好听了,太适合了,这名字简直就是为您量身定做的---猪头三师兄!

    “哈哈,我爸(停顿)姓朱,我妈(停顿)姓窦,我奶奶(停顿)姓尚,所以。。。”似是看出来庄烨根本对他家人的姓氏毫无兴趣,猪头三师兄又将猪蹄一摆,也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张薄纸,上面是B大的地图:“去(停顿)7号楼,那里(停顿)是艺术学院(停顿)男生宿舍。”

    庄烨谢过猪头三师兄,转身向自己大学四年的“家”走去,7号楼是新建的校舍,庄烨欣喜的发现,它离食堂很近。进了宿舍,其余三人已经都到了,庄烨无奈的发现了一个人的裤子挂在胯上,弯身之时,露出三分之一截股沟,还有个男孩子正颇具风情的甩了甩那头又油又黑的长发,用粉色的发绳在右肩处松松的挽了个圈儿,庄烨已经濒临绝望了,将全部希望寄托于睡在他上铺的兄弟,如果这位兄弟亦是一方妖孽,庄烨真的不知道哪儿天半夜就给生生吓死,好在,兄弟回眸一笑,庄烨缓缓的舒了口气:目测比较正常。

    粉体恤,驼色休闲裤,很清爽的大男生,庄烨终于找到跟自己一个星球的人了,忙不迭的伸出手:“请多多关照。”

    “我叫王伟,你呢?”

    庄烨心道这名字可真够普通的,在7号楼里喊一声“王伟”不知道答应的有多少,但看在人家跟自己是一个星球的份上,还是客客气气道:“胥克念”

    股沟男和扎辫子男虽然并非我星人,但却怀着一颗结交异星朋友之心,股沟男脚后跟不离地的走过来,庄烨估计他不离地的原因是怕动作幅度过大导致裤子唰的一下掉下来:“我叫谷雨,二十四节气的谷雨,啊哈哈哈,我生在那一天,就叫这个名字啦,我父母真懒对吧?”

    庄烨心道你爹妈如今见你这样估计得改成“谷沟”,另一个扎辫子男一边绕着小辫子一边用港台腔道:“偶系贾楠啦。”

    “福建人?”庄烨问这位“假男真姐们”。

    “不系啦,伦家是北方棱滴啦,齐齐哈饿有听缩过嘛?”

    “。。。。。。”庄烨觉得这孩子真可怜,北方太冷,把舌头都给冻蜷曲了,把脑袋都给冻智障了,让一风华正茂的东北小伙儿又扎小辫儿又发嗲的。

    庄烨换了个手机,主要是怕跟胥克念以前的同学联系上露馅儿,所以电话响起,庄烨觉得只能是自己爹妈打来的,直到电话那头传来一段有点儿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庄烨这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答。

    “胥克念,开瓢的脑壳修好了?能记住教训嘛?”

    “你谁啊?”

    “你管我是谁,别才读了艺术学院,就真把自己当明星。以为日后能跟偶像平起平坐?!做梦吧你!我跟B大的许多老师关系好的很,让你挂上几门课容易的很!”

    “不好意思,我手机丢了,号码换了,所以可能听不出来您。。。。”

    “我没兴趣告诉你我是谁,你不配知道,你个偷看男人洗澡的小变//态跟踪狂。”

    乖乖,庄烨陡然对这具身体的元神生出些敬意,敢情变//态不问出处,一直以为自家那种非正常家庭环境才会孕育出庄桦那种两面三刀的影帝型变//态,怎么如此温馨正常的家庭也能养出跟踪狂来!等等!!这个。。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不就是自己亲爱的哥哥,天生的表演艺术家—庄桦嘛!

    虽然自己死的时候刚刚成年,庄桦因为一副病怏怏的模样所以声音有种中气不足的弱态,这种讨厌的嗓音深入庄烨的脑海,一时半会儿要忘掉还真有些困难:

    “如果我看的是你,那我也觉得我够变态的,你说我看你啥呢?载着‘心爱’弟弟的心脏?还是身上那条丑陋的疤?还有啊,庄大编剧,您好歹也是公众人物,您这样威胁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学生,会不会太丢份儿了?”

    电话那端的人顿了一下,但随即换了一副嗓音恶狠狠的说:“脑袋被撞坏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不过,希望你脑袋上的伤口能提醒你该离谁远点儿。识时务者为俊杰!”说罢,砰的一声挂了电话。

    庄烨真是憋闷,这么多重生的小说,人家好多都可以共享原来身体的记忆,就自己,一片空白!一片空白!直觉告诉自己,胥克念的车祸跟庄桦有关,并且这具身体跟庄桦也有些过节,但很显然,庄桦在暗,胥克念在明,如果今天是真的胥克念,恐怕只是一个单纯的恐吓电话而已,不过真的胥克念倒是知道自己是为什么事儿而被威胁的。

    庄桦将手机里的SIM卡拿出来,垫着餐巾纸捏着,用剪刀剪成四份,两份冲进马桶,另两份揣进裤子口袋,驱车驶出小区,直到车子驶进秦氏传媒,才将一份踢进地下停车场的下水道,另一份扔进公司大门口的垃圾箱。

