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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千年(第3页)

儿子?什么儿子?是我听错吗?

你没听错。我儿子已经四岁半了。

6·May不过二十六岁,居然有个四岁大的小孩。若非亲眼所见,杀了我我都不会相信的。那孩子活泼得不得了,笑起来嘴角也有两个酒窝。小家伙叫May“妈咪”。May让他叫我“叔叔”。

那个下午,我终于得知了所有关于May的一切。我在上海认识的她,不过是我所以为的她。难道我不应该在更早就觉察出吗?一个二十六岁的女子,在上海住了十天五星级宾馆的观景房,用五百块酬谢捡到她手机的陌生人……这一切,不都证明了她并不是个简单的女孩吗?可是,我竟一点都不觉得反常。

May告诉我,她儿子的“爹地”是个香港人,在S市有两间工厂,一星期至少会来两次。她二十岁时来到这个城市,在一间酒吧里推销啤酒。他是常来光顾她的客人。她知道他很有钱,已经结婚,有两个儿子。他四十岁,但是看起来体面干净。可是,那时候她很年轻,也很害羞,从未对他想入非非。直到有一天,他帮她辞掉了工作,交给她一处高档住宅的房门钥匙。

每个女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对此,May并没有觉得羞耻。她知道自己并不爱他,可也喜欢和他在一起时的感觉。出入高级场所,购置奢侈品,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那甚至弥补了她心底的那个爱情空洞。May说,若是没有遇到我,可能,她永远都不会知道爱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样子。

END

May说,我们的结局,其实在告别的那个晚上就已经注定好了。那时候,她真的想过要跟我在一起,可是她实在没有勇气告诉我,她被人包养了六年,还有一个儿子。而我,也始终没有开口将她留下。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就应该知道,我和她,应该以怎样的剧本收场。这个结局不会因为我的反悔而有任何变化。如果我愿意做你儿子的爸爸呢?这样也不行吗?然而May却反问我说,你能给我,和我的儿子像现在这样的生活吗?事实上,你已经知道我们在一起困难重重,不是吗?是啊。May如此了然于心。我已经被爸妈赶出门来了。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还要爱你。这样也不行吗?

May终究没有答应我。我在S市逗留了两天,May在第二天同我一起吃过一顿午餐之后,就消失不见了。不在家里,手机也不接。她发短信给我,要我快点回去。要忘了她才好,忘了这场爱情,就当只是一座海市蜃楼吧。

那几天,听说上海忽然来了冷空气。S市却真的像春天。我记得May说过,这里永远都不会有冬天。可是为什么,在这片一年四季都阳光灿烂的天空下,我却感到四肢冰凉?

讲述:女友被男老板养起来了

序曲

研究生毕业以后,我应聘进了一家赫赫有名的美国公司,当时,我的同学们对我羡慕不已。这家公司的工作氛围很轻松——可以随意着装,不用常常加班,当然也有一点小小的禁忌:同事之间不能谈恋爱。

半年试用期过后,我被公司派到美国短期培训4个月。一年后的初秋,我升任公司金融部项目经理,前途似乎一片光明。但就在这时,我不由自主地陷入了一场办公室恋情之中——那年,我28岁。

我深深地爱上了lisa———她是公司行政助理,虽然和我同岁,但此时本科毕业的她已是公司的老员工,同时深得美国老板赏识。lisa事业心很强,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她干练的神情、飞快敲击键盘的纤纤玉指,以及每日必换的得体套装,统统都让我着迷。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爱情终于战胜了办公室“禁忌”———我决定向lisa展开“地下攻势”。我的攻势很老土———送花,我让快递公司给lisa送了11朵包扎得非常漂亮的白玫瑰。那天中午,玫瑰送到时,我紧张得要命,偷偷从办公桌挡板后探出脑袋向她张望,手心里直冒冷汗。

我看着Lisa抽出花中的卡片瞥了一眼,然后满脸娇羞地抱怨道:“讨厌,谁送的?”然后,将整束花很优美地抛出一条弧线,扔进了身边的废纸篓。自始至终,她都没朝我这里看一眼。

随着那束花的“弧线”,我的心立刻凉了半截。忽然,电脑提醒我有新到的电子邮件———是lisa发来的,上面只有一句话:“如果你能坚持1个月,我可以考虑。”

这句话,足以让我周身热血沸腾。那天以后,我每天都让快递送上一束白玫瑰,lisa则日复一日抛出那道美丽的弧线。听女同事们说,只有好心的清扫工会将花插放在女洗手间,她们将那个送花人称为“厕所冤大头”。

我很心痛,毕竟为了每天的玫瑰,每月的开销不是个小数字。但这是lisa的身价,我不能拒绝——我继续用金钱满足着她的虚荣心。

爱情开始了

玫瑰一送就是两个月,努力总算没有白费lisa终于接受了我的追求。lisa是个现代女孩,从答应我的那天起,就主动提出让我搬到她那里去住,因为她独居的家离公司比较近。

终于可以不用送花了,终于完完全全地拥有了lisa——这些令我欣喜万分。搬到lisa家住的那一天,lisa突然提出要订一份“口头协议”:第一,同居期间,我必须每月负担一半房屋按揭款,其他水电、电话费用则全部由我承担;第二,不得接听家人的电话,也不能将电话号码告诉其他任何人(包括我的爸妈)……

大概是所谓的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吧,我几乎不假思索就答应了这些条件:她把自己都交给我了,我还有什么需要保留的?

那年圣诞节前两天,我突然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发现了一封“辞职信”。正当我打开信看时,桌上的电话铃响了——是lisa打来的,她在自己的座位上压低声音说:“我为你联系好了另一家公司,辞职信也帮你拟好了,只要你签个字就行——为了我们的爱情,好吗?”

最后那句话,瞬间消除了我的困惑。想想也是,女孩子找工作不容易,既然我们恋爱了,为了她的前途,我理所当然应该离开公司。经过一整天考虑,我终于在那天下班前,向老板交了那封她帮我拟好的辞职信。

圣诞节那天,我请同事们吃“告别饭”,酒过三巡,我举起酒杯,温柔地看着lisa,想向大家公布我俩的关系。因为我觉得,既然我已经离开了公司,也就不存在任何隐瞒的必要。但是,我刚开口,lisa立刻觉察出来,她站起来打断道:“别多说了,我敬你一杯!”

事后,我们为那次吃饭吵了一架。因为我始终没弄明白,为什么宣布了我俩的关系,就会影响到她的前途?

新公司规模很大,但我只是无数硕士、博士中的一个。我茫然看不见前途,收入也只有以前的三分之二。工作一年多,我仍然得不到升职的希望。lisa因此总是埋怨我不求上进,为此,就连双休日她也逼我在家翻资料,甚至不准我回家看爸妈。

想当初,爸妈刚知道我谈恋爱那会儿非常兴奋,可他们打心眼里不愿意我搬出去过同居生活。更让他们不能理解的是:恋爱多时,他们不仅连“毛脚媳妇”的模样都没见过,就连自己儿子都不常见到了。

按照我们的“协议”,lisa的电话我是不能用的。可爸妈总是不舍得打我的手机,又不敢打电话到公司,因此实际上,我和爸妈几乎断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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