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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梦锦成歌2(第2页)

常常有这样的时候,你拉着我的手,我们并肩走在开满樱花的校园里。走着走着,你会突然停下来,看着我的眼睛,眼中溢满疼惜,你说,你怎么会这么,这么的美。我感到你的手握在我手上的力度,还有温度。一下子就炽热了彼此的手心里,那些纠缠的曲线,更加繁盛地缠绕和交织。你把我拉近,你的吻轻轻地落在我的唇上,吻落了一树的樱花。樱花簌簌地落,落在我们的头发上肩膀上,定格成童话里一幅唯美的图画。

童话的主角便是我们。你是王子,我是公主。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并不是公主,只是那个幸运地得到了玻璃鞋的灰姑娘。我的幸福是有期限的,到了注定的那个时间就会被打回原形。

无可否认,在被打回原形的那些时光,我这个假冒伪劣的公主,我的幸福是真真切切的。你总是看着我的眼睛,喃喃自语着我的美丽,你的幸福。我总会羞涩地低下头去,不敢与你灼灼的目光对视。你带我去见你的同学你的朋友,带我去参加各种各样的聚会,接受着别人羡慕或惊叹的目光。

我便看到你,看到你由于快乐而微微上扬的唇角,那是一个很好看的,可以把阳光都装进去的弧度。我知道我们都是出生在十月的天秤座,喜欢一切美的东西,对美的渴求和追求苛刻到近乎病态。所以我轻易就原谅了你肤浅的津津自喜。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很短很短,短的就像以往无数次走在路上,不经意地一回头,已不见了你的影子。可是那三个月,却是我有生以来最开心快乐的时光。你拉着我的手,一遍遍地走过那一排排载满梧桐树的街道。你陪我逛街,拿着我的包包跟在我身后,纵容着我的挑剔我的拖沓。你牵着我的手去超市,给我买好多好吃的零食。我大把大把地抓着那些薯片饼干果脯往嘴巴里塞,味道是那么的好,如同把幸福放到口中贪婪地品尝。那些日子,明亮的快要发出光来。

直到有一天,我告诉你,我喜欢上了别的男生。记得那是一个傍晚,阳光早早地躲进了云层里。我低垂着头不敢看你。我的下巴触碰我的颈间,绵软绵软的,让我感到一阵恶心。我都快长出双下巴来了,我是多么的难过和伤心。

哦?我听到你的声音,似乎有那么一丝难以置信的惊诧,但很快便恢复了你一贯的镇定和洒脱。那么祝福你吧。这是你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你转身离开。你的背影,还是那么的高大那么的挺拔,如同一尊雕塑,有一种不可亵渎的尊贵和神圣。你一直走一直走,初上的路灯把你的影子拉的好长好长,怎么也走不出我的视线。

其实我没有告诉你,我在一个星期前看到的那一幕。我悄悄地坐了车去看你,本想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可是我却看到了你,还有依偎在你身边的那个可人的女子。肤如凝脂,眉若柳叶,杨柳细腰,细致的妆容,时尚的服饰。或许只有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公主这个奢侈的称号。我几乎是落荒而逃。

我那么爱你,你是我独一无二高高在上的王子。无论你做什么事情,都不忍心责怪你埋怨你,即使你离开我,也始终不忍心让你背上始乱终弃的罪名。如果非得有一个人来背负,那就让我来背负吧。我们都是追求完美的人,即使分开和离弃,也不愿抹杀在彼此心中留存的那一份美好。可是如果注定要牺牲你我之中的一个,才能成就另一个人的完美,那么我宁愿选择做比较“倒霉”的那一个,用我此刻的狼狈与残缺,去成全你的完美。

午夜已过。灰姑娘失去了她的水晶鞋,也丢失了她的爱情。

我也没有告诉你,其实自那次以后,我已经可以自如地一个人坐车去看你。我只是迷恋上了被你紧张被你关怀体贴的感觉,所以我学会了装傻。

不知不觉,我们分开已有一年了。我偶尔还是会忍不住,坐车去看你。看着车窗外那疾驰而过的景物,有时会有刹那的眩晕,恍惚之间,似乎过去那些时光从未流逝过一样。只是失去了水晶鞋失去了爱情的灰姑娘,再也无法抵达幸福的终点。

