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抗战红警之同人 正文 三十七章:酷法严刑再现秦,唐雎挺剑起风云

正文 三十七章:酷法严刑再现秦,唐雎挺剑起风云

目录:抗战红警之同人| 作者:曹翰| 类别:玄幻奇幻

    1937年7月22日,鲁南特区地方法院公开审判自七月七日抗敌以来,抓获的日籍犯罪嫌疑人(鬼子矿主和鬼子俘虏)、背负汉奸之名的众多犯罪嫌疑人(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以下大小汉奸)以及鲁南地方的土豪劣绅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程序冗长复杂,被告人数量庞大,预计整个审判过程将持续半年甚至更久。但由于这是国内罕见的大规模公开审判日寇、汉奸的法律行动,再次引爆了全国舆论的热议。由于涉及到外国犯罪嫌疑人的审判,所以也吸引了很多驻华外国媒体的关注。其中包括德国驻华特派记者大洋马海伦娜的《国家社会主义科学报》、英国《泰晤士报》、美国《华盛顿邮报》等等,就连日本的《朝日新闻》也通过媒体采访许可,进入法庭现场旁听审判过程。

    在第一次平津大战后,北平地方法院就着手准备对鬼子俘虏和伪政府汉奸的审判工作。但由于平津失陷太快,审判预备工作都未完成,板垣征四郎的广岛第五师团就攻克了北平城。一日夜间,平津的国府政权土崩瓦解。要不是驻平津办主任萧尚斌迅速组织人马将抓获的鬼子汉奸转移,恐怕殷汝耕等汉奸会像历史上一样跑掉了。

    最先开始审判的,是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以下大小汉奸。由于这些汉奸数量庞大,犯罪情形基本相似,所以鲁南特区地方法院决定合并审理。

    第一个被带上来的,当然是殷汝耕这个目前的头号大汉奸,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原主席。

    殷汝耕一被克隆人法警押上法庭,就开始发动眼泪攻势,嚎啕大哭,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自己的无奈:“我也是被逼的啊,鬼子拿枪抵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无奈才把差事搞……”

    庭下观审的群众立刻骂声一片,很多人四下摸索,准备找出什么零碎玩意儿猛砸。只可惜入场前,法警早就对许可入场观审的群众进行了检查。除记者可以携带照相机和笔记本入场外,其余人等不许携带除身着衣物的之外的任何物品。所以大家猛翻一通,居然没有找到东西可砸,急得有人准备翻越栅栏,爬上去围殴殷汝耕。

    鲁南特区法官民怀仁敲动法槌:“肃静!肃静!法庭审判不容喧哗――法警维持秩序!!!”

    一队克隆人法警列队跑出,在听审席前站成一排,将听众和被告席隔绝开来。听众们看到穿着牛皮靴的法警齐步跑来,步伐哐哐,形色肃杀,不由得渐渐安静下来。

    已经转职狙击手和飞行员的原法警月光洁和剑问天,也坐在旁听席里,两人也在悄声说话。

    “要是咱还当法警多好,搜得松些,大家带了西红柿、鸡蛋、白菜进来,使劲砸狗汉奸,这得有多爽!”月光洁脸上眉飞色舞,压低了声音说。

    剑问天连连点头赞同:“咱在门外摆个摊,专卖破西红柿、臭鸡蛋、烂白菜,越臭越破越烂,卖得越贵!一定能挣翻了!”

    两人在下面歪歪,上面法庭审判正式开始。

    首先法官民怀仁对殷汝耕进行警告:“被告殷汝耕!本庭现在告知你,你在**的一切行为言论都将作为案件审判的依据。与此相对的,你必须遵守法庭秩序,非经庭审程序所规定的陈述或者本庭允许,不得擅自发言。否则本庭可以裁定你恶意破坏法庭秩序,将你驱逐出庭,径行缺席审判――你听明白了吗?”

