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有女儿疼就够了
守候无法接通的电话
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立马把报纸从话机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点那个呀。
姑娘啰啰嗦嗦总算打完了。却还是坐在桌边不走,好像还有什么事情忘了说。我一个箭步上去就按住了电话:“大爷,您也别太那个了吧,你不能光让姑娘打,不让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
“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红玫瑰 白玫瑰
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张爱玲说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我想说每个女子也都有自己的蓝玫瑰和黑玫瑰,一个邪魅迷人,一个儒雅温厚!当面对这样的两个人时,究竟该如何选择,如何舍弃’最终我选择了那默默爱我的儒雅温厚,让邪魅迷人藏在心底,成为今生一笑而过的回忆。
和君的故事始于大学毕业,君是那种笑起来很温和。让人想依靠的男孩子,他有令人羡慕的家庭,但从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朴实得在人群中显现不出他来。我是个很悠闲很自在的女孩子,大学即将毕业了,我写好了论文,懒洋洋地趴在教室桌上看小说。忽然看到君和他的一帮兄弟走了进来。当时教室中只有我和另一个男生。君的兄弟都是平常很招摇,目空一切的家伙,我心想平时都没说过几句话,还是避开为妙,就顺势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心想一会他们就走了。结果他们七,八个人起涌过来和我前面坐的男生说话,君更是站在我的桌子旁边,我乜斜着看到他的衣角。天,他们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君的兄弟们还在我前后左右走过移去。实在伪装不下去了,我只好抬起头来,看见他正在微笑着看着我,我低声说了句:嗨!
那天他穿着极干净的T恤,我至今都记得他脸白白净净的,由于紧张微微泛红,笑起来好温暖,他问我干什么,然后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我是那种思维很跳跃的女子,很多时候我们观点不是很相和。我同时又是个很自卑很低调的女子,我一直在纳闷怎么他们还不走,他们真是没理由和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小丫头说个不停啊。过了好久他要走了我的手机号码,QQ号,乃至我家里的电话,这时他的兄弟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吧,别影响章小姐学习了。并且顺势把他的手机放在了教室,号称要充电,一会十点半的时候过来取,让我帮忙看着。我忙说好的好的。还没到十点君就和那男孩过来了,我好奇怪呢,还早呢,应该没充好电吧。另外一个男孩一过来就直说谢谢我,还一直推君说:天这么晚了,快送章小姐回去。我才不要那么尴尬,心想还不知道人家愿意不愿意呢,我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说:不要了不要了,路我熟悉得很!说完头也没回就逃之夭夭了。
回到宿舍没多久就收到了君的短信,我是那种外表极其温婉可人,但骨子里极其古怪精灵的女子,我的短信反映了我的内心。君惊讶干我的诡秘,一直在问是不是你啊。我呵呵回答,当然是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美名远播的章云云!如假包换。后来,每天我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没多想什么,我想我是那样的平凡。直到后来他开始邀请我吃饭,我还是调侃着拒绝了,我觉得他有点生气了。
七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分离的气氛,每个人都焦躁不安,心里既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又满怀对现实的伤感。那天我躺在宿舍,一个隔壁宿舍的女孩跑过来在我们宿舍大声说:你们知道么好奇怪的,咱们系有好多人喜欢云云(我的名字)的,尤其是有一个,长得不错,人也好,工作也好。我马上心里就猜到了七八分,我问是不是君啊?那个女生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也吓了一跳:怎么可能?天知道?我想可能是我貌似温柔的外表“迷惑”了他吧。
毕业暑假在家我依然收到他的短信,温暖而体贴,慢慢地我开始依赖他的温情,我想只要他一说出来,我一定马上答应他。那时他已经去外地工作实习了,他是个现实稳重的人,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他不去作肯定的答复。后来他开始了封闭式工作,联系渐渐少了许多,不过不管他到任何个新的工作地点都会告诉我他的情况。
新的学年开始了,我开始了我的研究生学习,新的生活大大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不久我认识了鹏,我们几乎是一见钟情,我们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欣赏二字。鹏和我有着相同的个性,我们都是那样时而冷漠时而热情洋溢,我们都那样骄傲,那样自以为是,我们可以说出彼此下一句要说的话,我们相同的个性强烈地吸引着彼此,我喜欢看他像希腊神像一般的侧影,喜欢他给我带来的出乎意料的惊喜,我们的脚步遍及我们所在的城市,我们吃过了所有的小吃,鹏会背着我走好远好远的路程。我觉得我体内的活力完全被他引发出来。但是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他有个在外地的女友,虽然他不爱她,但责任让他不能丢弃她。我们骨子里都充斥着悲天悯入的气质,我也不赞同他背叛,否则即使我们将来拥有幸福也是蒙受阴影的。我们就像两只彼此取暖的刺猬,互相吸引又彼此伤害。终于有一天鹏不堪重负,走得远远的,我也默默为他们祝福。哭着告诉自己,只要爱过恨过,此生就无怨无悔。
