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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当左手爱上右手(第1页)

第三章当左手爱上右手

当左手爱上右手

我的灵魂比我的身体忠实,因为他从来没有背叛过我!

我的皮肤并非完美无缺,在某些地方布满了疤痕,我不认为自己有自虐的倾向,可是在某个阶段我总会发狂的糟踏他们,疼痛的快感驱使我不断重复这个过程。自认为和同龄人相比我是幸福的,我是这一代里很少见的独子,我从小衣食无忧,我的家庭美满,从小父母一直溺爱我。我是一个奇怪的人,奇怪的会让我自己爱上自己的奇怪。我走在大街上会乱扔垃圾,可是我从不乱丢塑料制品,我会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掖进口袋,直到找到垃圾桶为止,哪怕就是烟盒刚拆开的拉线我仍会让其归类,因为我知道它们是不可降解再生的。我拒绝一切带叶子的蔬菜,可当它们和肉类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很小心的避开它们对肉块进行围剿,我讨厌大蒜的味道,这使得我更加彻头彻尾的不像一个山东人。

我喜欢在没人的时候自言自语,两种不同声线的声音交错对话。其实那样的声音只是在电影里面见过,如果我们一心想着那样的声音,我相信每个人都能说出来。我并不寂寞,可是我孤独,寂寞是一种感觉,孤独是一种生活状态,当我无法与身边的人交流的时候我会感觉到孤独将我蔓延,此时我迫切的需要一个键盘,敲下我心里的每一个符号。我喜欢阅读,只要是书,不论任何内容我都会如醉如痴的沉浸在其中,我用各种颜色的笔在上面勾勒注释,所有的内容就这样一点一滴的交融在了我的脑细胞里,可是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消化它们,我如饥似渴的去阅读,阅读书籍,阅读身边的男男女女,于是我成了一个对任何事情都一知半解的怪人。我喜欢阳光,讨厌雨天,阴霾会让我焦躁不安,我会在房间里翻出一盒盒火柴,也许会一把点燃,也许会排列成各种形状,看着它们燃尽,我嗜爱它们燃烧后的灰烬而不是那个闪亮的瞬间。

我的双手出奇得粗短,但是不乏秀巧,两个完全对立的词藻却在我的双手上组合在了一起,这不能不说是对概念的一种嘲笑。经过细致比较,我发现自己的左手在长度和握东西力度上要大于右手,这不能不归功于我14岁就学会的那种自我释放方式,环形的套弄方法曾经是治疗我失眠的好办法。我的右手手纹有个很醒目的断掌纹,妈妈说:这孩子打人很狠。这个预言在我少年时无数次群殴和被殴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我习惯把自己禁锢在一个狭隘的空间,抱着双腿蜷缩在墙角,然后突然的站起来跳着,或许那仅仅是跳,不能被称为舞步,比做上50个俯卧撑出的汗还要多,(想起来了,曾经有个女孩说过,很喜欢闻我的汗味。)那一刻整个房间都充斥的激发出来的荷尔蒙,我迷恋这种感觉。有时候我很麻木,麻木的可怕,有时候我很感性,感性的可怜。

我幻想自己有翅膀,是昆虫那样的膜翅,薄薄的透明的,很脆弱。如同苍蝇一般没头没脑的四处扎,或许我更像一个牛虻,对生活环境充满了依赖性的寄生驻扎,我不想让自己飞的过高,我想那样稀薄的空气会让我窒息,而且半空中一定有很多精灵古怪的东西在飘浮,融入了他们中间会显得我更加平凡。我会有无数个复眼,映照出世间的百态,然后用我那高于一切生物智商的大脑把他们组合拼凑。

我是个适合在夜晚生存的生物,交错在现实和虚幻之中,夜幕降临的那一刻我才感到自己是真正安全的。我在夜晚**,我不让自己的身体再有任何束缚的去放松,我有一个傲人的臀部,我会经常在镜子中端详它,它比我的脸要可爱,我甚至会在上面用笔勾画出一张脸庞,它很白皙很细嫩,它没有一点残缺,它能把我所有的牛仔裤撑的鼓鼓的,它会不失时机的扭动。

我对身边的人和事表示的很淡漠,我不会为一部片子去流泪,不会为一个朋友的离去而伤感。一切的烦恼都是徒增的,我不希望一切计划外的东西打乱我有秩的生活,我为自己规划着明天,仅仅是明天,太远会让我恐慌和迷茫,我把我的每一天都当成世界末日来过,这样我就没有理由去挥霍时间。

我蔑视常人的智商,不屑他们的思考方式,尼采曾经也被认为是个偏执狂,可如今成了哲人,我和他一样充满了虚荣,但我比他拥有更多的无奈。我甘愿做小波门下的一条忠实走狗,并用波霸作为我不变的ID隐藏在那个充满哲理的社区,我向往那只特立独行的猪的思考方式,我用兽眼看人生。