    (插一句,咱国朝是没有缺席审判的,大家不必太斤斤计较了,小说嘛,宽容些。)

    殷汝耕满脸鼻涕泪水乱晃,如小鸡啄米一样连连点头,再也不敢乱嚎了。能在**按照程序辩解两句,说不定还能死得好看一点;要是被驱逐出庭,那可就真的任人宰割了――虽然现在的样子和任人宰割也没什么区别。

    “现在请公诉人做公诉陈词。”法官民怀仁宣布。

    检察官焦守站起来,向审判席以及旁听席致意:“我是鲁南特区检察官焦守,现在由我做公诉陈词……现以叛国通敌罪、武装叛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贪污罪、扰乱公共秩序罪……等提起公诉……”

    “现在请被告人、法庭指定辩护人做辩护陈词。”

    一个法庭指定的辩护律师站起来致意:“我是法庭指定的被告人律师吴凯声,现在由我做辩护陈词……”

    话音未落,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吴凯声!你这沽名钓誉的伪律师!!!居然给汉奸做辩护!你就是个大汉奸!!!”

    “吴凯声!你当年义救廖承志的正义哪里去了?今天给汉奸做起辩护来了!!!”

    “打倒汉奸吴凯声!打倒汉奸吴凯声!打倒汉奸吴凯声!”

    ……

    “肃静!肃静!”法官民怀仁猛敲法槌,但完全无法控制局势。很多自诩热血抗日的年轻人已经在和法警发生肢体冲突,想要冲破法警的阻拦,暴打汉奸殷汝耕和他的辩护律师吴凯声。

    “法警!!!将扰乱法庭秩序者逐出法庭!!!”法官民怀仁只好动用法官的当庭裁决权。

    但这样一来,更加激化了矛盾,形势似乎演变成了听众和法庭的对抗,被毫无头绪的民族热情冲昏了头脑的青年直接和法警厮打起来,法庭内顿时一片混乱。

    法官民怀仁眉头大皱,伸手摇铃,召唤武装法警镇压局势。

    法庭左右边门大开,两队身穿防暴服、手持塑钢盾、高举橡胶棍的克隆人武装法警隆隆开进。大队人马围向叫唤得最响,却总躲在后面的几个家伙――一而再,再而三出现这样的法庭骚乱,没有暗中组织者才是怪事了。

    一队武装法警用巨大的塑钢盾围成一堵墙,将骚乱青年和其他旁听者隔开,掩护无关旁听者向外移动。一队武装法警则直扑上去,高举塑钢盾猛砸,手中橡胶棍乱捅,被砸中面部者免费整容,被捅中下阴者嗷嗷乱叫。不到一分钟,所有骚乱者全部被制服,红血白牙掉了一地。一个豁了门牙的中年人被死死按住,嘴里还漏着风大喊:“鲁南特区残酷镇压抗日青年!反动政府暴露反革命真面目!!!”

    在中外记者镁光灯咔咔直闪,将这混乱的法庭现场拍摄下来。面对记者的照相机,法官民怀仁毫无畏惧,坦荡正告所有旁听席:“法庭纪律已在庭前通传,任何恶意破环法庭秩序的行为,都被视为对法庭的藐视。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都需经法庭公开审判才能确定。任何未经法院审结,便妄加罪名,无端冠以“汉奸”帽子的言论都是对人身的攻击和对名誉的损毁。吴凯声律师是法庭指定被告辩护人,依法履行为被告人辩护的权利,是法律对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在法律面前,一切破坏法庭秩序的行为都会受到依法惩处,无论是自我标榜以民族或是革命的名义,都不能掩盖其违法的事实――带下去!所有骚乱分子均处以十五日拘禁!如被拘禁之当事人对此项判罚有何异议,可以在十五日内向山东高等法院上诉,上诉期间,不中断拘禁之执行。”

    武装法警将这群自诩热血抗日的骚乱分子拷上手铐,带下法庭去。其中有顾盼自傲、不可一世的家伙,隐隐带有国府“二处”的做派;也有满脸愤慨、义愤填膺的家伙,似乎是布党的风范;更多的是双目茫然,不知为何抗日反遭镇压的年轻人――这些可怜的娃娃很明显是被有心人鼓动挑拨的牺牲品。

