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一个奥斯汀荣誉市民的美国生活 正文 5、烤制牛肉带血丝

正文 5、烤制牛肉带血丝

目录:一个奥斯汀荣誉市民的美国生活| 作者:毕胜福| 类别:都市言情

    5、烤制牛肉带血丝

    与欧洲人一样,美国人爱吃牛肉,当然从祖辈上讲,美国白人大多数是欧洲移民的后代。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美国人爱吃的牛肉通常叫牛排,但不是中国人常说的猪排、牛排的概念。中国人叫猪排的是猪胸部的带有肉的骨头。中国人认为贴近骨头上的肉,味道鲜美。所以前几年大连的大街小巷兴起的骨头馆,吃的就是带肉的大梁骨和排骨。

    美国人的所谓牛排只是牛肉,看不见骨头,也不知道牛身上哪部分肉称作牛排,商店里的牛排通常是切成手掌大小且手掌薄厚的一片片的牛肉,买回来之后,用一种平底的,带棱的金属锤砸一遍,把牛排砸扁,然后撒上各种粉末状调料如胡椒粉等,再上锅煎制,最后用刀子切成条,用叉子叉着吃,喝着葡萄酒,别有一番风味。

    在美国,你在餐馆里点牛排,waiter(招待)会问你:

    “Do you like beef steak rare, medium or well done?”

    就是说“你要的牛排是生一点,还是中等程度,还是老一点?”

    这里共有三种选择,“老中”(即华人)通常选老一点的,而“老美”(即美国白人)通常是要生一点的,就是带血丝的那种,“老美”吃起来觉得很爽,“老中“则觉得有些茹毛饮血,难以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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