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爱,我自己的路,我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所以,我不哭。有太多的人,把离别当成一种愁绪,将离别谱成一曲悲歌,我把每一次的离别,当成下一次相聚的开始。再送行,我们含笑挥手说再见的时候,他说,你总算长大了些。是的,为了爱他,我必须学着长大。
一个人的孕育,两个人的幸福
现在在路上散步,经常看到大腹便便的准妈妈,在老公的陪伴搀扶下幸福地脸上都笑开了花。我还会觉得有丝丝的遗憾,就对他说,你一天都没有这样陪伴我。真的,他归队时我还是苗条的新娘,他再回来时,我已把一个新月般鲜嫩的女儿交到他的手上。
怀孕生育,是一个女子一生最幸福也最痛苦最害怕的事情。那时我怀孕,肚里的孩子好像特别不领我的情,一直折腾我。五六个月还哇哇地吐,吃下去的东西只是从胃里走一遭。我一边上班,一边照顾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学着做饭,按书上讲的合理搭配,不怕亏了自己,却不敢怠慢我们的孩子。每次吃了就吐,吐完了接着吃,夹着眼泪往下咽,可怜得同事大姐都掉眼泪了,说我这是自找苦吃。
就那样子,我的育儿书信,还是一天一天地寄给遥远的他。腹中的胎儿,一天天长大,他却无法领略将为人父的惊喜,我就把那点点滴滴写成日记写成信。一个月大,我说吐得厉害,没有其他感觉;两个月了,我说感觉腹内像有个小梨子;四个月大时我告诉他腹中像有一条小小的鱼,在动呢;六个月,我寄他一张照片,青青的杨柳树下,我骄傲地挺着大肚子幸福地笑……他回信,说好像看到了我腹中那条可爱的小鱼。
我走上产床的时候,他正在抗洪前线泥里水里扛沙袋。一九九八年,长江流域,洪水泛滥,他在抗洪大堤上,呆了七十多个日日夜夜。很抱歉地打电话给我,说不能陪我生产,很对不起我。我告诉他,我勇敢着呢,放心吧。其实,我真的很怕,放下他的电话,我的泪就掉下来。
与我同一个产房的,恰好是我的初中同学,她大呼小叫,老公急得团团转,我也好羡慕。她却羡慕地问我是不是我不疼。我没吭一声,将脸转向了另一边。身边站着两位泪眼汪汪的母亲——他的母亲和我的母亲。我不能让她们心疼着急。孩子出生前有点脐带绕颈,医生说我最好能用点力,不然可能会让孩子产生窒息。真的就把吃奶的力都用上了,哪管那种撕裂的痛啊。孩子出生了,母女平安。我给他打电话过去,他又去大堤上查看水情了。
整个孕育生产过程,我竟然没哼一声没有掉一滴眼泪。连我的母亲都觉得不可思议。那个胆小又娇气的女儿,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坚强了。其实,母亲不知道,我的泪,在那一个深夜落得一塌糊涂。那是在抗洪大堤上,一位同我一样抱着孩子前去探望丈夫的军嫂,深情地为再次开赴抗洪前线的丈夫和他的战友们唱:真的好想你,我在夜里呼唤黎明……
那一夜,我的眼睛都哭红了。那一夜,他还在同样的大堤上奔忙。我从来没有像那样子强烈地想他。
因为爱你,我变得勇敢无比
那种聚少离多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五年之多,婚后第六个年头,我办理了随军手续跟着他来到部队。
柴米油盐的琐碎日子,却也充满了浓浓的烟火味道。因为初次离家,人生地不熟,有太多的不适应,也曾经让我和他争吵过,但也不过只是日子里的小小插曲而已。更多时候,我们还是珍惜那份来之不易的相守。“你离乡背井跟着我来到这里,我不疼惜你哪行。”他对我讲过的最肉麻的话,也不过如此,却让我从心里觉得甜甜的。他也真是如此做的,平时不上班的时候,总是抢着把家里的事做好。他很能干,家里什么事几乎都不太用我操心。慢慢又变成结婚以前的样子,有点娇气,有点脆弱,总觉得有他在,我的世界里便一片安然。
从小就是很胆小怕事的,从来都不爱去招惹是非。那一次,是非却招惹了我们。与他一起上街,我随意地看衣服,他的眼睛直直地已在前面走出了好远。正欲叫住他时,看见他已扭住了前面一个小伙子的手,一名小偷正在行窃,被他抓个正着。我正要上前,眼前的一幕却把我吓呆了,四五个长发小地痞,挥舞着亮闪闪的刀子团团把他围住了。他也呆了,不知如何应对。我喉咙发紧,脑子发懵,心都要跳出来。路人都在匆匆而行,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他们还在向他逼近,乱挥的刀子眼看就划到他的身上,我是如何冲上前去的,又如何用尽平生力气发出那声断喝的,我自己一点不知道。他说我冲上去就对着那帮人一声大喝:“你们,想干什么,还反了你们,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不?!”出人意料的结局出现,他们面面相觑,收了刀,灰溜溜地走了,扔下一句,倒霉,遇上便衣。他们把我错当成便衣了。
看着他们走远,看着他安然无恙地站在我面前。我的腿再也不听使唤,软绵绵地蹲下去,眼泪顺着指缝儿流下来。他上前抱住我,说没事了没事了,你怎么这样子出现了,把我都吓住了。我说我是吓得没了主意了,没了主意时就只能听凭自然。
如果不是那次小小的事故,我不相信,有什么爱可以叫生死与共生死相许。为了爱,再胆小的人也可能变成勇士。从一名娇气脆弱的女儿,成长为一名坚强勇敢的军人妻子,一路上艰辛,只有我知,而那一路的幸福欢乐,我也体会得最为真切。男人的怀抱里,女人渴望做个永远的孩子;军人的世界里,女人却要让自己学着成熟长大。
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
诺诺认识曾默时,我已和诺诺做了四年的同事。不仅是同事,我们竟然还是大学校友。我高她两届。当诺诺偶然间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她惊讶得几乎蹦起来。她说老林,这么说有两年我们共处于一个校园?可我怎么就没见过你呢?我说林子大了,这只鸟和那只鸟碰不见实属正常。诺诺听了大笑,表情极为夸张。我瞅着她,心说单纯的女孩子是否都这样没心没肺?
