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18岁,初中毕业后,随老爸来到了杭州这座有“天堂”美誉之称的杭州。据说那里有个世界闻名的湖,叫做“西湖”,一个淳朴天然形成的美景。时间正是十月国庆,大好时光,风景独好,游人是络绎不绝。两边是水波潋滟,游船点点,远处是山色空蒙,青黛含翠。这风景,美得让人感叹不已。
本来,老爸只是带我来杭州一游而已,游玩后就立即去上海打工。不过,很意外在一个人才市场看到了一则招工启示。
“招收维修手机人员数名……”我挤进去匆匆一看,未曾在意。
和老爸一路闲逛,直至到了一家叫做“飞跃通信”的手机店门口,我站住了。
“老爸,刚才看到一家叫什么的公司招维修工来着?”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
“飞跃通信,对了,就这家”老爸也记得这个公司的名字。
“那我们进去问问吧”溜达溜达却变成了找工作,仗着自己怎么说也有个初级维修证书,我要去碰碰运气。
一个叫“云”的女孩子接待了我们。一开始,她是一头的雾水,因为她并不招工。不过最后,她说虽然那个招工告示不是她贴的,但她的确需要维修工。在她的引见下,我拜见了我的师傅,一个俗称“唐僧”的男人。我欣喜若狂,如此运气,一发即中。最后,我们说定了二天后正式上班。
在这个美丽的城市,我总算也有一席之地了。由于刚上班,没钱租房,所以与杭州打工的一表哥同住一屋。我深信,我可以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年轻,是我引以为傲的资本,我的成就,总有一日会实现。凭着努力,我的工资不断提升。但是,离我的目标,我的理想,还是远远不够……
一开始的时候,日子过得很为艰苦。由于没钱,什么也舍不得买。表哥没有多余的房间给我住,我只好住在阳台,半夜雨洒入内,把被单淋湿了一大片,盖着被子恻恻发抖。手上的钱少得可怜,有时坐不起公交,只能徒步回家。累了一天,这脚还要活活受罪。可我深信,总有一天会苦尽甘来的。我牢牢地记得这一段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心骨,空乏其身”……
三个月后,我的外甥经过我的介绍来“飞跃”做学徒。从此,我多了一个伴,同时也了个累赘。半年后,我的技术也已经基本掌握。我的妹妹小云,也从学校毕业,和我一起到店里做了学徒。妹妹还很勤快,我感慨自己终于可以不再洗衣服了。今后,我的目标只有努力赚钱。捏紧了拳头,暗自地说着只有我才听得懂的誓言!
相遇·缘分·一见钟情
一个女孩子的出现,引起了我的兴趣。她叫芳,小名叫做“妍”,是店里的手机促销。我发现,她笑起来是特别的甜。我经常地望着她忙碌的身影,暗自发呆。
“要是她能做我女朋友,该多好啊!”心里想着,嘴里也脱口而出。
“你在说什么?”芳笑着问,刚出来打工的她,还淳朴得天真。
“没什么……”我怎么能告诉她我在想什么,只能一味对着她傻笑。
以同事的名义,我们开始经常一起吃饭。每次点饭吃的时候,我总不会忘记她的那份。习惯成自然,日子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正好,原来跟她合租的小姐妹说男友要搬来住,不能再和她合租了。于是,我不停地游说她搬来和我妹妹住。其实,我是“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经过我的口舌之战,再加上妹妹在旁敲击,我成功了。芳终于答应搬来和我们一起住,我欣喜万分。
不多久,芳就成了我口中的“老婆”。为我洗衣,做饭,我们俨然象一对“小夫妻”般。小日子过得真的惬意、快活。我在空间的日记里写到“世界上最大的财富是什么?(*^__^*)嘻嘻……是拥有妍”。我不否认,芳是我最喜欢的女孩子。
令我更为欣慰的是,芳和我妹妹小云,以及我的外甥小松关系都处得很好。我很努力地工作,终于开始有了自己的“一片天”。数月后,我承包了一家维修部,开始半脱离管制的工作。另外,我从老家带来了一个男孩子做学徒,他的名字叫做“凯”。我的理想,是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事业。