    这个胥克念,倒是挺有脾气,而且居然听出了自己的声音,明明用的是未移植心脏之前那种略带病态的嗓音啊。和自己在公众面前的声音完全不同,胥克念以前那么懦弱闷骚的一个人,刚才的表现却跟上次在澡堂截然不同,也不知道他来不来得及录音。不过就算录音也没什么用,那副声音自己早就不用了。而且自己以前三番五次的打电话骚扰他,本来的计划是干扰他的高考,结果还是考上了,就像7年前自己老是制造爸妈和庄烨之间的矛盾不让他顺利升学一样,最后他也考上了,不过考上有什么用,又没有命读。胥克念?庄桦想想秦大哥根本就不认识这么个东西,或许自己太过杞人忧天了。于是决定发发慈悲放他一马。再说既然人家听出自己的声音,再做些动作反而会惹麻烦。

    “秦大哥,我做了你爱吃的鱼圆,你尝尝吗?”庄桦双手捧着一个不锈钢饭盒,乖巧又温良。

    “庄桦的手艺,肯定没的说。放那儿吧,我回来吃,我一会儿要去庄家墓园。”秦维贤淡淡道。

    庄桦撇撇嘴,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但自从7年前,生日这天自己就再也没有吃过一口蛋糕,虽然礼物还是照收,但想起以前秦维贤总是买个大蛋糕,插上蜡烛,然后当着庄烨的面把庄烨爱吃的水果和果酱分给自己,庄烨从不吃油腻腻的奶油,就气的只能吃除去奶油的蛋糕,但秦维贤每次都挑着眉毛逗他说:“哎呦不懂事的庄小烨,你现在把蛋糕都吃掉了奶油就塌了,你想吃蛋糕,就等我跟庄桦吃剩下吧!”

    而如今,秦维贤则总是要去墓园看庄烨,带着一个全是水果很少奶油的蛋糕,坐在冷冰冰的墓碑前,将奶油吃干净,在不破坏美感的情况下,只留下蛋糕和水果。有好几次,庄桦都看见秦维贤前脚走,后脚就有工作人员把蛋糕收走。

    “我跟你一起去吧?秦大哥?”

    秦维贤看了他一眼,又看着桌上相框里的一张相片,嘴角挂着温柔的笑,缓缓说道:“分开去吧,显得看他的人多,小烨说不定会开心。”

    说罢便推门而出,留下庄桦一个人发呆。

    秦影帝在自己家里的公司出道,走红是理所应当的事儿,更遑论人家本身也具备很强的实力,出道这么些年,秦维贤和庄桦的关系最是为人们津津乐道,甚至有一堆对男男有特殊爱好的粉丝找出各种他们俩是官配的证据。即使秦维贤和庄桦总是辩解说他们俩是发小,是惺惺相惜的好朋友,但秦维贤的桌子上摆着庄桦的照片,这张照片被潜伏在秦氏传媒的女员工拍下上传至网上,一撮别有用心的小群体,便知道了“好朋友”的深层含义。

    但如果仔细看的话,这张照片里的人,虽然脸跟庄桦一模一样,但眼睛里有一颗棕色的小痣。

    庄烨站在自家的家族墓园里,换了个壳子吊唁自己,情绪略显微妙。自己生前不如意,身后倒是颇风流,家族墓园修的又大又气派,挂着一幅对联:松柏春常在,芝兰德自馨。自己的那座小坟头上选了自己最满意最神气的一张照片作为遗像,这张照片眼中的痣显得特别灵动,也很好的区别了自己跟庄桦。庄烨对这张照片的选择表示满意。

    背后写着自己的生平,倒是用了一堆特别天妒英才的形容词,搞的庄烨都不好意思了,不看这个都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居然这么优秀,什么头角峥嵘,才华出众。。。。。

    庄烨正沉浸在“原来小爷我这么牛//逼”的自我满足里,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脑补。

    “你认识他吗?”

    庄烨抬头看了看,午后的阳光洒在这人的身上,庄烨心里竞下意识的来一句不愧是明星来墓园都跟在星光大道拍影留念似的,接着又在心里暗暗腹诽:死秦兽居然有脸来!

    “不认识。”

    “不认识你站在这里干嘛?”秦维贤坐下来,先将墓碑擦拭干净,然后将蛋糕打开,用塑料小刀子分割出本就不多的奶油,一点点慢慢的往嘴里送,庄烨看着一堆水果和果酱咽了咽口水。

    “你没吃饭啊?”

    “不,吃了,我来给小烨过生日。他最喜欢吃果酱和水果,所以我都省给他。”

    庄烨看着秦维贤一副“我是他敬爱的熟知逝去弟弟喜好的大哥”,脑海里却浮现出这货以前老是把水果和果酱分给庄桦却让自己吃剩下的蛋糕的情景。

    “活着的时候多给他吃点比什么都强,死了以后再拿出食品过来祭拜就是纯浪费,他再也吃不到了。”

    “恩,你说得对。”秦维贤并没有生气,只淡淡的回了句,“那时候总以为机会还有很多。”

    庄烨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两个人就这样,一个坐,一个站,过了会儿,秦维贤吃完了奶油,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土,漫不经心的看了他一眼,只一眼,就愣在那里,过了挺久的时间,秦维贤慢慢的伸出手,庄烨觉得他本来是想摸脸,但最终还是将手掌落在胥克念的头上,轻轻的说了一句:

    “你有双很漂亮很像他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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