掠过心田的思绪

2003年6月,刚刚经历“非典”的人们从病魔无情肆虐的惊恐中渐渐平息过来。那一年,在人们看来什么都很糟糕和多难的年份,命运却似乎和我开了很大玩笑,在求职的道路上,我意外的走进了消防部队。从此,“消防人”这个非常陌生的字眼却与我紧紧相连,直到今日,我都感到还是那么好奇和留恋,也难以琢磨。是对军旅生活的向往?还是处于生活道路的必由抉择?还是为了能找份稳定而另人羡慕的职业?我也很难把那一类归为己有,只能说各种因素的综合吧,生活中类似这样的事情也很多,想来也顺其自然。只是说起来也很有趣,觉得也很幸运,应该算是偶然和必然的结合吧,还算有生活的滋味和色彩。

不过还是要从我的大学生活说起,1999年9月,带着父母姐弟全家人殷切的希望我迈入了宁夏大学的校门,成为了一名大学生。在那个年代,虽然考大学较以前容易了许多(因为那年正好是全国大学生开始扩招的第一年),我还是费了不少周折,经历了高考落榜,又补习才进入大学校门的,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对自己能考上一所大学还是相当渴望,当然家人也就更是如此了。因为在我们农村,大学生还是相当稀罕的,也非常受人羡慕和推崇。我家也不例外的成为了别人羡慕的对象,家人也因此在村中赢得了不少人气,更重要的是在别人看来我给父母特别争气,这点在父母心里我真切的感受到也读懂了许多。可能是背负了太多的希望和理想,一进入大学校门的我,自然给同学们和老师都留下了一副农村学生憨厚老实、踏实肯干的形象,也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很快成了班长,直到后来进入学生会做生活部部长、纪检部长直到学生会主席,至少现在看来地道农村生活的磨砺和大学学生官的经历为我后来能走进消防部队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在大学学习的四年,怎么说呢,应该是我这一生值得回忆和美好的时光。那时的我,可能是心中积攒了太多的理想和抱负,总喜欢把自己推到很上进的学生角色来看待。有时会情不自禁的在梦中出现往昔那段美好的历程,学术上的要强,有时为一个问题就会和同学们争论的喋喋不休,文体活动中也情不自禁的将自己融入至少在当时老师和同学们看来有点多才多艺学生,工作上理所当然的将自己一步步的推倒了学生官的顶峰。

要说最艰难的时光,大一还是满让我感到压抑和苦闷。那时的我虽然也特别勤奋上进,但一些与城市孩子的差距还真存在一些硬伤,至今我想起来都没有改变我当初的看法。刚从农村走进城市的我,普通话首先就成了我的一大障碍,与同学交流时面对他们取笑的目光和眼神,心中莫名的酸楚就会油然而生,在当时来说,虽然我也只能是附和着一笑或者搪塞过去,可毕竟内心自尊性受到了伤害。现在看来,时间是最好的东西,至少帮我趟过了那条岁月之河,会把好多在当时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会轻轻带走,没有人去刻意做什么。

也许是大家慢慢接纳了我这个班长的缘故,那年冬天特别温暖,至今回想起来还依然有点往事如昨。也就是2000的元旦新年班级联欢晚会,让我今生难忘。对于我自己来讲当时能不能成功举办这样一场晚会真的心理没底,因为我们会计班本来男生就少,全班47,男生只有9名,这也四年大学生活中让我最头疼的事,每当举办运动会或者义务劳动什么的,我们就损失大了,女同学毕竟没有男同学做事干练和得力,以至我们在这方面也很是难看和无奈,还好,领导、老师和同学们都能客观的去看待问题,就已经很不错了。在“阴胜阳衰”的现实面前,我们全班同学都没有因此而怨声载道,大家其实都是非常理性和互相鼓励包容的,也正是因为这点,那次晚会我们班搞的非常成功,至少在当时看来我还是圆满的完成了作为一名班长所要达到的水平和能力。接下来几年,要说特别辉煌的事情也有,比如说自己学术上的小成果,或者举办各类有意义的文艺晚会或者竞赛活动什么的,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帮助贫困学生勤工俭学,自己和他们一块外出做家教等诸如此类事情,不过这决不能等于说是没有意义,应该说后来几年的成绩取得就与各级领导和各位老师的不断指点和大力支持,前辈学生会主席潜移默化就分不开了。这也更加注定和促使了今后几年自己在部队工作中很快适应生活,并能取得令自己满意的成绩。

