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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深蓝爱情(第2页)

程谦的妈妈知道我回来,便叫我过去吃饭。在这个城市念大学的时候,我经常去程谦家蹭饭,那个时候,程谦总会等在我宿舍楼下,仰着头扯着嗓子喊:沫沫,我妈叫你去我家吃饭呐!引得整个楼层的人都引颈观望,虽然不好意思,但我的心里依然甜蜜,那是一种隐藏着不能说的小幸福,无关其它,只与风月有染。

晚上买了礼物便过去了,是程叔叔开的门,见了我,一脸的惊喜,说,哎,沫沫,快进来,快进来!程妈妈从厨房出来,温柔地笑着抱了抱我,沫沫,你终于回来了!她这样一说,倒让我鼻子开始发酸,前尘旧事忽然就从记忆里涌了出来。记得小时候,每次去程谦家,程妈妈都会微笑着抱我,哎哟,小沫沫,你回来了!语气温柔温暖,让人备感亲切!

程谦还没有下班,我就帮着程妈妈在厨房忙碌。她轻声跟我聊着家常,忽然话语暗淡下来,她说,沫沫,差一点你就是我的儿媳,差一点我们就是一家人。唉!都怪程谦,当时那么固执,那么不懂事,错过了你!程妈妈说这些话时,言辞间尽是展露无疑的遗憾,我只有低着头,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安好样子,微笑如花。

初中的时候,程谦便开始了他的恋爱里程。他说,他是一个早熟的孩子;他说,他一早便看穿爱情。很长一段时间,他喜欢抱着篮球坐在操场边,对着我和邱阳,说他的爱情理想,说她喜欢的女孩,永远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可是最后,他还是会偷偷跑来找我,让我帮忙给他钟情的女孩传情书。

邱阳对程谦的做法不置可否,他说,沫沫,为他人做嫁衣的滋味好受吗?你何必总是为难自己!我深深看他,叹气,原来他才是真正早熟的人。

后来到了高中,我们三个还是同一所学校。程谦继续沉溺于恋爱,常让我和邱阳给他出主意想对策。邱阳说,你喜欢哪个女孩自己直接跟她说就好,何必总麻烦沫沫。程谦便用不屑的表情瞅邱阳,你谈过恋爱吗?谈过你就知道,爱一个人,是多么难说出口!邱阳摇头,程谦,其实你一点不懂爱情!

然后,他们便很少说话。

程谦要陪女朋友,邱阳便陪着我,和我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泡图书馆。有天晚自习后,邱阳送我回家,在灯光昏黄的巷子口,他拉住了我的手,看我的目光深邃悠远。我对着他微笑,邱阳,有些话,你不说我也明白,可是除了爱程谦,我别无选择。

邱阳并没有因此放开我的手,他始终那样看着我,直到我眼里溢出泪来。

是的,沫沫。他说,有些话你不说我也明白,可是除了爱你,我别无选择。

那夜的月色很薄凉,露气也重,邱阳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他长长的睫毛上沾满了露珠。

程妈妈做了许多我爱吃的菜,这么些年过去了,她依然记得我的喜好,这让我打心底里感动。八点多,程谦回来,带着他现在的女朋友,未来的妻子。两人看见我,都有些许的诧异。我接过程谦手里的包,跟他旁边的女子微笑握手,你好,我是夏小沫。她伸出手来,还我一个贤妻良母的笑,你好,小沫,我是雅歌。温柔恬美的话语,让我几乎可以预见她在两三年后,抱着孩子,挽着程谦的手臂,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样子。

饭桌上,程妈妈不住地给我夹菜,问我现在的生活好不好,工作顺利不顺利。

我想了想,说“都挺好的,还有,我也快结婚了,婚礼定在十月。”话一出口,我就后悔得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大家都看着我,半天没有举箸。程妈妈轻轻叹了一声,雅歌便满脸的不自在。

“是哪里人呢?对你好吗?”老人继续问。

“就是邱阳啊。”

“你真的要和邱阳结婚了?没开玩笑?”程妈妈还没开口,倒是一旁的程谦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向了我。我看到雅歌的脸色变了,于是急忙端起杯,转向她:“别说我了,来,雅歌,程谦,我敬你们,祝你们幸福!”

我想必须得换个话题了,便和他们说起了年少时光。

白梅

白梅疯了。

白梅的疯在这个百十来口子的小山村不亚于76年的唐山地震。有震惊,有惋惜,更多的是则是幸灾乐祸。震惊和惋惜的是村里的那些男人们,好端端的一朵花就这么败了;幸灾乐祸的是那些男人家里的女人们,扫帚星终于疯了,看你这个狐狸精还骚不,还勾引汉子不。

第一个看见白梅疯了的是村里的老光棍牛二。牛二是从邻村赌博回来的路上见到白梅的。可能是一晚输钱不少的缘故吧,牛二本来有点瘸的腿显得更瘸,佝偻着身子,眯缝着通红的双眼,嘴里叼着烟,无精打采的往村里溜。

