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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胭脂帮我去追他(第1页)

第十九章胭脂,帮我去追他

粉红色的爱情

晴认识凯的时候,正是幻想的年龄。那年晴二十岁,花一般的娇嫩。晴是一家时装的当红模特。当时她在一家摄影棚为一家成衣公司做宣传,她穿着面料很薄、线条必露的时装,做出各种优美的姿势时,当时的凯就想:这女孩不错,有潜质。她那修长的腿,纤细的腰,洁白光滑的皮肤,。让凯终于明白什么是(魔鬼身材),镁光灯在她身上哗哗的闪烁着,她清秀的脸上挂着一丝漫不经心的微笑。当时,凯觉得天使可能也不过如此吧。

凯正好是那家成衣公司的经理。凯已经三十岁,是那种成熟的男人,岁月在他男人气十足的脸上刻下了几道微微的皱纹,凯的眼里经常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忧郁,他已经结婚了3年,没有小孩——想起这个家,凯叹了口气,摇摇头,似乎想甩掉烦恼一样。那天,拍完广告,已是月色温柔的夜晚,凯看着晴疲惫的身影,说:走,我请你!

晴本想推的,拍了一天,太累了。可是,她平时也注意道这个男子,她不明白象凯这样成功男人为什么会有忧郁。

晴考虑一会,决定后,微笑说:好吧!

凯本来低着头的,听见晴的回答,马上抬起头,看了晴一眼,呆住了,晴满头秀发,在夜色霓虹的照耀下,淡淡的笑容竟如许的有魅力。

晴和凯座在餐厅的单间里吃饭时,单纯的晴只知道埋头猛吃,一边嘴里嘟囔着:“饿死了,真好吃”。凯静静的着抽着烟,微笑着看晴在吃饭,情很快就吃饱了,一抬头,凯一口的没吃,只是在看着自己,晴被看的不好意思,一抹红晕悄悄浮上脸颊,晴低头一笑。凯微笑着看着晴说:“你吃饭的样子真可爱”。晴顽皮的说:“是不是象小猪一样”。凯轻轻的摇摇头说:“你知道?你真的很美”。晴掩饰住心中的得意嘻嘻哈哈的说:“你不也挺帅的啊”。一丝落寂从凯的脸上轻轻滑过,凯说“我已经老了”。哪天吃完饭后,凯把晴送回了家。

以后的日子里,晴每天清晨都会收到凯让花店送来的花,一束粉红色的玫瑰。晴随手就把花插到她经常不用的喝水杯子里。因为晴的追随者以后的日子里,晴每天清晨都会收到凯让花店送来的花,一束粉红色的玫瑰。晴随手就把花插到她经常不用的喝水杯子里。因为晴的追随者太多了,经常收到各种各样的花,所以晴根本就不在乎。凯工作闲下来的时候,就打电话给晴,两人在电话也开两句玩笑,说说各自工作中的趣事,烦恼。可是,晴从来没有给凯主动打过一次电话。

日子流水般的过去了,哪天晚上,凯正在陪一个客户吃饭,接到了晴打来的电话,电话里晴哭着说:“她和几个女孩子在迪厅跳舞,有几个小流氓调戏她们”。凯当时放下电话,给客户解释了几句。一个人匆忙的赶到那个迪厅,当时晴看见凯的那一瞬间,也许是因为害怕吧,她象一只归巢的小鸟扑进了凯的怀抱,爬在凯的肩膀嚎啕大哭。凯镇静的拍了拍晴的背说:“傻瓜,哭什么,没事的”。凯看见了那群流氓,只见为首的那个流氓邪笑着说:“哎哟,妞儿还有帮手啊,凯一手推开晴,挺着单薄的身子迎了上去,对着为首的流氓一拳挥了过去。那个流氓正在气势汹汹,没想到看来文质彬彬的凯会说打就打,居然一下子被打的重重摔在地上,口角流血!为首的流氓爬了起来,不由的羞恼成怒,大声喊着说:哥们,给我上,扁他!于是几个流氓一涌而上,

当凯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医院的病**,身边是已经哭成泪人的晴,极度的虚弱的凯挣扎着从病**直起身子,苍白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他想伸出手去安慰晴,可是一阵剧痛让他的手挺在了半空中。一旁正在哭泣的晴看见凯醒过来,激动的她慌忙搽干了自己脸上的泪水,小鸟般的扑进了凯的怀抱里,一边哭泣一边用她的小拳头轻轻捶打着凯,嘴里含混不清的嘟哝着:“我不要你死,我不要你死,

