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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爱不在枕边02(第2页)

一切比想象中的要难,什么都要重新开始,男朋友家境平常,找工作的事全凭自己。她是个精干的女人,工作很快有了着落,房子也看过,父母帮他们付了首付,分期付款对他们来说不是大问题。万事俱备,只欠结婚了。婚期已议定——她的父母虽不满意,终究拗不过自己的女儿,应了那句老话:父母总输在儿女的根子上(家乡俚语)。父母拗不过子女时,多半会听之任之,输给孩子好比输给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子女若是输给父母,却觉得像输给了命运,愤愤不平,竟觉得比死更羞耻。唉,扯远了,题外话。

婚期将近,她听到些桃色谣言,关于男朋友。她自然不信,婚期都议定了,若他不愿意,早就会提出异议。可是这样的谣言,传到她耳里之前,必然已是满城风雨,作为女朋友她应是最后的知情者。终于有一次,说是无心也算是有意,她将男朋友与**者堵在他单位的房间里,抓了个现行,人赃并获。那女孩子样样不如她,除了年纪。那一年,那女孩才二十出头,正是花开妖娆之际,而她,刚过完三十岁的生日,连青春的尾巴都抓不住,风华不再。她是个生性尊贵的人,原本也不打算大闹一场,当时,男朋友却下意识的护住身边惶然无措的女孩,她顿时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

受到伤害的人是她,却连个护着自己的人都没有,她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在这座小城里只是浮萍,唯一能够依附的这男子,居然负了她。怎么会这样呢?到现在她也想不明白。他们同学五年,毕业后男子选择回家乡工作,而她留校读研,一晃又是三年,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怎么样就到了这一步呢?在她看来,最艰苦的日子已经过去,幸福就要开始,为什么他要背叛?难道说又应了那句古话:做夫妻,共贫贱易,共富贵难。

对于眼看着要到手的幸福,她狠不下心放弃,放下尊严,去求那男子,男子却无动于衷。

只要你从此跟那女孩子分开,我就当一切未发生过,我们还照常结婚。

……

你舍不得她。

……

男子终于开口,总之,是我对不起你。

男人若是在情感的事上向女人说“对不起”,那么爱情就是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说这话,最可恶,比说“我不爱你”更伤人。说不爱的时候,他只是不再爱了而已;说对不起的时候,他不但不再爱而且还背叛了爱。他不再爱你了,你或许还可以恨他;但他低声下气的说对不起时,你可能连恨他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样的男人,是不是你一辈子里的伤,永不能愈合?

那一天,对她来说是末日,可惜,不是世界末日,只是她的爱情末日。太阳还照常升起,照常落下,地球还在日复一日的转着。这故事到这里应该算是完了。可生活不是故事,总还有续文。

她虽然已年过三十,不过保养的很好,很漂亮,工作也不错,很快就有热心人帮她牵线。她每天浑浑噩噩的与不同的男人相亲。她的伤还没好,可这是生活不是演电影也不是言情小说,她只是个平常女子,她还得活下去,生活也要继续,她还是得把自己嫁出去。

她没别的条件,年龄相貌都不重要,家庭背景一定要好,大概是因为前任男友太过清贫的缘故,她太想忘记他,所以决定要找个与他不同的人来结婚。

重新开始,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才能真正忘掉过去。

就这样,隔着那男人的影子,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还结了婚。她丈夫比她小五岁,她也弄不明白,他爱她什么?反正他爱她,至少他是这么说的。她说过不介意年纪,可没曾想,竟比她小这许多,五年啊,也是一个小代沟,她怕以后难相处,提出分手。居然就在这关节,男子出了车祸,摔断了腿,还留下小小残疾,为了安慰他,分手的话没再提,再然后,就结了婚。套用她自己的话:也不知怎的,好像有人催着似的,糊里糊涂就嫁给他了。

