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以后,莫小夏和凌子轩没有再来我家,我们再也没有联系。QQ空间爱情日志,后来我又换了新的号码,搬了家,我不敢告诉他们,我不敢继续留在他们的世界里扮演路人,不敢再一起去分享莫小夏的幸福,我希望她幸福,所以我从来不愿意让她知道,她心里的凌子轩曾经也牵了我的手。
直到几个月后,在我和那个男人婚礼举行的前一个晚上,我好不容易给莫小夏打了电话,我说莫小夏,我要结婚了,你来不来?她发疯似的在电话那头骂我,你这个死丫头,重色轻友,要做富家媳妇了就不要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的朋友了是吧?莫小夏丝毫不给我说话的机会,噼里啪啦的在电话那头发射机关枪。我之前所有的恐惧和担心也终于被她的责备一扫而光。当天骂累了之后,我问她,你们还好吗?抱歉没有去参加你们的婚礼。
莫小夏沉默了很久很久,她说,死丫头,我对不起你,我对你撒谎了。
我和那个男人的婚礼如期举行,我在形形色色的宾客里看到了熟悉的身影。凌子轩,如果我一早知道,你在我第一次换了号码后疯狂的找我甚至拨通了莫小夏的电话问我的下落;如果我一早知道,你告诉莫子夏你发现你终于放下了她,终于爱上了我;如果我一早知道,你和莫小夏同时出现在我面前是因为你真的不能让这个在你生命里如此重要的人任性放弃自己;如果我一早就知道,你给我做了我喜欢的菜不是巧合,你熬的汤是为了我……
如果我一早知道,你终于那么爱我,像我那么爱你一样,我不会放弃你,真的不会放弃你。
爱情里,太多的事情没有绝对,除了相爱,还有责任。命中注定的两个人会再见,是因为他们注定要遇见,却不代表他们注定可以留在彼此的世界里。许多的重逢,总是在我们遇见了另一个人之后,才姗姗来迟。
我和凌子轩的爱,变成了秘密,融化在了彼此相视的微笑和祝福里。那一刻,我终于有勇气相信,我住进了他的回忆里。
闲人日记
今天的日头很好,暖暖的。他晒了我的头,晒了我的脸,晒了我肥肥的肚皮和盛水的碗,晒得我浑身痒痒。眼皮底下几只蚂蚁吃力得滚动着一粒米饭,那是我吃剩的。蚂蚁吃我剩的,我吃赵三剩的。这是在赵庄。
赵庄的人都很闲,我也闲,只有赵三不闲。我睡在赵庄的土岗子上,老天是我的被,厚土就是我的床。直起腰我能看见村南赵家火红的高粱地,村北钱家成群的老绵羊;村东孙家金黄的老玉米,村西李家碧绿的红薯秧。赵庄不叫钱庄不叫李庄也不叫孙庄,就叫赵庄。屁大的村有四个支部,四个大姓各霸一方,抢来抢去还是闲不住的赵三做了大王。赵庄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有小人,东南西北密密麻麻足足生活着两千人。我不服姓钱的不服姓孙的也不服姓李的,诺大的赵庄我就服赵三一个人。
我就住在赵庄的土岗子上,我能清楚地看每天的日出和月亮。赵三每天路过土岗叫醒我,我叫醒打鸣的公鸡,这是在早上。我晚上能做好多梦,梦见孙家的老玉米梦见李家的红薯秧梦见钱家的老绵羊,梦见水里的美人鱼梦见天上的王母娘娘。每次被赵三叫醒的时候怀里都搂着赵三给我的那身破军装。赵三当过兵,赵三打过仗,赵三后屁股上负过伤,赵庄有两千人只有赵三自己吃国粮。赵三参加过对越南的自卫反击战,之所以能立三等功就因为给前线猫耳洞里弹尽粮绝的战友送过子弹和干粮。赵三一个人爬过了生死线,同去的战友都死在了战场。赵三从战友的尸体下爬过去,中间挨了一顿乱枪。庆幸的是乱枪里的子弹穿透了水壶穿透了压缩饼干又穿透了他给我的那件军装,然后匆匆忙忙就打到了赵三圆圆的胖腚上。转业回来县里面敲锣打鼓给足了他风光。这一枪钱家人不知道孙家人不知道李家人也不知道,就是赵三他老婆都未必知道。因为赵三晚上睡觉都是老婆在下他在上。只有我知道,赵三只对我一个人讲。
赵三不种玉米不种红薯也不养羊,赵三只种高粱。他不光自己种,还让老赵家所有的地都种成高粱。他和酒厂的人签了合同,高粱一熟马上就进了酒厂。相反李家的红薯堆成山,钱家的羊群白茫茫,孙家的玉米上了房。老赵家赵大憨赵二傻赵三就是千里马,这话儿出在赵庄。赵三买了皮鞋赵三买了西装,赵三系上领带,赵三拿了李家的红薯孙家的玉米又牵了头钱家的老绵羊。赵三雇了辆面包车扬起一阵尘土路过我睡的土岗,他说他不卖玉米不卖红薯也不是去卖羊,他说他去城里招商。三天后从赵庄的后地里来了好多人和车观光,赵三带他们看了李家的红薯孙家的玉米和钱家的老绵羊。十天后赵庄就轰轰隆隆建起了两座工厂。食品厂收了孙家的玉米和李家的红薯,毛纺厂收了钱家的老绵羊。从此后姓钱的姓孙的还有姓李的都服了赵三,赵三就成了赵庄的大王。
