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左手爱上右手
我的灵魂比我的身体忠实,因为他从来没有背叛过我!
我的皮肤并非完美无缺,在某些地方布满了疤痕,我不认为自己有自虐的倾向,可是在某个阶段我总会发狂的糟踏他们,疼痛的快感驱使我不断重复这个过程。自认为和同龄人相比我是幸福的,我是这一代里很少见的独子,我从小衣食无忧,我的家庭美满,从小父母一直溺爱我。我是一个奇怪的人,奇怪的会让我自己爱上自己的奇怪。我走在大街上会乱扔垃圾,可是我从不乱丢塑料制品,我会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掖进口袋,直到找到垃圾桶为止,哪怕就是烟盒刚拆开的拉线我仍会让其归类,因为我知道它们是不可降解再生的。我拒绝一切带叶子的蔬菜,可当它们和肉类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很小心的避开它们对肉块进行围剿,我讨厌大蒜的味道,这使得我更加彻头彻尾的不像一个山东人。
我喜欢在没人的时候自言自语,两种不同声线的声音交错对话。其实那样的声音只是在电影里面见过,如果我们一心想着那样的声音,我相信每个人都能说出来。我并不寂寞,可是我孤独,寂寞是一种感觉,孤独是一种生活状态,当我无法与身边的人交流的时候我会感觉到孤独将我蔓延,此时我迫切的需要一个键盘,敲下我心里的每一个符号。我喜欢阅读,只要是书,不论任何内容我都会如醉如痴的沉浸在其中,我用各种颜色的笔在上面勾勒注释,所有的内容就这样一点一滴的交融在了我的脑细胞里,可是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消化它们,我如饥似渴的去阅读,阅读书籍,阅读身边的男男女女,于是我成了一个对任何事情都一知半解的怪人。我喜欢阳光,讨厌雨天,阴霾会让我焦躁不安,我会在房间里翻出一盒盒火柴,也许会一把点燃,也许会排列成各种形状,看着它们燃尽,我嗜爱它们燃烧后的灰烬而不是那个闪亮的瞬间。
我的双手出奇得粗短,但是不乏秀巧,两个完全对立的词藻却在我的双手上组合在了一起,这不能不说是对概念的一种嘲笑。经过细致比较,我发现自己的左手在长度和握东西力度上要大于右手,这不能不归功于我14岁就学会的那种自我释放方式,环形的套弄方法曾经是治疗我失眠的好办法。我的右手手纹有个很醒目的断掌纹,妈妈说:这孩子打人很狠。这个预言在我少年时无数次群殴和被殴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我习惯把自己禁锢在一个狭隘的空间,抱着双腿蜷缩在墙角,然后突然的站起来跳着,或许那仅仅是跳,不能被称为舞步,比做上50个俯卧撑出的汗还要多,(想起来了,曾经有个女孩说过,很喜欢闻我的汗味。)那一刻整个房间都充斥的激发出来的荷尔蒙,我迷恋这种感觉。有时候我很麻木,麻木的可怕,有时候我很感性,感性的可怜。
我幻想自己有翅膀,是昆虫那样的膜翅,薄薄的透明的,很脆弱。如同苍蝇一般没头没脑的四处扎,或许我更像一个牛虻,对生活环境充满了依赖性的寄生驻扎,我不想让自己飞的过高,我想那样稀薄的空气会让我窒息,而且半空中一定有很多精灵古怪的东西在飘浮,融入了他们中间会显得我更加平凡。我会有无数个复眼,映照出世间的百态,然后用我那高于一切生物智商的大脑把他们组合拼凑。
我是个适合在夜晚生存的生物,交错在现实和虚幻之中,夜幕降临的那一刻我才感到自己是真正安全的。我在夜晚**,我不让自己的身体再有任何束缚的去放松,我有一个傲人的臀部,我会经常在镜子中端详它,它比我的脸要可爱,我甚至会在上面用笔勾画出一张脸庞,它很白皙很细嫩,它没有一点残缺,它能把我所有的牛仔裤撑的鼓鼓的,它会不失时机的扭动。
我对身边的人和事表示的很淡漠,我不会为一部片子去流泪,不会为一个朋友的离去而伤感。一切的烦恼都是徒增的,我不希望一切计划外的东西打乱我有秩的生活,我为自己规划着明天,仅仅是明天,太远会让我恐慌和迷茫,我把我的每一天都当成世界末日来过,这样我就没有理由去挥霍时间。
我蔑视常人的智商,不屑他们的思考方式,尼采曾经也被认为是个偏执狂,可如今成了哲人,我和他一样充满了虚荣,但我比他拥有更多的无奈。我甘愿做小波门下的一条忠实走狗,并用波霸作为我不变的ID隐藏在那个充满哲理的社区,我向往那只特立独行的猪的思考方式,我用兽眼看人生。