这时君回来了,我很惊讶。他一来到这座城市就通知了我,第二天一早他就开车来看我,两年的工作让他变得沉稳儒雅,但温和依旧,看着他温暖的笑容,我觉得有港湾的感觉。他红着脸说大一就喜欢我了,喜欢我灵气温和,又安静乖巧。但那时他觉得我是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现在他可以给我个安定的环境,嫁给他好吗?说这话的时候他脸红红的,一如当年他站在我面前的样子。我呆了,我早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我感动得泪流满面,点头答应了。是啊,我累了,我想找个爱人好好停靠一下了,我会好好疼爱他,为他这么多年的痴情。
我就要毕业了,君为我们的婚礼忙活着,我的心也充斥着温暖和甜蜜,我心想嫁夫如君,我复何求7我挑选着我的嫁衣,发誓要作最美丽的新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君的爱护下我长发披肩,明眸顾盼,美丽如仙子。我笑了。好幸福的感觉。
不久之后鹏回来了,他瘦了好多,我和他坐在酒店的大厅,隔着宽大的茶桌我看着他竟有些陌生,他告诉我他辞职了,开始学着做生意。然后酝酿着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听他讲这些,我突然觉得心里好心疼他,他经历了这么多挫折,压力一定很大,我却不能陪着他一起度过,哪怕只是朋友。只是此时此刻我们已经不再是青葱年少,我们都已经是罗敷有夫,使君有妇了。
我送走了鹏。我只会把他当作一生的好友,是的,我们曾经爱过恨过,但少年的轻狂与放肆只会成为我一生的温柔的回忆。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有女儿疼就够了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场面很是轰动,小区里沸沸扬扬的,几乎家家户户都出动了,院子里有警察,还有记者,她就在这群人中间站着,揉搓着手,一脸的惶恐。等到别人把我拥到她面前的时候,她倒有些愣了,试探着叫我的名字:“秋和,秋和。”见我没什么反应,她咧开嘴巴便哭了。有人说:“小娣,这是你的妈妈。”于是,我在被拐卖了五年之后,见到我的生身母亲,恢复了我的“本名”——沈秋和。
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家是快乐的,但是,她的男人只要一回来,家便是冷的。她一个人以超常的热情张罗着,向她的男人絮絮叨叨地说我又考了第一名,或者是哪个菜是我特意为他做的。男人不正眼看我,最多哼一声,鼻子眼睛里冒出来的都是不屑。她宽慰我:“你爸爸就这德行,其实很疼你。”他买了很高级的文具盒和各种零食,说是她男人买给我的,要我下次在他回来的时候乖巧一点。半年的时间,她就这样来来回回地在我和那个男人之间折腾着。
后来,她的男人一回来,她便把我送到邻居家,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我们聊点大人的话。”我知道不是,因为她每次眼睛都是红的。有一次,我跑出来贴着墙根听,听到她说:“把她扔哪儿啊,做人哪能那么狠心?”然后便是她的哭声,一声接一声的。等到她把我往回接的时候,她跟邻居有说有笑,丝毫看不出伤心。
有几次,夜里听到她哭,我心里难过得很,想跟她聊聊,我刚张口,她便说:“晚上别提伤心事,难过的事情留到明年再说就不算什么了。”她的身子背对着我,肩单薄而瘦小。我伸过手去想摸摸她,她却推开我,嚷嚷让我快睡。
两三个月后,她离了婚,她说:“还是现在轻松,省的整天挂念。”我越发惊骇于她的安静,她宽慰我说:“这世上,满是生了病还不想死的人,别瞎操心,我还有你呢。”
好在她开了个百货店,生活也过得有滋有味。
我要结婚的时候,她忽然又变了,仿佛得了婚前恐惧症的是她,看什么都不顺眼,同样的话,搁她那儿说出来总是难听得很。我让她先去吃饭,她说:“又不是猪,等你一会儿饿不死。”我让她别太累,她说:“不累,不累吃什么去?”
那么亲的人,忽然间又陌生了。我结婚的前一夜,几近黎明的时候,她坐在我的床边,像18年前那样,叫我的名字“秋和”,声音低低的,全是不舍。我装作睡着了,泪湿了整个枕巾。在她身边呆了18年的唯一的亲人,在天亮的时候,却要由她披上婚纱送出门去。
后来,我生下儿子,在医院里呆的三天里,她一点都没合眼,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外孙,抽空便絮叨:“谁谁家的女人看孩子的时候,让孩子在身后追着跑闹,再一回头孩子就没有了;谁谁家的孩子,有人说可爱要抱抱,抱上车就跑了……”我有时会说她,请给点有新意的说法,她就瞪着眼睛着急,说:“抢孩子还有什么新意的说法?你安心坐月子吧。”
今年年初,她跟我来到省城,我手把手地告诉她城里人的复杂,她嫌我话多,我一说她便烦,后来果然证实了她的精明无比。来推销的人,她隔着防盗门,会让人家留下免费的试用品;有人打电话或者上门告诉她中了奖,她总嘲笑人家小儿科。可是,那天下午我回家,一进门,她便扑上来“呜呜”地哭了,她说:“你没事吧?”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孩子还在她怀里,也被吓得直哭。这些年,我从来没有见过她那样紧张。原来,有人给她打电话说我出了车祸,急需5000元的手术费,她急坏了,拿出自己的存折取了一万元钱给人汇过去。我责备她傻,她说:“你没事就好,那钱算什么。”看着她一脸释然的表情,我进了房间便哭了:这个精明的女人,这个为了我犯傻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