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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生君已老1(第6页)

我决定写小说,我买了一本一本的中外名著,还有许多笔和本子。我把大学里干天全老师的讲义打印出来仔细地看。晚上就在台灯下写。我甚至想,有一天我成了著名的小说家,回到H大学任教。农历七月十二的那一天,我的生日,我给刘婷婷打电话,依然是关机。也许他是故意躲着我,难道她真的生气了。我和里猛到她以前的住处去找她也没人。我有些急了。我给她爸爸妈妈打电话,他们都说不知道。一种不祥的预感逼近我。我找到刘婷婷的亲戚朋友的电话挨个挨个地打。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不知道。

我拨了最后一个电话号码,是刘婷婷三奶奶的,那边一个苍老模糊的声音说,谁叫刘婷婷?不认识。

我纳闷,你不是她的三奶奶吗?她是你的孙女呀!今年18岁。

哦,你说的是星宇呀!…。

什么,星宇?

对,她就叫刘星宇,怎么了?小伙子,啊?

………………

6

三天以后,我们在车龙镇发现了刘婷婷的尸体。她躺在地上卷曲着身子,像一条蛇。李猛说,是朱林干的。我捧起她的脸,上面全是窟窿,好像一双双眼睛望着我。

寂寞的秋天

秋天,寂寞的秋天。一个男孩走在落满枯叶的小道上,“咔嚓”“咔嚓”……只有孤单的声音陪着他。

他鼓足了勇气,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也许现在不是做这件事的最佳时机,但是他不想在拖下去了,因为接下来的这一年,他必须在医院做一个小小的手术来完善心脏的功能。一年之后,他和她将不在同班,那时就更没有机会了。

手里的画慢慢展开,画上的女孩半侧着脸,正用手指将脸颊旁的头发捋到耳后。微微上扬的嘴角挂着暖暖的笑意,清秀可人。这是他喜欢的女孩,有着精致的五官和文静的性格,总是带着这样温暖的微笑看着嬉闹的同学们。

他走进了教室,现在是午休时间,教室里空无一人。他走到女孩的书桌前,小心翼翼的把早就写好了的纸条塞进了女孩的书桌的角落缝里,纸条上只有简单的一句话“七夕节,晚上八点,我在六角亭等你”,他想要当着女孩的面,用最真诚的声音说出那句心里话。虽然这样会让他很紧张,甚至可能会因为紧张而说不出完整的话,可是,他还是觉得应该这样做,就算没办法说出那句话,他手里的那幅画美丽的画也能完全表达他的心意,他要亲手交给她。因为他想看到她惊讶的表情,为他而惊讶的表情。

一下午的课,他什么都没听进去,他习惯性的把头转向女孩座位的方向,思绪浮在想象的天堂里,那里只有他和她,幸福又快乐,就算不能将这样飘渺的感觉带到现实中,只要有这样片刻的幸福,也让人觉得满足。

七夕的晚上,他轻轻握着那副画,早早的坐在六角亭里,等待她的到来,等待着幸福的到来。时间像流水一样,安静的流过,不留下任何痕迹,离约定的时刻越来越近了,他已经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强烈的震撼的紧张。虽然想对她说的话在心里已经默默练习过很多次,可在此刻,却一个字都想不起来了。也许真的不该用这样的方法,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她都是一个艰难的考验。

陌生人,来来往往,而他想等的人却始终没有出现,他想了很多理由为她的迟到解释,或许是有些害羞,还在犹豫,或许是还在做着出门前的准备,又或许是……也可能是她根本就不想来。一想到这,他就像跌入冰河一样痛苦,真的是选错了方法,应该更委婉些,至少就不会得到像这样直接的让人难以接受的答案。错的也许还不止是表白的方法。其实原来那样,偷偷的喜欢就很好,静静的看着她微笑,静静的听着自己心里的笑声,不为人所知,不打乱任何人的生活。生活被这种简单的甜蜜感动,充满想象的幸福,日子可以这样一直在想象中幸福下去。何必要什么答案呢,反正自己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待在学校了……

忽然,女孩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男孩的视线中,男孩的心中腾起阵阵的涟漪,果然还是来了,男孩全身的血液发烫的滚动着,整个人和思想都在烧灼着,火热的眼神定格在女孩款款的身影上,可是,让男孩意外的是,女孩的身后还跟着一位班上的女同学,难道女孩是害怕,所以带上了一个同伴,男孩来不及细想,因为女孩的视线已经转到他的身上了,男孩抑制不住心中的兴奋,他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身体像被电击了一样,出现了麻麻的感觉,而脑子早就停止了运转。他努力尝试着整理自己的思绪,管理自己的表情,想给女孩一个温暖的笑脸和一段美好的回忆。

女孩看到他了,他确信,为什么要离开呢,只是和女友一起来确定下留下纸条的男孩是谁吗,没有任何的留恋的身影,坚决的告诉了男孩,她对他的等待一点都不稀罕,又是为什么留给他这样的笑声呢。嘲笑,真的是嘲笑吗,看起来那样善良的女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笑声,真的这么瞧不起他的心意吗?只是当做一个好笑的游戏吗?所有过往的美好,被这笑声震成凌乱的碎片,跌落心情谷底。

美丽的七夕,只剩下他和漆黑的夜,而还未透出曙光的幸福被她用一种最不屑的方式摧毁了。

男孩越想越难受,心脏像被人敲打着,发出沉闷的破碎声,过于剧烈的疼痛感让他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拳头,手中的画被他狠狠的攥在手心里,越来越皱,画像上笑脸已经无法辨认了,承载着幸福的画像也成为了毫无意义的废纸了。不能承受的失望和难过折磨着他的心脏,他明显感觉到自己心脏的跳动已经变得异常了,他想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没有任何存在价值的地方……

半年之后,他和她所在的班级需要更换一批的新的桌椅。工人们将女孩的旧书桌搬出了教室,狠狠的扔上了货车,谁都不曾看到过,在桌子的角落缝里夹着一张纸条,纸条里曾经藏着一颗真心,而这颗真心在半年前已经停止了跳动。

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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