    稍作清理,法官民怀仁宣布庭审继续。

    被告辩护律师吴凯声首先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人殷汝耕系北平人士,其被捕机关亦为北平警察机构,其案发地为北平地区,所以本案属地管辖法院应为北平地方法院。我作为被告人殷汝耕之辩护律师,认为此案鲁南特区地方法院无权审理,应由北平地方法院审理。由于北平失陷,地方法院无法审理案件,则应依照管辖权,上交南京最高法院审理。”

    法官民怀仁解释道:“案件管辖法院,可以根据犯罪行为发生地确定;也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具体羁押地就近确定。如果管辖权有异议,则由有异议法院协商解决。上级法院亦可指定下级法院管辖。北平地方法院对我院作为犯罪嫌疑人羁押地管辖并未提出异议(也无法提出异议了),南京最高法院也对我院管辖复文批准。这是南京最高法院的批准复文。”

    说着法官民怀仁出示最高院的批文,被告辩护律师吴凯声表示认可法院管辖。

    (管辖权异议应该在庭审前提出,本书为了剧情集中,放在此处,大家不要太挑剔了。至于叛国案的法院管辖权纵向层级,大家就不要太在意了,同上。)

    殷汝耕本来听说要移送去南京,心下大喜,连连点头,但又畏惧法官的威严,不敢擅自开口说话。殷汝耕自觉犯在扬言要杀尽鬼子的先锋军手里,他这二鬼子多半也是伸头挨一刀;但要是移送去了南京,那水可就深了,凭着自己二鬼子的名头,不难活动着和国府亲日派拉上关系,最后保条狗命不成问题。没想到鲁南法院早有准备,已经拿到了管辖权,这下殷汝耕又像霜打了茄子一样瘪下去了。

    被告辩护律师吴凯声接着对公诉人起诉的各项罪名逐一辩护,当辩护到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三个条目时,吴凯声异议道:“被告人殷汝耕曾任“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主席。“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并非民国合法地方政府,未经民众选举成立,也未经北平地方政府建制划区。故“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并非民国合法政府,被告人殷汝耕作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主席,亦非民国合法公务人员。公诉机关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起诉被告人殷汝耕在“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主席任上贪污公帑、收受贿赂、挪用公款,实属对象不适格。被告人殷汝耕既非民国公务人员,又何来贪污民国公帑?被告人殷汝耕既非民国公务人员,又以何名义收取贿赂?被告人殷汝耕既非民国公务人员,他挪用的又是哪家的公款?”

    殷汝耕闻言大喜,连忙插话道:“对对!我做的不是南京政府的官,我做的是太君的官……”

    法官和听众都怒目而视,吓得殷汝耕把头一缩,自知失言,再也不敢插话了。

    两造毕设,辩听词讼。法官民怀仁依据法律,不能在庭审中间表态,只对审理程序和节奏做出调控。一厮案件程序终结,法官才能根据双方质证辩论的内容,确定法律事实,以此裁判。

    检察官焦守听了被告辩护律师的反对意见,只好承认殷汝耕在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三罪的指控上,犯罪主体不符合法律条文规定,同意此三罪不能成立。

    旁听席上又发出一阵低呼声。虽然听众们为刚才的武装法警清场,受到极大震慑,不敢在法**造次。但普通老百姓就是无法理解为何殷汝耕贪污**证据确凿,结果却是三罪不立。

    但随后,公诉人又表示,会以非法侵占罪、敲诈勒索罪以及其他商业经济罪名起诉被告殷汝耕的经济问题。受到旁听民众的一阵欢呼。

    法官民怀仁敲动法槌,要求全场肃静。摄于法官的冷酷无情,旁听席上热度骤降,一个个旁听众目光复杂地看着法官。

    法官民怀仁提醒公诉人:“在案件开审后,诉方不能再次添加罪名进入诉讼程序。本院不接受公诉人的新增罪名。如果公诉方认为被告人确有漏罪未诉,可以另案起诉。”

    检察官焦守表示接受法官的司法建议。

    (大陆法系的庭审中,是不会出现当庭辩论的,大陆法系审判法律程序是控辩双方交互陈词,不会出现双方激烈辩论,也不会有文中的当庭同意罪名不成立之事(辩诉交易?),但为了情节好看些,这里加入这一段。庭前诉状就得写明所诉之罪,庭审程序中添加诉求是不被允许的,也不会出现当庭说明的情况,这里出现也是为了情节需要。方家不必太过计较。)