我迷恋锁骨,锁骨已经是我的图腾。凹凸不平的沟壑更加突出了它的骨质,人的身体上它是最唯美的。我恋乳,所有的男人都恋乳,无非是承认与不承认罢了,但我们从那个阴暗潮湿拥挤的空间释放出来的一刻,伴随着我们的就是美丽的乳fang,这个不灭的定律注定我们会滋生恋乳情结。我不是女人,可我想女人也会依然宠爱这个尤物。
我的左手又伸向了夹着烟的右手,他们十指交错的握在了一起,是不由自主的。凌晨四点我的左手向我的右手求爱;凌晨四点,他们一起在键盘上拥吻舞动;凌晨四点,我的灵魂又回到了我的躯壳;凌晨四点,一个叫亚里士多德的男人告诉我自恋是一种美德。
一枚铜币
“广场一枚铜币,悲伤得很隐秘,它在许愿池里静静叹息,太多的我爱你,让它喘不过气,已经,失去意义……”在听到杰伦之前,没有人可以让羽希相信铜币原来可以承担爱情;在遇见枫之前,羽希并不知道她的爱情竟会被一枚看似不起眼的铜币左右,但现在,一切都变了,羽希终于相信,铜币不仅能左右爱情,还牵动着两个人的命运。
知
雨后的校园,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安详,像是得到了雨水的净洁,还残留在花上的小水滴一滴滴流淌下来……
即使就这样散步着,羽希也感到很惬意,这座校园是如此的美丽,让人无不沉醉其中,杜鹃的花香不时飘来,羽希用力闻了闻,或许自己能继续待在这里的时间不多了,大四开始就是要去实习了吧……
羽希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又来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这片不知名的小小花园,是她最爱去的,常常在这里,羽希用一本书和一杯清茶就能消磨掉一个无聊的午后,看累了,可以躺在草地上,看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
“这里的一切真的很美,不是吗?”
“怎么知道我在这的?”羽希对枫的突然出现一点也不惊讶,他总是这样,在人最意想不到时出现,给你惊喜。
“除了这,我实在想不出你还能去哪,如果我连这点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是这世上最了解你的人呢?知道吗?我想永远住在你心里最深处……”
“不需要言语,不需要理由,你是我的唯一,拜托,这年头谁还用这种词,又肉麻又没有新意……”羽希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涌起一阵暖意。
“可就是这样,还是把你骗到了啊……”
逢
球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准确地落入了篮框,已经24分了,枫再一次抢走了所有人的风头,他运球,上篮,抢断,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他身上……
比赛结果,不出意料,枫所在的系又以大比分战胜了枫对手。枫不顾场边女生投来的爱慕的目光,径直离开了球场,他需要安静一下,他讨厌这人世的吵杂。
枫来到了个花园,只有在这里,枫才能静下心来,枫第一次来学校时,因为迷路偶然闯入了这里,从此便常来这里,他实在很喜欢这里的幽静。
学校很大,有一千多亩,但其实也很小,因为,两个陌路人相遇的地点只需要一寸甚至更小。
今天,这个并不大的花园终于成为了两个人相遇的地方,在此之前,每次他们都只是擦肩而过。枫远远地便看到正在专心读书的羽希,她穿着洁白的连衣裙,也这是从这一刻起,枫坚信所有的天使都应该是穿着白色的衣服来到人间。
“你好,你也很喜欢这里吗?”枫大方地伸出了手。
“是啊,我很少见有人上这来,你是第一个……”
“是吗?我很荣幸。”
爱
“我们认识这么久了,我可不可以从朋友晋升一级?”枫笑道。
羽希也笑了,不过并没有回答。
“早知道你会这样,我只好让上天来替你回答了,”枫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五角铜币,铜币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样,我扔一次铜币,如果是图案,我晋级成功,是人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