今晚的月光很好,亮亮的。她照了我的头,照了我的脸,照了我肥肥的肚皮和盛饭的碗。眼皮底下几只蚂蚁吃力得滚动着一粒米饭,那是我吃剩的。蚂蚁吃我剩的,我吃赵三剩的。这是在赵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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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外的雨仍旧是淅淅沥沥,坐在出租车里的直子身上被淋得雨水还未干。她刚从城东看望一个朋友归来。对方是女性,跟自己是小学同学,本来她打算晚上就住在那里,可是突然对方的男友回来,她只得冒雨乘车回住处。
雨刮器来回摆动着,她只能透过前方看见浮光掠影的城市灯火。从脸的右侧玻璃看出去那景象跟斑驳的油画毫无区别。出租车司机是名中年微胖的男人,由于她坐在后座,只能有时看见他的侧面,穿着灰色格子衬衣,头发稀疏尚不至到秃顶的地步。车里开着收音机,一段一段的流行歌曲中间穿插着路况信息。雨天的肇事几率是平时的三倍。收音机里的女主人这样说道。出租车司机相似与生俱来就跟出租车是一体似的手握着方向盘,对于电台这类东西在他看来也许只是跟打火机一样的玩意儿。
她对于这首歌的衷爱不仅是源自于Aphrodite‘sChild的嗓音和对电影的好感,因为平时她便喜欢弹奏吉他,收集老唱片的缘故。
17世纪后期巴赫的老师也就是那位帕海贝尔对13世纪的民间音乐形式,如狩猎曲,轮唱曲等加工改编后才有了完整的。1695年帕海贝去纽伦堡圣塞巴尔杜斯教堂担任管风琴师,在此终其一生。帕海贝尔死去350年了,的各种演奏版本何止350种。此曲还作为代表人类文明的成就之一,被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通过人造卫星送入太空。
在刚听到这个曲目的开头一节的瞬间,在她的脑海里犹如条件反射般地浮现出各种事物,好比从敞开的窗外飞进来一群鸟。带来一种拧巴的奇妙感觉。没有痛楚和不快。只是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似乎有一种在物理上被逐渐拧紧的感觉。她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也许是能给我带来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吧。
帕海贝尔。她脱口而出。说出之后,才想如果不说出来就好了。
你说什么?
帕海贝尔。这个曲子的作者。
没听说过。
三百年前的德国作曲家。她说。
噢。司机佩服地回应。
这时电台里的女主持人也像回应直子似的说出了帕海贝尔的名字,但对于他的生平并未过多介绍,接踵而来的又是当下的流行歌曲。跟乡下一个农夫的葬礼似的牧师只匆匆念了他的名字,然后掘墓人七手八脚地便将其草草掩埋。
可曾有信仰?出租车司机突然冒出这句。
是指宗教?直子试探性地问道。
就是基督教佛教那玩意儿。司机看来漫不经心地说到。
没有参加过那种组织和活动。直子不明白何以他会问这个问题。《圣经》倒是经常看来着,可是教堂一次未曾去过。
我老婆信那个。每天起床睡觉吃饭都要祷告。现在我面临两种选择,一是跟她皈依基督教。二是离婚。出租车司机点燃一支烟,将车窗玻璃小心地摇下来一个缝隙,那些烟从车窗那缝隙飘**而出。
可是宪法里没有规定说宗教信仰不同的人就得离婚呀。直子对于出租车司机抽烟时摇玻璃的举动颇有好感。
有宗教皈依的人似乎也是种虚空的表现,可是没有宗教的人或许更为空虚。说实话直子对于宗教的认识仅限于所接触过的为数不多的书籍,对于一个夜半时向乘客讲述宗教信仰的出租车司机她也未觉得有任何突兀和怪异。也许着来自于她对他的一种莫名好感或者遭遇的好奇。
接下来是段静默。唯有电台仍旧播放着这个时代的流行歌,主持人似乎也没有想着把时光再回到三百年前。那歌声并未在直子脑海留有任何印记,她所感受到的只是横恒在两人间的寂静。出租车司机放佛又像回归车租车自身的一个零件似的紧握方向盘,目视前方。放佛他们之前并未交谈过一样。神迹般落在城市的细雨不知何时倏然不见了,唯有车窗玻璃上留下的雨痕证明刚才那场雨真实存在过。帕海贝尔存在过,神存在过,她的前男友也存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