夏天,又一个夏天

我被一阵声音吵醒的时候,天还没有亮。

声音是从厨房里传出来的,砰砰砰,嘭嘭嘭,各种厨具的交响乐。接着是客厅,走动的声音,忙碌的声音,跟这个夏天的蝉鸣一样,断断续续地,绵延不止。

良久,烦人的“蝉鸣”终于戛然而止,门被打开又被关上,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夏日早晨稀薄的空气中。

我转了个身,从半开的窗户望出去,宛若一块暗色调的丝绒棉布的天空,有稀疏悬挂的几颗星星,就像是棉布上镶着的晶亮的珠片。

一闪一闪的。

我的眼睛忽然一阵发困,一闭眼,便又睡过去了。

我是念枳。念枳念枳,我始终是不明白,我如何有的这么一个生疏而拗口的名字。

后来我学会上网,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在百度的搜索栏中输入这个字,枳。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小枝多刺,果实黄绿色,味酸不可食,可入药。酸,那满满一行字中我唯独对这个字分外留心,它就像是一朵诡异的花,一个很久之前就种下的蛊,一句穿越了我整个青春时期的咒语。

梦里间或会出现一个男人的脸,只是恍如我们中间相隔了千山万水,遥远模糊的像是没有轮廓,我总是看不清那张脸。

想象中,应该是那个给予了我生命的男人。那个有着厚实双手和肩膀,可以让我的年少离开地面体验飞翔的男人。那个会在我受欺负受委屈的时候,挺身而出,给予我温暖怀抱的男人。

那才是我的生命我的青春,所需要的守护者。

而不是苏素若这样的,从来都不屑于施舍我哪怕一个拥抱的,冷血的女人。每次我受到欺负和委屈,她都是拉起我的手就往家里走,不说一句安慰和体贴的话,让我的眼泪也跟着啪嗒啪嗒地掉了一路。到家后她甩开我的手,我便一屁股坐到地上,她也不再看我一眼,锁上门就出去了。我放声大哭着,推倒所有的家具,疯了一般地发泄我的不满和伤心,等到哭累了哭够了,再把满地的狼藉一点点地恢复到起先的模样。

苏素若就是这么一个不及格的母亲,她生活中所有的和唯一的事情便是工作。我一直认为,她是一个没感觉也没感情的人。

苏素若的工作就跟穿衣服一样,有时穿这件有时穿那件,有时把几件一起穿在身上。她开过服装店,摆过水果摊,还在菜市场卖过青菜,但由于经营不善,一一地败下阵来。她还当过保姆,在城里最壮观最豪华那个住宅区的一户人家,当了两个月就被主人家扫地出门,理由是怀疑她偷了女主人放在抽屉里的金项链。当然后来证明这个怀疑并不成立。

现在便是苏素若把几件衣服一起穿在身上的时候。她每天一早起了床,收拾准备妥当后便骑着三轮车,拉着满满一车鸡蛋,向早市的菜市场踩去。她在熹微的晨光中吆喝,脸上堆着的是被晨露打湿的公式化的笑容。中午她戴了遮阳的帽子,捧着一大摞的传单出没在人潮涌动的街道,有时是一大摞印满医疗和美容机构的广告的小册子,跟我平时上街也会遇上的那些麻烦阿姨那样,拉住每一个路过的行人,换来对方一脸嫌弃和厌恶的表情。而一到傍晚她便会现身于我上学学校的门口,那条被各种各样的小摊贩挤得水泄不通的小吃街。

我和同学笑着走出来,刚走出校门口就远远地看到她,对着自行车后座上装满玉米和红薯的锅,卖力地吆喝。我的脸禁不住一阵发热,慌忙找了个借口,丢下同学就往回跑。老实说,是我不敢,也不愿,在这样的地方,与这样的她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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