    记者们频频拍照,手下奋笔直书。明天的报纸的头条,可能就会刊载鲁南特区的公开审判。外国人会讥笑华人的素质低下,没有法律精神;国人则会毁誉参半,民主党派或者会给与中肯评价,国府一定会装聋作哑、充耳不闻,或许还有红党的“镇压抗日青年”的呼声出现。

    ……

    对汉奸的审判告一段落,下午法庭开庭,审理抓获的鬼子矿主和被俘的鬼子兵。

    庭审尚未开始,被押解到场的鬼子矿主纲坂刀川(钢板捣穿)和鬼头正雄(龟田正雄)(还记得吗?就是梅川内酷身边那两个龙套)就大肆狂叫,嚣张无比地用单音节汉语喊道:“我是大日本帝国臣民,大日本在支那享有领事裁判权,你们不能审判我!你们无权审判我!!!”

    一同被押解到庭的还有在平津战场被俘的鬼子兵,自鬼子军曹由乃边四郎以下27人,这些鬼子也咦里哇啦地乱吠起来。鬼子军曹由乃边四郎(有奶便是娘)带头叫嚣,气焰嚣张。这家伙在战场上,被大刀将陈永德吓得屎尿齐流、跪地投降,在法**居然抖起来了,叫嚣着倭人的特权,拒绝中国法庭的审判。

    鬼子驻青岛领事参赞一条督史(一条都屎)作为辩护人出现在法**。一条督史咧着一嘴黑牙,得意地笑:“法官大人!既然法庭以法律为圭臬,想必不会违背法律权限,受理有关控告领事裁判权国公民的案件吧?根据你我两国的相关外交协议,凡我大日本臣民在华犯罪,你国法院无权审判,必须由我大日本设在支那的刑事法庭审判。”

    旁听席上骂声如雷爆发,普通百姓搞不懂什么领事裁判权,纯粹就是看鬼子上了法庭还这么嚣张,心里不爽,这才张口大骂。国内各大报社的记者却脸色惆然,作为文化人,他们还是知道一些相关法律的,根据不平等条约,中国法院的确无权审判这些鬼子。如果鲁南特区法院强行审判这些鬼子,势必自己砸掉崇尚法治的牌子,徒然给外国记者看笑话罢了。侧眼看去,果然这些洋鬼子一个个环抱双臂,都作出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在看大戏。唯独德国驻华特派《国家社会主义科学报》记者大洋马海伦娜,一脸同情惋惜地用相机拍下中国人的愤怒和无奈,暗暗赢得了旁听民众的好感。

    不等法官民怀仁敲击法槌,肃静现场,公诉人检察官焦守站起身来,大声请求:“公诉机关起诉在我国境内从事非法活动的日籍犯罪嫌疑人,是有法律依据的。请法庭允许公诉人出示最新法律文件!”

    焦守的洪亮声音,压下了场内国人的愤怒和鬼子的咆哮。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尤其是一条督史,更是眼皮乱跳:不会的,不会的,支那国府动作再隐秘,也不可能瞒过我大日本收买的奸细耳目。何况支那领袖蒋是出了名的首鼠两端、心存侥幸,就算是知道全面战争不可避免,他也没有勇气和魄力废除皇国的领事裁判权!!!

    只见检察官焦守拿出一个收音机,上面标识红星环绕、绘图金龙飞腾,正是鲁南最新出品的“先锋牌”收音机(又插入广告了)。焦守按下收音键,一阵电波的紊乱声过后,传来清晰的广播声:

    “这里是南京中央广播电台,这里是南京中央广播电台。现在播送国府紧急决定。南京国民政府郑重宣布:自本条电讯播发之时起,一切日本人在华特权被完全取消,《管辖在华日本国人实施条例》即刻生效,日本在华领事裁判权彻底取消……国府向各友邦郑重承诺,此项决定仅针对日本国民,绝不扩展至英、法、美等友好国家,彼等国民仍然享有条约所规定之特殊权利……”

    “啊!!!~~~!!!”

