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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两个人的圣经(第1页)

第六章两个人的圣经

只能选一枝玫瑰

“他是个才子啊!”有人指着他告诉她。她不经意瞥了一眼,却恰巧撞到了他的目光。她怔了两秒钟,之后坦然地冲他笑了一下。

“他是才子吗?”第二天她指着他问另一个好友。

“是啊,他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友呢。”她的好友感叹着告诉她,她于是好奇地注意上了他。

那时真是闲得无聊了!若干年后回想起当年的时光,她边想边笑自己。

或许也真是因为好奇吧,总之,后来每场有他参加的球赛,她都一定会去看。那时,她真是漂亮啊。所以,当她在场外欢呼着加油的时候,便会顺理成章地吸引场下所有男生的目光。就像他可以吸引场下所有女生的目光一样。再后来,每个由他主持的活动,无论是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还是校园模特大赛,她都一定会参加,也一定会赢。她又是个多么聪明的女孩啊。这样的女孩,又怎么可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呢?于是,他真的注意到她了。而那时,他上大三,是长她两级的同系师兄。或许也正是因为同系的缘故吧,那以后,他们就常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看书,一起爬山等等。

一个周日,他远在另一所大学的女友来看他了。他当然要陪她在校园里四处转转。转到化学系楼下的时候,他们遇上了她。

“师兄好。”她笑着冲他打了声招呼,与他擦肩而过。他的目光随她转了半个圈。那天她穿着墨绿色布制的长“A”字裙,上身是一件带小帽子的T恤衫,高高的马尾束起来,亮丽、活泼而又不失大方。

“她真漂亮。”他的女友微笑着对他说。其实她的女友也很漂亮。或许在那时,她在等他说“你比她更漂亮”吧。可惜他没有说。他的女友也是聪明的,便像没事人一样岔开了话题。不过她的脸上的笑容减去了几分,而他的大脑中始终闪着的也并不是女友的影子。

送走女友后,他始终在想,究竟这两个同样漂亮,同样聪明的女孩哪个更好一些,他又更喜欢哪个呢?坐在学校的石椅上想了许久却没有答案。在这期间他想到了和女友吵架的情景,还想到了她的好。直到她坐到了他身边,他才从凌乱的比较中挣脱出来。“嫂子真漂亮。”她说。她笑的时候眼睛上像蒙了一层雾,让人看不分明她的心思。终于,在那个美丽的夜晚,他选择了她。第二天,他和他的女友分手了。他的女友是那种十分理智的人,尽管伤心,却好合好散。

“他是幸运的。”有人说。是啊,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而他遇上了两个,并且离开他的那个还那么的大度。

只是当两个人真正走到一起之后,摩擦也不可避免。他们吵架了,就像当年他和他的女友吵架一样。他有些后悔了。他又想起了前女友种种的好。他想那时他们虽然吵架,拥有的更多的却是快乐。那时他还没有读过张爱玲的小说,不知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故事。他还一直以为,那种故事只适合女孩子读。就这样,他们每天凑到一起就吵。一转眼,他要毕业了。在毕业前的一个夜晚,他们分手了。她也是极理智的。她还祝他幸福,然后就一个人沿校园长长的小路走了回去。在路上,她的泪才无声地滑落下来,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前女友。巧的是他们一个在银行,一个在律师楼,而且居然只隔了一条街!他提出与前女友和好,前女友却笑着拒绝了。但前女友送了他一本书,他打开来,第一页就是《白玫瑰与红玫瑰》中的那句话:“选了红玫瑰,白的就是‘床前明月光';选了白玫瑰,红的就是心口上那颗朱砂痣。”他的前女友笑着对他说:“你永远比较不完的。”

看着前女友远去的背影,他愣住了,他的手里还抱着那本书。是啊,他恍然大悟,原来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关于玫瑰的选择。而面对两枝同样漂亮的玫瑰,无论选哪一枝都会留下永远的遗憾,因为只有得不到的那枝才是最美的。

你看,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枝漂亮的玫瑰,他却一下子就遇上了两枝。他苦笑着想,自己究竟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原来,最痛苦的,不是没有邂逅没有,而是面对两枝同样精彩的玫瑰,你要么选择其中之一,要么就只有全部失去。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一下子拥有两枝漂亮的玫瑰。

爱情维修工

杜松是我同事中的“爱情专家”,他的潇洒外表和幽默才能使他周围总有花枝招展的女孩绕着他转。可是他私下里对人说,他对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未曾动心,他喜欢我这一类富有艺术气质的女孩子。我只是把他的话当作开玩笑,我对他有几次将玫瑰花带到我的办公室里来也毫无反应。我知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决不是杜松这种玩世不恭的男人,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之间几乎无话不说的“友谊”。