生活真的很美,有“老婆”,有妹妹,有外甥,还有自己的徒弟。我觉得我的责任重大,我是这一家子的中心。如果可以,我希望日子永远这样的过下去。我仍在努力,为自己的事业奔波,忙碌着……
这座城市是个绝美的世外桃源,西湖的美景更是四季谐和。春日里杨柳依依桃花偷笑,夏日里接天莲碧的荷花,秋夜中浸透月光的三潭,冬雪后疏影横斜的红梅。那烟柳笼纱中的莺啼,细雨迷蒙中的楼台-无论你在何时去,都会领略到不同寻常的风采。指着西湖的美景,芳如娃娃般开心的蹦跳不已。我悄悄地牵住她的手,唇角泛出一抹开心的笑……
承诺·一辈子·灰飞湮灭
幸福,在悠悠的日子里萦绕。拥有“芳”的日子,是我今生最快乐的。笑声,也时不时地回**在这片空气中……
爱在岁月里升华,我也正在一点点地成熟。爱情,经不过时间的折磨,点点滴滴流逝间,已看不清最初的相逢。我们曾幼稚地勾勾小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原来,那真的只是儿时玩的游戏,并无实际的意义。
几个月后,在一个月儿高悬的夜里,芳说要和我说个事。看她神色凝重,我的笑容也瞬间不见了。
“峰,我们还太小了,今后还是做普通朋友吧!”听到这句话,我真的有些难以接受。结局我或者想过,只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我们还太小了,这个理由似乎有点牵强。
几天后,芳搬离了我们的爱情小屋。听说,是她姑妈不让她在外面住,坚持要她在自己家里住。可是这一去,我们的缘分会被带向何方?
芳曾经有个理想,就是做个优秀的幼师。她说,她很喜欢小孩子,特别是她的娃娃脸,也适合幼师这个职业。事实上,经过她的努力,她终于做到了。白天,她做她的幼师,晚上,她正在为自己的目标补课。我知道,我们的距离将会越来越远。
自芳走后,我们的联系也还在继续。只是彼此的感觉,总是觉得有所改变。我的身边,也从来不缺乏女孩子,只是犹如走马观花一样,来去匆匆。心若是认定了某样东西,就很难改变。知道自己会伤害她们,可爱情这种东西,只有这三种可能,要么伤害别人,要么被伤害,或者,就是相互伤害。
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浮沉。听着别人所讲述的一个个故事,发现原来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故事的主角。如今的我,已经迷惘得找不到爱的方向。看着身边一个个女孩为我落泪,却再也激不起我心湖的澎湃。
这个世界有一种发泄的产物,那就是烟与酒的交融。自古烟酒不分家,于是我将它们统统收入我的门下。或者,女孩子更会喜欢坏男人吧?酒精的麻醉,缠绕的烟雾,让每个夜都显得格外妖娆。一身纯白的身影,在我的视线里渐渐模糊。或者,是岁月让我看不清自己所走的路。迷路的爱神,
情殇,爱走不回最初的相逢
有一种爱叫相濡以沫
六十年前,一位美丽大方的姑娘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姑娘的年龄比小伙子的年龄大,可是姑娘并没有说什么,依然答应了这门亲事。随后姑娘与小伙子成亲。
婚后的生活似乎并不顺利:贫穷的家庭,脾气暴躁的丈夫。可是这一切姑娘都忍受了,在丈夫外出的日子里独立承担起家中的一切,没有怨言,没有不满。默默的尽着一个妻子,一个儿媳应尽的责任。没有能够想象的出一个弱女子怎样用自己稚嫩的双肩抗起整个家庭。
再后来,再后来就是有了孩子,于是成了一个真正的家。
再后来,孩子都长大,成家,立业,离开了他们自己独立生活。
就在儿女都有能力自己生活的时候,她病倒了——偏瘫。这意味着她不能再劳动,不能再到处走动,甚至自己的饮食起居都控制不了。
她的丈夫,当年那个比他小的小伙子,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顷刻间变的温柔,似乎是弥补这么多年的缺憾。也许照顾她应该是儿女的事,也许他可以更有资本发脾气,也许他可以好好享受他的晚年,也许……有一千,一万种也许,他偏偏选择了自己亲自照顾她——他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