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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红颜已逝(第4页)

一天中午,经理找我出去,他说:“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最近阿文和芳芳走得很近。安排给芳芳的活几乎都是阿文替她做的,这是不是有点不正常了?”

我心里怦怦直跳,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很不自然地说:“我没觉得他们有什么不正常的啊,芳芳是我们公司新招来的员工,阿文教教她不是很正常的吗?我想是经理您想多了吧!”

经理看了我一眼,说:“我希望是我想多了。阿文是个数码天才,是我们公司很有潜力的员工,时间长了也许会耽误他,所以我不希望看到他们走到一起。下次你分活就不要再分给芳芳了,她要是不满意就让她来找我,告诉她是我的意思。”

经过再三考虑,我还是把经理的话告诉了阿文,没想到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说:“我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我只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也认为我和她之间有什么不正常的关系吗?你相信我吗?”

我傻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说他在乎我的想法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真的在乎我吗?那这种在乎是对好朋友想法的在乎,还是……

沉默了半天,我最后只给了他很得体的回答:“其实我的想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的想法,只要你觉得你自己做得对,那我就支持你。”

他说:“你要相信我能处理好和她的关系,我有分寸的。”

刹那间我好像又重新有了希望,好像我的东西失而复得了一般。

带着心底的秘密我选择了离开,他现在已找到了他喜欢的

女孩

一个星期天,我发短信给阿文问他有什么安排,他说去他女朋友家,想和她好好谈谈,谈得好就继续处,谈不好就分手。

这是他第一次和我说起他女朋友的事,他说,一个月前在她家看见她和一个男孩在一起,为此他们冷战了一个月,他还说,其实他从来就没有爱过她,只因为他知道她很喜欢他,还为他做了很多傻事,他不想伤害她,所以才答应和她在一起。

不知道为什么,我明明早就知道他有女朋友,却一直在为一个不是她真正女朋友的人生气,当阿文说起他的真正女友,我反而什么感觉都没有了。也就在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阿文的感情生活与我无关。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多月,我没再问他那件事是怎么处理的,他也没对我说起过。转眼我来到公司已经快半年了,我特别想换个环境,也许更多的是想逃避自己,逃避他,逃避我对他的感情!这时候我已经很清楚自己爱上了他。但我们曾经说过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不可以犯规,不可以出局,更不可以告诉他我爱他。

所以,我选择了离开。离开的那天我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悄悄地走了,没有告诉任何人,无声无息地走了。

路上我给阿文发了条短信:“我走了,我决定离开这里,去寻找新的生活。在这里能认识你我真的很高兴,你带给我的快乐我永远不会忘,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无论我人在哪里,都会默默为你祈祷,希望你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和快乐———你永远的好朋友。”

到现在,我离开那里已经半年多了,我和阿文之间还偶尔有些联系。后来听说我走没多久他也离开了公司,随后很多曾经的同事也都相继离开了。前些日子我从以前的一个同事那里知道公司解体了。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心里很难受,毕竟那里有我的快乐和成长,有我的汗水和欢笑,有我的梦想和骄傲,还有,我在那里遇见了他……

前些天在他的QQ个人资料中知道了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对象,找到了自己最爱的女人,我真心祝福他和那位我并不认识的姐姐能得到幸福。

现在,我生活得很好,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还不错。我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漫长,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会过得很幸福。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也会遇到自己的另一半,那个要陪我走完今后的路的那个人,我会学着珍惜他,珍惜今后的每一天,珍惜身边所有爱我和我爱的人,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阿阳手记:愿友谊地久天长

我记得看过一段话,大概的意思是这样: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做恋人,因为做恋人如果有一天分手,就连朋友也做不成了;但是如果一直做朋友的话,却可以做一辈子。

阿阳曾经为这段话的单纯和真挚所感动,但是喜欢一个人,却选择做朋友,大多也都是无奈的选择。就像我们的主人公含含,她不去争取,也许不仅仅是因为害怕破坏这段友谊,更是害怕得不到她想要的爱情。

其实,选择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听从了自己心底的声音,并不悔地向前走。

友情--停留在那一刹那

和岩成为朋友一直是件让我困惑的事。我交朋友,从来都是主动找上门去,可和岩的交往,却违背了我的原则,我莫明其妙地就成了她的死党。

岩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和校方闹退学。那还是大学一年级,刚进入军校,部队的一切都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没有外国电影中那么漂亮的军服,没有长长的靴子,反而有数不清的条令和制度。而我反抗条令制度,故意不把被子叠成豆腐块的后果便是:晚上熄灯以后,我一个人在走道里练习叠被子,直到得到队长的认可,我再抱着它进宿舍,把它拆开睡下。

校方不允许我退学,父母也怕我回家以后第二年考不上大学。一次军训休息时,岩走到正在发呆的我旁边,让我教她唱一首新歌,唱着唱着,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和我同样心思的岩,也陪我落下了泪。

岩其实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各方面都比我优越:家境比我好,人长得很漂亮,又特别会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同样不喜欢军校的我们,却有着两种结局:队领导视我为后进分子,她却成了我们班的班长。

我不知道岩为什么愿意与我做朋友,但我却心甘情愿地和她在一起。她很会照顾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她会跑前跑后地张罗,我只要老老实实地坐着,她会把一切都招呼上桌,而且她还很喜欢付账,很多人都愿意听她的招呼。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床边会有许多好吃的,常常会让我开心得想不起家……岩就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照顾着我们的友情。

因为岩的热情美丽,她认识的人很多,她可以在某个夜晚,让我从她的皮箱中随便挑自己喜欢的衣服换上,然后骑车带着我溜出校门,美美地到外面玩一通。在把谈恋爱视为禁忌的军校,我们可以躲在蚊帐里因某个很帅的男生而聊到深夜,白天就相约去看他打球,两个人四只眼睛紧紧盯着他,一边看他一边指手画脚地谈笑,直到把他看得发毛,对我们横眉立目为止。

岩和我很多地方相像,我们常常会做出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次和岩上街,我们都看中了一件美丽的婚纱式的礼服,就凑钱把它买下了。可想而知这件衣服在同学间引起的轰动,大家都说不值得花那么多钱,可这又有什么呢?只要我穿上它美丽就好,哪怕只在宿舍里穿一次。

毕业以后,我和岩都分在了北京。我所在单位很偏僻,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工作环境的艰苦,我不得不学会一个人应对许多事情,也不得不学会慢慢长大。所以,在几年后和岩见面时,她还是以前的她,我却不是从前的我了。当我不再附和她的观点,坚持自己的主见时,当我不再对她衣柜里满满的衣服表露出欣羡的神色时,我看到她眼里的热情慢慢消融,而是一种黯然失色的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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