我闪电般发生的初恋故事让杜松大吃一惊。因为他发现我爱上的竟是一个看书摊的“小贩”。在他眼里,这种相识也缺乏起码的浪漫色彩。

那天,我对杜松说,我到单位附近的一个书亭去买两个月前出版的一份杂志。卖书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子,他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读。我“喂”了一声,那个男孩抬起头来,很英俊的一张小生脸。我说出那期杂志的名字,他说没有,可看到我脸上失望的表情,他又问:“上面有你的文章吗?”我点点头。他说:“要不我给你找找看?”没想到这个叫江峰的男孩子竟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大小书摊,终于为我找到了那本杂志。杜松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嘲弄地说:“就这样,你被他的小恩小惠感动了?”我急急地表白说:“不是!他还说他喜欢读我的散文,像晚秋在月亮下听琴的那种感受,我就觉得他是我的知音!”杜松眼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丝妒意,嘴上却继续笑话我说:“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跟小书贩是知音!”我抗议说:“你不要有那么多偏见,好不好?他也是大学刚毕业,还学的国际贸易呢,他想念研究生,因为母亲生了病去年没考成。他现在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利用上班前的这段日子帮家里打理书亭。”杜松“哦”了一声,对我作了一个鬼脸,酸酸地说:“这个书呆子也有呆福哟!”没有事的时候,我总去江峰的书亭看书。有读者来买杂志,他就会热情地拿出有我文章的杂志:“买这本吧,刚来的,里面有我女朋友的文章呢,给你打九折。”我笑他傻,他歪头看我一眼:“给你做广告呢!等有一天你也来签名售书,我就可以坐在这里坐享其成了。”我发现我真的爱上这个聪明又勤奋的男孩子了。很快,我们开始约会。夏夜的晚风温暖而多情,我们在一起也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觉得有了你的爱我就够了,不想再考研,再说,要是我考上了,你怎么办呢?”“我会等你的。”我说,“你还是考研吧,要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他终于又开始专心复习功课了。

江峰家里很穷,一家四口挤在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里,他晚上便跑到书亭学习。我就天天晚上做了夜宵送给他吃。一个下着大雪的傍晚,我给江峰去送刚炖的鸡汤,不小心在结冰的马路上摔了一跤。爬起来顾不得擦破的手掌心流了许多的血,首先想到的是我给江峰炖的汤。江峰接过保温壶的时候看到我流血的左手,他握着我的手流了泪,说:“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那一刻,尽管天寒地冻,我心里却升起一片温暖。知道江峰考上青岛大学研究生的那一晚我们去了台湾酒楼庆贺。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望着他那张热切地谈论着他个人梦想的脸,突然觉得有些陌生。记得杜松开玩笑地说过:“小心呀,书呆子一出门很容易变成花心的。”江峰会不会对我变心呢?我心里隐隐有一些失落和担忧,但我不敢说。送江峰去上学的那一天,在火车站他旁若无人地紧紧拥抱着我,笑着大声说:“等着我,三年很快就会过去的。”我泪眼婆婆地使劲点点头。火车张狂地鸣叫着,很快地抛下我轰隆隆地走了。

暮色四合,我站在月台上,竟想起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悲情城市》:有个叫丽迪妞的女人为了爱情抛弃了家产,只身一人去陌生的城市寻找所爱的人。可最后的结局是:丽边妞站在落满飞雪的大街上,看着她心爱的公爵奥维尔坐在一辆豪华马车上,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他怀中拥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声极放纵极响亮。丽迪妞站在悲凉的风中,泪水从眼角慢慢滑落,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忍不住悲从中来……不知不觉,我的眼眶也蓄满了泪水,昏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丝。最初的半年,江峰的信总是如期一封,每封信末尾他总不忘加上一句话:“等着我。”我尽量省吃俭用,将省下来的钱寄给江峰让他多加些营养和买书。并且,对我来说给江峰回信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他说读我的信是一种享受,他是我信的惟一的读者。

但第一个寒假江峰没有回来,他说要在那里打工挣钱。而且,江峰的信像珍稀动物也渐渐地少了,从最初的两天一封到现在的两个月一封信,而且信写得越来越简洁。我想他一定是学习太忙。然而一个落雪的冬天,我却收到江峰的绝交信,信中说他爱上了一个同校的女孩,还说他不回这座小城了,请我千万要原谅他。两天后,又收到厚厚的一个邮包,里面是我寄给他的所有信件,如今被江峰全部地退了回来。被退回来的还有我的爱情,我一下子就变得失魂落魄。我的几篇言情散文陆续发表了,可我却再没了欣喜,因为江峰不会再拥紧我,轻轻地对我耳语:“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多喜欢你的文章吗,我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你。”

不知道杜松是怎么知道我失恋的,他调侃地对我说:“别再折磨自己了,你去青岛一趟吧!去找那小子,告诉他你有多爱他!”我接受了杜松的建议,在春寒料峭的一天请假去了江峰所在的那座城市。坐在车上、我一遍遍地幻想着我对江峰的爱情能够打动他,让他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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