    十余名中国记者率先发出激动的呐喊声,在坐的中国旁听众虽然搞不懂具体情况,但看到文化人带头欢呼,也明白了鬼子的那什么权没了,要乖乖接受咱中国法庭的审判了――好啊!落到咱手里,审不死你!!!

    法官民怀仁望着狂喜欢呼的旁听席,一改往常的作风,迟迟没有整顿现场秩序、敲响手中的法槌,反而默默地注视着狂喜的人群呐喊欢呼――中国人等待这一天,实在太久了。

    正在这时,收音机里又传来一则消息:

    “今日中午,中华先锋党党魁袁达道、总理事长曹翰亲赴南京,与蓝党达成统一抗日协定。中华先锋党自愿向国府捐献一百万枝步枪、三千门火炮、五百架飞机,以表拳拳报国之心。上述捐献,将在半年内由先锋党陆续送抵国府前线各军……”

    “哦!!!~~~!!!”

    老百姓似乎明白点了――原来这什么权是先锋党用军火,从软蛋国府那里买来的!

    倭国参赞一条督史像一条疯狗一样扑向检察官焦守,想要砸掉正在朗读《国民、先锋两党统一抗日协定》具体内容的收音机:“八嘎!!!你滴!!!都是假滴!!!都是假滴!!!这点军火根本改变不了蒋的软弱侥幸――就算是万万枝步枪,千千门火炮,蒋都不敢正视大日本皇军!!!”

    法官民怀仁高高举起法槌。

    “啪!”

    一声轻响砸在场内所有人的心头上,法庭内立刻鸦雀无声。众人望向法官民怀仁的那张万年寒冰脸,似乎也觉得不那么可恶了。

    法官民怀仁命令法警:“将咆哮法庭,攻击检方的日本辩护人逐出法庭!”

    “哇!!!~~~!!!”

    看着像死狗一样被拖出法庭的倭国参赞一条督史,旁听群众只觉得说不出的畅快,不由自主地发出欢呼。但民怀仁法官那双万年玄冰似的眼睛扫过法庭,场内立时安静下来。法官凛凛高坐,**威严肃穆,百姓们心中不觉泛起一种莫名的崇敬:“这恐怕就是评书里的包龙图了吧?”

    法律的地位,靠的不是对行政权的压制就能树立;法律的威信,根本上来源于人民的敬爱和信任。只有司法公正严明,人民才会敬爱;只有法律保护人民权利,人民才会信任。法律树立其威信,本不必借助外力,只要持中守正,坚定不移,法律的威严自然就会树立。任何机权巧变,都不如堂堂正正来的坚实稳重。正所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法律这柄玄铁重剑迟滞厚重,雍容长大,本来就不能当做三尺青锋,千变万化地使用,还不如还原它的本色好。

    看着本国参赞被拖出法庭,就算是听不懂中文的鬼子兵,都知道大事不妙了。虽然听不懂刚才广播中说什么,但这些鬼子兵似乎都预感到自己命运的危险。勉强能听说汉语的鬼子军曹由乃边四郎慌张地喊道:“我们不是罪犯,我们是战俘!我们要求获得日内瓦公约的人权待遇――我们只是服从命令的士兵,我们不是战犯!!!”

    法官民怀仁面罩寒霜,冷声道:“关于你等身份,本庭在受理时就已下发文告予以确定。至于你们倭国人是否能够辨识汉字,不在本庭考虑范畴。――由于中日两国均未互相宣战,所以中日两国在法律上并不处于战争状态,因而你们也无法拥有战俘的身份。日内瓦公约不适用于非战俘人员。所以本庭只将你等视作:在华从事非法活动的日籍外国人,审判程序一律按照我国法律进行!”

    检察官焦守立刻站起来,请求法庭:“既然被告人自称是服从命令,那检方请求以集团犯罪起诉被告人!”