那时诺诺称我老林。老林啊,我脸上长痘痘了,好郁闷。老林啊,圣诞夜陪我去唱歌吧。老林,我又失恋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呢?对诺诺我是喜欢的,她的样子她的笑容甚至她的声音……但仅此而已。我也问过自己是否爱她,结果是:那不是爱。在我眼里爱情该是那样的:第一眼就有感觉,从此惊涛骇浪。但我和诺诺,我们像哥们像朋友像亲人,惟独不像恋人,于是日子一直如水般哗哗地流着。
曾默。曾默是我多年的朋友。那年秋天,诺诺的表弟想去一家科技公司应聘,正好曾默在那里当人事部经理。结果一个电话事情就办成了。诺诺高兴坏了,非要请我和曾默吃饭。那天当曾默戴着墨镜着一袭黑风衣,很酷地出现在我和诺诺面前时,我发现诺诺的脸顿时就红了。席间,我问诺诺:你不是对我这哥们一见倾心了吧?话还没落地,诺诺手一抖,一筷子菜全掉到了桌子上。
自从那顿饭之后,诺诺整个人都变了。高高的马尾不见了,长发柔顺地纷披下来,牛仔裤变成了长裙,不再夸张地大笑,接电话时声音也小了好几个分贝,总之整个人变得像水一样柔柔的。有一天当她袅袅婷婷地走过我身边时,我说诺诺,又恋爱了吧?恋爱的女孩子是不是都像你这样装得像淑女?诺诺回头冲我只笑不语。
对方果然是曾默。那天我在公司窗口看见了他的车,然后诺诺莲步轻移地朝他走去。虽然之前也见过来公司找诺诺的男孩子,但曾默这一幕,却在我心里怎么也挥之不去。我说不上那是种什么感觉,好像失去了自己的一件宝贝似的,不舍,难过,紧张。第二天见到诺诺,我对她如实招供:你和曾默拍拖了吧?我心里怎么不是滋味呢,是不是我也爱你啊?诺诺拍拍我的肩,笑说丑小鸭被人抢时,看上去会像白天鹅,其实她还是只丑小鸭。
我没有告诉诺诺,童话里那只丑小鸭其实本来就是白天鹅。我对自己说,也许一切真的只是一种错觉。
但疼痛来得是那么真实而又迅速——我还没回过神来,诺诺就和曾默定婚了。他们被朋友们围绕着,大家快乐地说笑,送祝福给他们。曾默和诺诺交换了戒指,曾默温柔地吻诺诺的额头,他们深情地凝视对方。大家尖叫。
我木偶般地站在人群里,像是看一场感人的电影。没有人知道,我心痛如绞。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爱她。原来曾经那些喜欢,并不仅仅是喜欢。我忘了,爱除了一见钟情,还有日久生情。
和诺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下了班,她不再继续呆在办公室里和我玩联机游戏,而是一下班就走人,爱情在外面等她。她的话更是少了,没事时总是低头写着什么,写着写着就偷偷笑了,抿着嘴,沉浸在幸福里的诺诺看上去像个小姑娘。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把目光移向窗外。那时候我的心就会隐隐地疼。我想对诺诺说出一切的冲动一直折磨着我,我告诉自己就像以前那样畅所欲言,但我发现自己对此已经无能为力。
我开始长久地呆在办公室里。生日那天,晚上我独自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喝酒,我多么希望诺诺能给我打个电话说声生日快乐。但是,电话始终沉默着。那个叫老林、给老林点生日歌的女孩子已是别人的未婚妻。
我让自己死了这条心,诺诺爱的不是我。也许她也曾喜欢过我,也曾犹豫过,但当那天她的真命天子曾默一出现,我的命运其实就已经决定了。她这才明白那才是她的爱情,让人怦然心动脸红心跳。
我命令自己从这种无望的情绪中走出来,我开始尝试着和诺诺像以前那样,和她开玩笑,陪她逛街,带她去滑雪。冰天雪地里,我朝远处的诺诺喊:诺诺,如果你幸福,我会祝福你,如果你不快乐,我不会视而不见……诺诺一边朝我喊“你说什么啊?我听不见啊”,一边飞快地从我身边滑过去。看着她的背影,我无比惆怅,就这样吧,曾默是个可以依靠的人,诺诺跟他在一起,起码自己可以放心。
我万万没料到,命运安排给我、诺诺和曾默的却是另外一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