我迷恋锁骨,锁骨已经是我的图腾。凹凸不平的沟壑更加突出了它的骨质,人的身体上它是最唯美的。我恋乳,所有的男人都恋乳,无非是承认与不承认罢了,但我们从那个阴暗潮湿拥挤的空间释放出来的一刻,伴随着我们的就是美丽的乳fang,这个不灭的定律注定我们会滋生恋乳情结。我不是女人,可我想女人也会依然宠爱这个尤物。

我的左手又伸向了夹着烟的右手,他们十指交错的握在了一起,是不由自主的。凌晨四点我的左手向我的右手求爱;凌晨四点,他们一起在键盘上拥吻舞动;凌晨四点,我的灵魂又回到了我的躯壳;凌晨四点,一个叫亚里士多德的男人告诉我自恋是一种美德。

爱情教育你们好好做人

人嘛。一生能谈几次恋爱呢?做人要厚道,花心的男人不叫男人,那叫下贱的人类。

花心的女人不叫女人。那叫脱离世俗的新人类。

也许人生不能相同。我对我的人生没有什么好追求的,只希望有那么一天,遇到真心喜欢的人。好好的爱她,那才叫一辈子,我不是在强求什么,也许是自己张的太丑了,呵呵,也许我是天才?也是我是人才,也许是我煞笔?也许是我傻子,但是我想我还是在寻找真正的喜欢我的人,不是喜欢我的钱,而是真心的喜欢我,我这样写并是我是家有钱,平不是我有钱,我卖QQ号码,卖了1万多快钱。着点事目前只有我知道,我们学校很垃圾的女人,我们班的人都很乖的,至少我在我眼中,我有好的朋友,好的哥们,好的同学。在我的眼中目前缺少的是我的一棵肋骨。传说造物住造了男人怕男人太寂寞然后从男人的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制造了女人,男人活着就是在寻找属于自己的肋骨。

现在早恋的人还是蛮多的,但是他们却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他门经常对对方说“我爱你”傻子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爱么?谁知道的告诉我,

也许他告诉你她喜欢你?

我认为喜欢不等于爱,你可以喜欢很多的电影明星或者是很多的人,或者是很多的事或者物,但爱却只能爱一个人,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可能都不太了解喜欢于爱的差别,我觉得就算我到了50岁也分不清着中间的界线。,爱一个人可能是你愿意为她付出,,你可以喜欢喜欢他的眼睛或者个性,但爱却是喜欢她的一切,

其实我并是不一个浪漫的人,也想不出什么太浪漫的事。我发先我还是蛮苯的哈。

我没有特别喜欢什么样的女生,让我新动的人生不能光看外表,不过也没有一个特定的样子,只要气质好就行,当然缘分也是很重要的,

按照我现在的做法,我应该会是晚婚的人,可能三十岁以后吧,对于婚姻,其实我有点恐惧,恐惧不是对方而是我自己,我觉得我现在的心还定不下来,结婚有是在办家家酒而是一辈子的事,在三十岁以后,,心境比较成熟了才适合走入婚姻吧,

我希望我的令一半是个回做家事。小鸟伊人。喜欢听音乐,不见得要回唱歌,只要回欣赏就可以了。,要健康、要温柔、话不多、要识大体。我觉得我要求太多了拉~!

还是顺奇自然好了

现在失恋的朋友不要放弃,也许你们还没有找到你们的目标。

奈河桥上等3年

叶萋萋刚满10岁,聪明美丽已经在江南传遍。从15岁开始,门槛已被络绎不绝的媒人踏烂。如果你看到某一天江南的很多才子遍及大街小巷,那肯定是叶萋萋出外的日子。叶萋萋就象江南那青青小湖早上带着露水的荷花,娇娇羞羞带着清澈的美丽。

叶萋萋嫁给风的那一年18岁,花苞象要绽放。

不用形容风的诸般好,因为他娶的是江南最美最有才气最巧的叶萋萋。

嫁给风后,叶萋萋才成为一朵完全绽放的花朵,他们是当时最相爱的一对。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97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风写下这些,画上叶萋萋的图象。叶萋萋常常配上江南的小调吟唱,在自己的画像旁加上风的模样。

“自古红颜多薄命。”没有等到百年,甚至没有等到97岁,叶萋萋病倒了,自此一病不起。风奔走全国为她求医寻药,但仍然没有挽留住叶萋萋。

叶萋萋走的那天,面容苍白。她叫:“风。”风含泪:“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叶萋萋接上:“谁若97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风,我等你。”风大叫一声:“萋萋!”叶萋萋含笑逝去,面容瞬间娇俏无比。

那时候社会流行续弦,但风拒绝接受任何一个女人。风迅速消瘦,不到三年时间,他便一病不起,且拒绝任何治疗。临去的时候,他对床边的家人说:“萋萋恐怕已等我太久。别为我伤心,我是极为快乐的。”风走的时候面容竟是幸福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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