    法官民怀仁点头道:“以何罪名起诉是检方的权利,本庭无权干涉。”

    鬼头正雄本是东京大学肄业的法科学生,此时他脑海中灵光一闪,荒废多年的法律知识居然模糊地浮上心头,立刻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颤声喊起来:“法不溯及既往!!!法不溯及既往!!!我们就算是有罪,犯罪行为都是发生在大日本仍然具有对华领事裁判权的时期――你们仍然无权审判我们!!!哈哈哈!!!你们仍然无权审判我们!!!”

    法官民怀仁振声宣告:““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只作用于法律条文的适用,讲的是今日之人不必为明日之法承担责任。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不涉及管辖权的适用,所以我中国法院依据法理,当然地具有管辖审判权。――同样由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中国法律的确没有溯及力,所以本庭此次审判,将考虑使用《日本刑法典》。”

    审判席下一片哗然,“汉奸”之呼又要喷起。鬼头正雄等鬼子正欲弹冠相庆,没想到法官民怀仁继续道:“但比较中日两国现行刑法,军国主义的日本刑法明显比中国刑法更加严苛,量刑更加酷重――被告人,你们确定要适用《日本刑法典》吗?”

    鬼头正雄早年学的那点东西早就抛到爪哇岛去了,在中国掠夺,还用得上法律吗?在日本,军人才是最吃香的,法律什么的,见鬼去吧!

    鬼头正雄嗓子干咳几声,无法回答。要说自愿适用《日本刑法典》,那就是纯粹找抽;但要他向肮脏劣等的支那人低头,那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法官民怀仁的冰封脸上似乎露出了一丝笑容:“既然日本刑法量刑重于中国刑法,根据溯及力之“从旧兼从轻”原则,本庭决定,此案仍然适用中华民国刑法!”

    “哈!!!~~~!!!”

    审判席的听众们被这大起大落,折腾得思维运转不能,心脏供血不及。许多人在欢呼中也在反思:“是不是汉奸,看来也不能一言而决啊。”

    夕阳西下,鲁南法庭中传来庄严的宣判声:

    “日籍犯罪嫌疑人鬼头正雄,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非法窃取国家机密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虐待劳工罪、非法拘禁罪……等十八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日籍犯罪嫌疑人纲坂刀川,犯间谍罪、妨害公务罪(拘捕)、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伪造票证罪、贩毒罪、入境发展非法帮会罪……等十六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日籍犯罪嫌疑人由乃边四郎,犯非法入境罪、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斗殴罪、组织领导参加非法帮会罪(参加侵华日军)、聚众哄抢罪、纵火罪、爆炸罪……等三十二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

    (其实倭国参赞一条督史不可能作为辩护人出现在法**的,因为他一出庭抗辩,就是接受中国法院的管辖,作为具有领事裁判权的倭国,绝对不会这样做的,但为了剧情冲突,还是让他不合理出场了。而且在本文领事裁判权未废止前,法庭是不可能立案管辖的,这里的天然缺陷还是为了剧情冲突能够展开,方家不必在意。还有,应该把倭国矿主和俘虏分开审理的,这里不能并案,但为了情节紧凑,都放到一起了,大家知道就好。另外,所判罪名,由于无法查证1935年民国刑罚,所以借用化用了天朝06刑法。实际上上面被判的三人罪名都是互文的,为了不重复粘贴,就拆做三部分了,大家可以自行补完。)

    ……

    日落时分,南京机场上,先锋党领导人袁达道和曹翰,一左一右搀扶着蒋领袖,向围在机场外的欢呼群众挥手致意,庆祝协作抗日的到来。临上飞机,先锋党总理事长曹翰拉着领袖蒋的手,故作依依不舍道:“领袖可一定要保重好身体啊!我们送给您的白糖糕请您一定要好好品尝啊,如果尝了觉得好,下次我们再送些过来……”

    领袖蒋哆嗦着身子,在大刀的搀扶下竭力站稳,好使自己不在大众面前瘫倒,脸上勉强挤出几丝笑容:“谢……谢了,别再送了,这回的白糖糕就吃不了了,还能有下次吗?――能不能先把闹钟拿回去?该办的事都办了,我怕我手下那些吃货拆不了闹钟啊……”

    袁达道满头油汗,同样抖索着嘴唇道:“领袖啊,您不把闹钟揣稳了,咱也不能安心上飞机啊。等咱飞出安全区,就发电报告诉您拆红线还是拆蓝线。那白糖糕您也揣好了,这玩意儿容易化……”

    领袖蒋紧紧攒着衣袖,满目深情地目送先锋党领导人袁达道和曹翰登上飞机,在4架Bf109战斗机的护航下向北飞去。

    先锋党两贼头一走,蒋光头立刻嚎叫起来:“娘希匹!你们这群饭桶!还不过来救驾!!!你们领袖被人挟持了都不知道!!!”