凯用那只没有受伤的胳膊紧紧的搂着晴,微笑的低下头,用下巴轻轻的摩挲着晴的秀发,装作没事的安慰着晴:“小傻瓜,我没事,你看我这不是活的好好嘛”。

从此后,晴也许怀着一种报恩的心情和凯同居了。在凯的极力要求下,晴辞去了工作,她像个可爱的小妇人一样,每天清晨给凯做好早点,挤好牙膏,擦好皮鞋,准备好凯当天上班要穿的干净衣服,然后温柔的摇醒沉睡中的凯,看着凯狼吞虎咽的吃着自己亲身做的早点,晴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可是凯从来都不提离婚的事,开始,晴没有考虑过那么多,但是现在,她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凯,因为她已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凯。于是,她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她不想逼着凯离婚,那样做,晴不忍心看着凯痛苦,她要用自己的心去爱凯,去感动凯,让凯心甘情愿的为自己离婚。

三年的时间一晃如流水般的过去了,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晴把所有的心思都倾注在凯的身上,她幻想着有一天,凯会明白她的用心良苦,她幻想着凯有一天踏着五色的云彩来娶她做新娘,她幻想着要为凯生好多好多的小孩,

可是,凯慢慢回家的次数愈来愈少了,晴每从来不敢问凯为什么。因为晴害怕知道那个答案,就是凯又回到了那个有她的家里。在凯彻夜不归的那些夜里,晴心如刀割,整夜整夜的等着凯,她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直到天亮。晴很快就憔悴下去,可是凯丝毫都没注意到晴的变化。终于,有一天凯提出了分手,那一刻,晴觉得自己的心像一只玻璃杯跌落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晴原以为自己会嚎啕大哭,但是,她麻木的摸了摸自己的脸,一滴泪水也没有,有的只是冰凉的感觉,她很冷静,冷静的近乎于忘记了自己,她平静的告诉凯:“我答应你,可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凯有些伤感的说:“说吧,只要我能办到,我一定做”。晴说:“你能再陪我最后一个晚上吗?就这一次”。凯点点了头。

那天晚上,晴出去买了很多很多粉红色的玫瑰花,插遍了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然后自己亲身做了几个菜,在温暖的烛光里,晴缓缓的举起了酒杯,

后来,两个人都喝醉了,晴枕在凯的胳膊上静静的睡着了,直到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射在凯的脸上时,凯才醒过来,他突然感觉到他怀里的晴全身冰凉,他转过头一看,晴……脸上已成紫青色。

医院说:已经晚了,

后记:

就晴的死,公安局介入了调查,可是并无证据证明晴的死是情杀。

而凯,却因此无法面对,离婚后远走他乡,再也没有人见过。

曾经有人传说,在每年的清明和重阳都有一个乞丐拿着一束白玫瑰到晴的坟墓边,一整天不吃不喝。三年后,一个乞丐死在晴的坟墓边。有人说,那就是凯……

胭脂,帮我去追他

“怎么办?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不停地摇着胭脂的胳膊,她正聚精会神的对着镜子修眉毛,修眉刀几次都要和它的皮肤做最亲密的接触,她还是一边敷衍的嗯着,一边继续用修眉刀做着危险的动作。

我承认自己没有出息,就是去篮球场边转了一圈,就被某个人漂亮的上篮彻底打败,不可自拔,站在一旁傻看到天黑,才被胭脂强行拽回宿舍,其实我很想再多看一会儿,虽然他已经走了,可是回味原来也是蛮美好的。胭脂这个不识时务的舍友。

“胭脂,我喜欢他。”继续摇。

她一下放下修眉刀,认真的看着我,说了一个字:“追。”

“可是,可是,我没有经验,我也没有资本。”的确,这是事实,我曾经被人怀疑说是LES,因为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对她们喜欢的帅哥做出任何眼冒桃花流口水的的不雅行径。而且我没有淑女装更没有淑女象,一年四季作中性偏男性打扮,男同学都是我哥们,男同学不在的时候,我是女同学们的苦力。总之,我不是男生的幻想更不是女生的假想敌。

胭脂,就不同了。我比较纳闷她为什么能走路时上中下三段分别在不同的方位,男生盯她的眼神,感觉随时都会流鼻血,有的说话磕磕巴巴,有的说话充满自以为很man的假笑声,有的使劲变着花子送礼物。反正都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胭脂说追,那就上呗。

第一回相识

我喜欢的那个人,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我记得他打篮球的所有精彩动作,甚至可以模拟出分解动作。胭脂没有叫我分解,她叫我找辆自行车。

那是个下午,我们两个在图书馆后面猫着,胭脂脸上涂了厚厚的防晒霜,自行车在我们**做好了向前冲的准备,目标是他,目的是认识他。

半个时候后,自行车如愿以偿的撞上了他,结果倒在地上的是我,即时跳下车的是胭脂,在旁边不知发生了什么的是他。

第一回结局:我终于认识了他,是在他背我去医务室的路上。胭脂在旁边笑得岔气,回宿舍大肆宣传我的瞄准系数太低方向感其差。

第二回相知

原来他叫卡其,一个叫起来脆脆的名字。

腿好了的我,再三在胭脂面前表达了我要和他约会的想法,尽管他送我进了医务室就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胭脂又是一副敷衍的表情,斜着眼睛打量我的装扮,我穿着一个大黑T—shirt,一条篮球短裤,头发胡乱的绑在一起,整个一日本浪人。走,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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