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不自觉的沉默了片刻,空气中有股冰凉的薄荷香味。
他打了个响指“说了半天,倒忘了跟你说,16号我在ERIC的影棚里为《绝色》拍写真,想不想来看?”
这是他第一次邀请我进入他的工作圈,我感到莫名欣喜。
“好呀,让我来看看你是怎么搔首弄姿的。”
“对,对,多学几招,保证你电力十足,迷倒一大片男人。”
“谁像你这样低级趣味!”
“你敢说你现在不是脚踩两支船?!”
“我没有!”
“真不是你男朋友?!”
“不是!不是!不是!”
“那你改变什么形象?”他的无赖和拐弯抹角,真是杀得死人。
怎么说出口,我只是想在你生日那天穿一次裙子。
我沉默不语。
“没有男朋友就好!”他仰头大笑。
“什么意思?!”我听见自己咚、咚的心跳声。
“我正好把ERIC介绍给你,他人不错的。”
“连波西!我16号不来了。”
“别,别,我开玩笑的啊!”
“你真是太无聊了,吃饱了撑的,三更半夜不睡觉,满脑子男盗女娼,滚蛋吧你!”我再一次气急败坏的挂掉电话。
于是神出鬼没的连波西在这一天里消失,我可以不用再得到他的音讯,因为我知道16号我们就会见面,所以我很安心的关灯睡觉,像吃了粒定心丸。
黑暗里,我把刚才的对话翻出来再一句一句想过,虽然我们总不能平心静气的结束,可每次回味起来,都让人忍俊不止。
我猜他在说这些话时,他会想些什么。
我猜他的表情,在夜色里,用手指勾勒出他的轮廓。
选择中体会生活,成长中感受辛酸
当我在北京生活第三天我就明白了,生活太过艰辛没有人能帮助你,任何一件事只能依靠自己。我租的房子里面总共有六户,有男有女、有成双入对,也有像我这样的单身,生活的还算默契,可是住过合租房的应该都知道,那夜晚刺耳的呻吟……,应该是最困扰人的。但刚刚到北京兴奋还是掩盖了总总不愉快,在我看来例如晚上总是难以入眠、找不到出小区的路而迟到都远远比不上我终于独立的**澎湃。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小屋——我独立了。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朋友介绍去的,很激动因为我在来北京的第二天就拥有了工作,记得刚刚上班的第一天我站在公司大楼上望着这个对我来说充满无数的梦想和希望的城市说:“以后你就属于我了”。
要知道完全没有工作经验的毕业生得到一份工作应该是不容易的,因为公司刚刚成立所以我们倒也无事,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才知道我的工作叫“电话销售”。我们主要做的是为庆祝2008年奥运会所要出的一本大黄页,里面会有很多公司的宣传内容。我们唯一的目的就是打电话让全国各地的老板在我们的书里做相应的广告。第一次拿起电话来的时候充满了激动和恐慌,第一次被拒绝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手心都是汗珠,还好年轻心不会一下就被打倒,可当第一百次被拒绝的时候我不得不开始恐慌了,大多数的老板都会用很牛的语气说:“不需要,不要再打电话了”,还有甚者拿起电话就说:“你们怎么回事,不要给我打电话,我这里很忙……”,完全没有想到别人也是在工作。因为我的胆怯,所以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打电话。两个月的工作磨灭了所以同事的自信,天天打电话却连一个谈的好的客户都没有,使我们仅有四个人的小团队都成了混日子。老板也是着急上火,却因为没有销售经验,只能请外援。我也跟着着急上火,更是没有工作经验,所以生活变的很是疲惫。渐渐的大家对这份工作失去了所有的**,我的第一份工作也因此夭折了。
我的第一个小屋是一个朋友找他的中介朋友帮找到的,屋子里很狭窄如果再多出一个人恐怕连路都无法行走了,一张床一个电视、在阳台有一个小沙发。每个人第一次独立都应该有难以掩饰的喜悦吧!我开始学习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旅行一个人吃饭……。第一次体味到了生活了乐趣。当换了工作要搬家的时候似乎就不那么好玩了。因为我的行囊众多,又不愿意麻烦朋友,所以决定一个人搬家。当我收拾好大包小包却发现整整6包的行李,别说拿到车上就是再加上两个人也拿不了,满头大汉的背着包拿着皮箱还是拿不走。眼泪第一次那么无助的走了出来,幸好同屋的姐妹帮我拿到楼下帮我拿上出租车,说到此我依然是心存感激的,这是我在北京感受到第一次温馨。完全没有想到同一个城市,却整整花费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当我全身都侵满汗珠的时候终于算是安顿好了。可是那仅仅是噩梦的开始,一直以为会和以前的小屋一样,大家都静静的过着自己的生活,却没想到我旁边住了4个男生,那真是夜夜笙歌,我每天都顶着五颜六色的眼圈去上班,那段时间真是心力交瘁。
还好一路走了过来,想想短短的半年时间我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成长,终于明白生存的艰辛,刚刚踏入社会的我,就好像婴儿开始一步步的成长,从攀爬学学走路,从走路学习奔跑,很多时候想过退缩,可是既然走出了第一步就没有了后退的道路。生存真难——可是我们每一个人又必须经历这样的苦难。终于开始了解什么是生活,终于开始为自己的吃饭、穿衣、住房开始担心,终于不再是那个衣食不愁的孩子了。生存的艰辛让我成长起来,也让我领悟到了生活的乐趣与艰辛。我想我会顽强的走下去,脚下的路再过坎坷也抵挡不了内心的希望与勇敢的脚步。
爱情也有七年之痒
我从小就明白,男人是永远耐不住身体上寂寞的,无论他多爱你。贪婪,永远是男人与生俱来的本质。毕业后,他照看超市,我上大学,那7年,我不记得有多少女人跑来告诉我,她和达可上过床。
我不在乎。因为我有这个自信,我知道他只是“贪玩”,他不过是贪恋新鲜的女孩子,只要我召唤他回来,他会义无返顾地离开那些无聊的女人。
事实的确如此。甚至有个十七八岁的小丫头找到我,说她怀了达可的孩子,我沉默了一下,然后问她:“我也是女人,你直接告诉我你想怎么样?”她说:“我要钱,2000块。”我说:“钱我有,但是我不会给你。你还小,我陪你去医院吧。”
朋友们都说我疯了,竟然陪男友外面的女人打胎。我却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因为我已经赢了---当达可慌张地找到我,请我原谅的时候。我知道,我占领了他的心。
戒指买了,房子也买了,如果不出现拉瑞,我现在已经是达可家的少太太了。有朋友偷偷告诉我:达可和拉瑞**着躺在了一张**。拉瑞是超市里的收银员,我在网吧看见她,只看了她一眼,直觉就告诉我:她不同于那7年中的任何一个女人。
我使出了浑身解数,让达可乖乖回到我身边。我们的确是和好了,可是他可疑的行为告诉我:他俩断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