    众侍从闻言大惊,一拥而上,正要大表忠心,忽然蒋光头手一挥:“别,别靠近我――这高科技的玩意儿你们不懂,别乱来,还是等先锋党的贼头发电报来吧。什么事啊,在西安被兵谏我就认栽了,没想到在南京这龙潭虎穴里还被挟持了……先锋党都是疯子!不要命了!!!”

    侍从甲茫然道:“怎么回事啊?领袖您一直揣着先锋党送的闹钟和白糖糕做什么啊?要说先锋党送这些东西还真是小气……”

    领袖蒋颤抖着身子,怒火中烧:“一群饭桶!你们怎么检查的?!!!明明就是炸药!一个是定时的,一个是遥控的――上午的先锋军武器展示没看见吗?曹贼头亲手从我袖子里的白糖糕上掰了一小块,拿到远处试爆!那威力,我是亲眼看见的,一块磨盘大的石头就没了――这么大一块白糖糕,要是炸起来,我还有命在吗?听说是塞司(4)什么的……”

    “先锋党来电报了!”侍从乙飞奔而来。

    领袖蒋如见救星:“快!快拿过来!!!”

    只见电报上写着:

    “蒋领袖钧鉴:所赠闹钟系我鲁南自产,质量工艺保证无忧;白糖糕亦清爽可口,绝无食用隐患;均可放心。另外我先锋党允诺所赠之枪炮飞机,会如数送达,但匹配之弹药还请国府另购……”

    “什么?真的只是闹钟和白糖糕?那掰掉的那块是怎么回事?”领袖蒋头晕目眩。

    侍从丙讪讪地说:“的确是白糖糕,掰掉的那块是我以身试毒吃掉的……”

    领袖蒋眼前一黑:“怎么不早说?!!简单的掉包计啊!――完了,完了,还把日本大爷得罪透了,这下不想真打都不行了……对了,为什么先锋党的贼头只威逼我废除领事裁判权,不强迫我对日宣战呢?……”

    “领袖!领袖!!!”侍从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看着蒋晕倒,争抢扑上,像死了亲爹亲妈一样号丧。

    ……

    大刀老猿亲自驾驶着一架斯图卡,疯狂逃窜在高空:“我也想知道为啥不胁迫老蒋对日宣战呐?那多得劲啊?一样的风险,不同的收益啊!!!”

    后面的狗头军师正在疯狂地往下抛副油箱:“还不是作者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不过话说回来,就蒋光头那性格,强迫他废除领事裁判权已经是极限了,现在对日宣战那还不如真要他老命了!”

    “咱这算不算违反法治?”

    “哪能呢?咱说过一句带河蟹字眼的话吗?不都是老蒋自己会错意了!”

    “嘿嘿!你这狗头真是坏透了。”

    “你老猿也不赖啊,嘿嘿……”

    ―――――――――――――――――――――――――――――――――――――

    咱的办法就是:法庭内解决,不带出庭去,难度要小很多,还合法。还有就是用法律惩罚那些以抗日和革命为名义进行破坏的家伙。最后就是回归法律的常态,不再用什么鬼蜮伎俩了,只要司法公正,保护人民,法律的威严迟早会树立起来。(立法?立法从来就不是问题,有问题的都在司法和执行上。)法治任重道远,咱慢慢来吧。

    最后是更新疲软的公告:以后两天一更,原因众所周知,我实在撑不住了,毕竟不是专业码字的,业余的时间很宝贵,熬夜也很摧残人的,何况写这几行烂文很费脑子,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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