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我还有妈妈。
我不知为何,想起以前那个顽劣到让人讨厌的陶陶。
她若在,起码不愁寂寞吧。
阿青不能再留下来无止境的等我,隔了一星期,我送她去机场,飞往法国。
临行前,我很想抱着她的肩膀,说些等待与思念的话。
但她那样坚强和忍耐,眼眶里的泪也不让它流下来,只在唇边挂了一个温和的微笑。
我的一切绝望与悲伤就都爆发不出来了。
我们轻轻的握了握手,说了声珍重,就这样,暂别。
我尚未从失去父亲的苦涩中走出来,虽已经毕了业,也没想去上班。就这样一天一天消磨时间。
最近妈妈比较忙,接手父亲事业后,她有点早出晚归。有时甚至不回家过夜。
我反正也没事,没了人管,又没有阿青陪,无聊时就去街角酒吧喝点清酒度日。
那天正喝着酒,肩膀被人大力的击了一记:“哗!方家杰!真的是方家杰!”
不要看脸,只听声音,我的眉毛就皱了起来,除了陶陶,还能有谁。
果然是陶陶,穿着一件低胸的伧俗的绿色吊带衣,一条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火红短裙,偏偏又蹬了一对长靴,光着大腿,正在瞪着我笑---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妈妈叫她健美小姐,她已经完全长开,皮肤是紧绷的,虽然打扮的十分奇突,但到底年轻健康,让人不由觉得充满阳光。
“你这种大少爷,怎么会来这里?”
我已长大,再不能不管不顾掉头就跑,只得回答她:“没事,喝一杯就走。”
她干脆拿起我桌上的酒,嗅一下,猫似的耸动鼻尖:“哗,喝雪莱酒?你有没有搞错,哈哈,男人做成你这样干脆不要做好了。”
我皱着眉头不理她,同这种人讲品味讲道理,如对牛谈琴,她懂得什么,何必与她计较。
她大力的拍吧台:“给我来杯白兰地!”
拿起酒,轻佻的挑我的下巴:“大少爷,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用最快的刀,杀最狠的人,你听过没有?那才是男人干的事。”
我再忍不住,站起来,放下钱往出走,都快走出门了,还是没忍住,回头还了她一句:“那段话是风四娘说的,风四娘是女人。”
陶陶在我身后哗哗声大笑:“原来大少爷还知道风四娘啊,可是光知道没有用,你并不懂欣赏她!”
我回头去看她,酒吧灯光昏暗。她那一身亮闪闪的装扮,让她尤如一个灯泡似的显著。
她像风四娘?
那真是抱歉了,我确实不懂得欣赏。
阿青有电话回来,说她一切顺利,已开始修学分,她妈妈也跟了过去,照顾她的起居,她很适应,让我不必担心。
算了,不去想这些了,天高地远,各自珍重吧。
陶陶的照片开始出现在杂志封面上,说她是本世纪最有潜力的摄影艺术家。
杂志里用大篇幅写她的思想,写她的技术,写她一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言论。
我完全不吃惊,她那样极端的人,早晚会闯出名堂来,这不是个会怀才不遇的年代。
杂志上的她,不像现实中那么讨人厌,因为不会说话,所以眉目看起来清秀些。
采访就在她的家中进行,一大套全部拆的清光的雪白房间,床,椅,厨房,都在那一间房里,倒也别致。
她这样表面上看去七彩的人,怎么会喜欢全白色装修房间,也真奇怪。
如果说陶陶的出名只是让我小惊讶的话,那么,妈妈的决定,几乎将我的世界震翻。
妈妈告诉我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家杰,我要结婚。”
我斯文传统的妈妈,在爸爸走后与我相依为命的妈妈,她说:“我要结婚。”
我怀疑自己是否听力出了毛病,可妈妈脸上的幸福光辉再骗不了人:“家杰,他是个很好的人,为他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妈妈相信值得。”
我很想说声恭喜,祝您幸福。可是我说不出来,嗫嚅半天,只卑微的问出一句:“那……我还住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