她的父母仍旧不同意这门婚事,还是拗不过女儿——他们就这么一个女儿,没办法,为了迁就她,老两口甚至把家也搬来了,在这小城里买了套房子——自然是怕她身在他乡会吃亏。

婚后的生活就像我在《所谓命运》里说的一段话,当然那不是为她而说的。“有些事情,即使闭着眼睛也能猜到结局。”他们有无数的争吵,甚至有几次还动了手,最激烈的时候,她丈夫还会彻夜不归——天晓得他去了哪里!她对这场婚姻失望透顶,午夜梦回的时候,她仍旧会记起以前的男友,记起他的好,她依然还爱着他,爱到没力气恨他。有了这层比较,丈夫再好也好不过梦中情人,何况他并不好。就像张爱玲描述的,她丈夫自然变成了“一抹蚊子血”或是“粘在衣角的饭渍”。

关于第一场爱情,那不完全是她的错,我并不认为她是无辜的受害者,爱是两个人的事情,错不会全在一个人身上,八年了,这时间太久,必定中间出了什么差错,她却没有觉察。这只是场失败的爱情,她一时从阴影里走不出来也就算了,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她不该为了弥补一个错误,而再犯另一个错误,她不该心里装着他的影子,了了草草的和别人结婚,这才是真正的爱情悲剧,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那算命说的,应该不错。她的婚姻维系不了太久,离婚是早晚的事情,她想结婚最好再等两三年,否则还会再离一次婚。

我也知道,她可怜。听完她的故事,我的心也为她疼过。我只是想告诉她:命这东西是老天爷给的,这不错,可命运不是老天爷定好的,他没拿闲工夫——他只不过给我们每个人指了一条路而已,怎么走,是我们自己的事情;走到什么地步,也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与他人无关。

幸福只是一种感觉,你的人生幸福与否,取决于你对人生的态度。即便身临绝境,你也有权利选择,是在绝望中哭泣,还是在绝望中微笑。

这就是生活,总有续文。

那一年的花开不败

像是突然有了光。

一瞬间像是归于黑暗的世界被光线硬生生拉出一条口子。然后豁口逐渐扩大、光线汹涌而进,吞没天地间所有的黑暗。

于嬴弱的光线下,我看见一季的蔷薇绽放了妖娆。继而是你挺拔的身姿。那一年花开,我遇见你。

不是相信童话的孩子,生活里充满了苛责的言辞。凉薄的性子为了配合你温润的气质而收敛了许多。我不知Ken说的丧生自我,是不是这般模样,但为着你也算甘愿。

三月已尽,四月悄然推进。Ken告诉我4月11日是木棉花开的日子。我虽不知木棉花是什么种类的花,但曾在些三流小说里看到过这类的字眼,亦无太多惊喜。不过Ken的话还是提醒了我。我记忆起与你相识的那天是4月14,黑色情人节。

其实也并非巧合,与你相识是我耍了心机、刻意的。从看见你第一眼起我便告诉Ken说,那个男子,我要了。估计Ken当时以为我疯了。是的,我是疯了,Ken她怎么会懂我看见你时的那份悸动。

一见钟情,是最为直接的喜欢。

我从Ken手里接过你的手机号码,一脸平静。Ken说,乔,你不会玩真的吧?我深深地看了Ken一眼,没有说话。Ken接着说,那么好吧,我帮你就是。我说,不用,感情的事还是由我自己来吧。

感情的事,别人如何插手得了。Ken,你莫怪我独自而抛却你。

Ken,我在红鞋子酒吧,喝醉了,你来接我。

按下发送键后便兀自苦笑起来。我不知这样拙劣的计谋是否会被你识穿,不过就算你不回也没关系。我终是会另想他法而与你邂逅。

五分钟后,手机轻微震了下。里面平躺的信息:你坚持下,我马上到。

我笑了。若是当时有人看见我,定会惊叹于我的美貌。那个笑,妩媚到了极致。因为算准了你是温润纯良的男生,便故意错发给你短信。我知你一定会来见我。

见到你时,我侧躺在沙发上,眼睛却是锐利的盯着你。自你进门起我就看着你,但我必须假装不认识你。只因着我认识你,你并未见过我。

我看着你四处张望,知你在寻我。于是我撩拨着衣裳,佯装酒醉言语。Ken,我好热,我要洗澡。微眯着眼看着你向我走来,此时的衣已被我褪至肩膀,露出瘦削且漂亮的锁骨。我一直知道自己的锁骨是有致命**的。那么,算是我引诱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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