牛二溜到村口的时候,天刚蒙蒙亮。牛二使劲咳了一声,呸的一口浓痰斜飞到了路边的院墙上。借着吐痰的机会,牛二微微抬了抬头。他突然愣住了,前面影影绰绰有个白乎乎的人影向自己这边走来。在这个僻静的山村,人们习惯了晚起。冬天正好农闲的时候,晚起既可以节省早饭还可以赖在被窝取暖。

这么早,能是什么人呢。就在牛二想的空当,白乎乎的人影飘到了他跟前。牛二一下子懵在那里,那条瘸腿正好抬在半空还没来得及落下。强子抱抱我,抱抱我。牛二“啊”的一声大叫,一瘸一拐的飞入村里。

天完全大亮的时候,村里所有人都知道白梅疯了。据牛二讲,当时的白梅在隆冬季节裸赤着身子,披散着头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牛二,喊着强子的名字,让强子抱。那群叽叽喳喳的娘们纷纷追问着牛二,看见的白梅的每一个细节。男人们则在女人乜斜下灰溜溜的躲在一边,支棱着耳朵想听到些什么。

报应呀,这就是报应。看她还当狐狸精不。女人们像过节日那般高兴。

造孽。这都是怎么了。几个持重的老者在叹气。你们去强子家给那苦命的孩子拿件衣裳。这不是造孽吗!

强子家大门四开。屋内一片狼藉,酒气熏天。强子衣裳没脱横躺在**,呼呼大睡。众人急忙把他喊醒,他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大家,什么也不说。几个年龄大点的妇女忙着去**找了几件白梅的衣裳,匆匆跑了出去。

等村里人把白梅架回家。强子又不见了,强子离开了这个家。

白梅不是当地人。是强子在外面打工领回来的媳妇。白梅的到来曾经轰动了这个人口不多的小山村,细嫩的皮肤让村里的娘们黯然失色。恬然的笑使得村里的娘们粗鄙不堪。

当我读到这里。不,应该说是听。不是我在读,是我在听。我很惬意的蜷缩在休闲沙发里,一手夹着烟,一手拿着烟灰缸在听。念给我听的是我的女友,此刻她坐在我前面的书桌前,穿着睡衣的双腿搭在书桌上,一手如我夹着香烟,一手拿着草稿,头很自在的倚在靠背上。我之所以听到这里没有继续下去,是因为她放下草稿,拿起了茶杯。

把脚拿下去。没个女人样子。

我的女友用眼睛乜斜着我,没有吭气。不是我说你,你看你那些怪僻,换几个老公也留不住。一天到晚叼着烟不放,有电脑不用非要笔写,不会家务不会做饭。你说女人该做的你会什么吧。我知道说这些没用什么用处,但还是忍不住打击她。

我认识我的女友的时候,她的老公刚刚给别的女人做了老公。据说她的老公忍受不了她的诸多恶习,尤其是写作到半夜。在这里我忘了介绍我的女友是个专业作家。熬夜可能是大多数作家的习惯吧,我的女友也没例外。我是在朋友的聚会上偶然认识她的,那是她刚刚离婚不久,情绪受到一定影响,天天缠着她所认识的每一个朋友陪她喝酒泡吧。认识我后,她的朋友们得到解脱,我是个单身汉,有的是时间喝酒泡吧。我的仗义之举,感动了她的朋友们,都在极力撮合我们结婚。

她没有表态,态度一直比较暧昧。我可以陪她喝酒泡吧,结婚我是不愿意的,她一个离婚女人,而我从没结过婚,稀里糊涂娶了她我会后悔的。她的暧昧更鼓励了她的朋友们的热心,我明确表态,结婚可以,先让我去谈两次恋爱再回来娶她。就这样,我们一直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在外人面前,我们的态度很暧昧,朋友们知道我经常睡在她那里,拥抱也不避讳别人的存在。但交往一年多来,我们只限于拥抱,在她前任老公留下的房子里,舒适的大床是她的专利,客厅的沙发才是我的地盘。等到后来我真的爱上她,主动提出结婚的时候,她的态度不再暧昧,而是直接说不。我问她原因,她说渴望拥有的东西得不到才是最好的。就像那诱人的苹果,让它高高挂在树上,每天去欣赏去想象的感觉才是最棒的。

烂在树上也不给你吃。我在心底发狠暗骂。

继续念下去。她喜欢写完东西念给我听。在她写字的时候,我可以随意的看书、听歌、抽烟。

你来念吧,让我听。

我起身走到书桌旁拿着草稿回到我蜷缩的沙发。

白梅扰乱了村里的安宁,准确说是扰乱了村里男人的梦。不大的村子从刚有了青春萌动的年少者到还残存生理机能的老者,夜里都梦到过白梅。更有甚者在和自己的女人干那事的时候,心里想象着身下是白嫩的白梅,由此更加卖力更富有**。那嘴巴不严的在梦里喊着白梅的名字,村里的女人开始嫉妒起这个外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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